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布置新家5(1 / 1)

這麼一通忙活,就到了中午。李金鳳和陸建國還沒買鍋碗瓢盆爐灶啥的,也不能留陸明芳和郭頌吃飯。但是就這麼讓人家空著肚子回去,也不禮貌,所以乾脆提議去外麵國營飯店吃。李金鳳坐了七八天火車,這七八天,都沒有洗澡。大冬天的,汗倒是沒出,可這麼多天,換做誰也受不了。好在,陸建國借的那壺開水,隻用了一半,加上她空間裡,還有些熱水。拿著兩個搪瓷盆,去四合院裡的公共浴室,洗了個簡單的澡,換了這一身的衣服。感覺整個人神清氣爽。如今已經到了江北省城,比李金鳳長得好看的姑娘,相信也有不少。她就沒往臉上塗那些讓膚色變黑的化妝品了,白皙的皮膚顯露無疑。一件碎花棉襖,一條黑色的棉褲,腳下一雙黑色的真皮皮鞋,脖子上圍一條大紅色的毛線料子的圍巾。這打扮,算不得有多合適,可光靠李金鳳那張臉,硬生生的將這不咋樣的搭配,給穿出了不一樣的感覺。大約是長得好看的人,穿啥都好吧,就是陸明芳這個永遠走在時尚前沿的女人,盯著李金鳳看了好幾眼,竟然也露出了滿意的表情。當然,滿意的是李金鳳那張精致又好看的臉。李金鳳的打扮,完完全全沒問題。因為這個年代的人,普遍這麼穿。她衝李金鳳道:“金鳳,我那兒還有一件墨綠色的皮草,你下回去我那兒,我送給你!”陸明芳不咋喜歡冬天。夏天還有布拉吉,還有白襯衫。冬天就隻有花棉襖,黑、灰棉襖,這種衣服,不管穿在誰身上,她都覺得醜!好在,她有貂皮大衣,又好看,又暖和,哪怕隻是一件黑色的,穿在身上,都好看。“皮草?不用了,我怕我穿不出那種感覺。”李金鳳連連擺手。其實也不是怕穿不出,而是皮草太惹眼了。她要是想奪人眼球,她空間裡的羽絨服,小腳褲,還有她從前的貂皮大衣,都可以拿出來穿。可問題是,她不想讓彆人注意,隻想低調的賺錢,混完這最難過的幾年。“咋會穿不出呢?你長得好,穿皮草肯定好看!”陸明芳道。李金鳳隻好將求助的目光,落在陸建國身上。誰知道,陸建國隻是伸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圍巾,“小姑給你的,你就拿著,要是怕穿不出去,就在家裡穿!”陸明芳的皮草,很暖和。都是好料子,裡頭穿一件夏天的襯衣,就不用穿彆的衣服了。陸建國怕李金鳳來江北過冬會凍著,乾脆厚著臉皮,替她接受陸明芳的好意,省的李金鳳凍感冒了難受。李金鳳聽了陸建國的話,點了點頭。隻是陸明芳不乾了,“我說陸建國,你小子說的這是什麼話?什麼叫我給的衣服穿不出去?你看我哪件衣服穿出來,大街上的人,不是羨慕又羨慕?”陸明芳一副要乾架的樣子,一張臉,都因為憤怒,變得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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