“好!我回去!”蔣小琴大聲道。李金鳳將三百塊錢給了她,頭也不會的走了。她回去之後,和趙隊長說了一下,蔣小琴要回來的事兒。趙隊長這邊,隻要不違背原則,對大隊沒有壞處,現在基本都聽李金鳳的。所以也就同意蔣小琴回來了。蔣小琴一回來,聽人說起當初李秋收是因為張秀蘭在外麵亂搞,精神恍惚,才選的她,氣的當場就和那些人理論。當初李秋收選她,是因為心裡有她,隻愛她一個。她剛回來,李秋收自己不吃飯,都要給她送飯。為了她,不惜和家裡決裂,老子、兒子通通都不要。為了她,不在乎她過去是什麼樣子的,哪怕明知道,她偷了人了,李秋收還說不在乎,不介意。正因為如此,李秋收上回要和她分開,她才會鬨。說出去的話,怎麼能說話不算話呢。怎麼也得照顧她這一輩子吧?大隊的人,知道真相之後,紛紛大跌眼鏡。之前那些替李秋收說了話,罵了張秀蘭的,更覺得冤枉。如今他們沒主持公道,反而冤枉了人,最重要的是,李二柱兒子丟了工作,其他人就算種辣椒,大隊也不收了。有人想和李金鳳去道歉,隻是李金鳳在蔣小琴回大隊的第二天一早上,帶著張秀蘭一起離開了大隊,回首都。那些人找不到李金鳳,去找趙隊長,趙隊長那邊,也不出麵。這件事情一直拖著,那些人都快哭了。李二柱家裡天天吵架,沒有一天安寧的日子。朱紅秀帶著兒子回了娘家,鐵了心了,不想再見李二柱。……首都火車站。李金鳳和張秀蘭兩個,終於到了。年關將至,火車站裡人不少。兩個人大包小包的背著行李,剛出火車站,就聽見有人喊她們。“媽媽,這邊,這邊!”美美衝李金鳳揮舞著雙手,興奮的衝李金鳳的方向喊著。沈輝也朝這邊招手,“金鳳,這邊!秀蘭……這裡!”張秀蘭瞧見沈輝,高大的身影,穿著一件軍綠色的大衣,明明五十多歲的人了,看起來一點也不顯老。他一點點朝著自己靠近的時候,張秀蘭愣了神。直到手上大包小包的行李,被沈輝拎走,張秀蘭才回過神來。想開口拿回行李,卻對上沈輝無比燦爛的笑容,“走吧!先回家,家裡已經做好飯菜了。”張秀蘭以為沈輝嘴裡的家,是陸家。可當她們上了汽車,‘一家三口’駛向有些陌生的地方時,張秀蘭忍不住問:“這不是去陸家的地方。”李金鳳也發現了。這好像是去她爸那個四合院的。“確實不是去陸家,是去我……我家!”沈輝道。沈輝怕她拒絕,也怕她緊張,“金鳳去過一次,她在那裡給我做過一頓飯,招待過我的朋友。這一次掌勺的是我,學了大半年了,手藝可能比不上金鳳。”這半年來,是沈輝最幸福的日子。一個月給張秀蘭寄三封信,兩個月能收到一封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