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有享受到如此的跪拜大禮了,徐朗美滋滋的坐到了身後一塊土墩上,翹起了二郎腿,脫下一隻鞋子,用力的撓著其中最癢的小腳趾縫,隻因連日來奔波勞碌,他彆說洗腳了,連鞋子都沒有脫過,不癢才怪呢。隻是,當徐朗的鞋子一脫掉,跪拜在麵前的阿依咕嚕立即便嗅到了一股刺鼻的汗腳味道,禁不住聳了聳鼻子,下意識的就要伸手去捂鼻子,但是仔細一想,還是算了吧,此時捂鼻子,除非自己不想活命了。難道他真的是傳說中的我們部落聯盟的狼王?真的是傳說中的我們的人皇嗎?這個邋遢粗.俗的少年,怎麼跟傳說中的死神一點都不搭調啊?阿依咕嚕心中禁不住泛起了嘀咕,下意識的再次翻看起了手中的小物件。那是一枚稍微有些泥漬,但是一丁點鏽跡都沒有的古老戒指,這種戒指是用特殊材料煉製而成,是不會生鏽的,若說泥漬嘛,隻因擁有它的主人這個家夥實在是太不注重衛生了,此時正在摳腳的一幕便是證明。這枚戒指的造型非常的奇特,跟父親讓他曾經見識過的一模一樣,隻見一個帶有“王”字的虎頭怒目圓睜,而一隻做振翅高翔姿勢的雄鷹淩駕在虎頭之上,正是他們匈突部族至高無上的的權利和地位象征的大汗之戒——虎頭飛鷹。當年,這枚戒指是阿依咕嚕的父親擁有之物,因為他的父親是一代狼王殿下,後來,部落聯盟遭遇了來自歐亞大陸本土部落的襲擊,而他這個未來王儲也深陷敵軍的重重包圍之中。就在部族即將遭遇滅頂之災之際,一個蒙麵少年從天而降,以他殘暴的殺伐手段,滅掉了來犯者,保住了匈突部落的有生力量。而匈突部族是一個崇尚力量的古老部族,老狼王心甘情願的將這枚象征部族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地位的大汗之戒交到了少年手中。少年撇了撇戒指,隨手揣進了懷裡,然後,又隻身一人攻入當地野蠻部族之中,救出了王儲阿依咕嚕。阿依咕嚕永遠難以忘記當時的情形,他在狼王父親麵前,跪倒在蒙麵少年麵前,恭敬的說道:“您是偉大的昆侖神賜下的救世者,我阿依咕嚕願意世世代代伺候您。”隻見少年撓撓頭,尷尬的說道:“額,伺候我就了,我不喜歡男人的,這樣吧,我在此地訓練了一支部隊,交給你帶領吧,一年之後,我來檢驗成果,合格的話,你活,不合格的話,你死!”“是,屬下願意效忠新一代狼王殿下!”阿依咕嚕父子跪倒在地上,齊聲說道。他們部族的種性之中,有兩樣至高無上的崇尚:一樣是力量,一樣是承諾。發誓效忠少年,便是他們父子最永遠的承諾。一年之後,蒙麵少年再次出現,交到阿依咕嚕手中的三千人馬今非昔比,個個都是一隻嗷嗷直叫的野狼,放出去,即便是死,也要咬下敵人的一嘴毛下來。再後來,少年將阿依咕嚕訓練的這支隊伍命名為“草原狼”,並且拉著這支隊伍來到了少年所在北非和中東一帶的大本營,讓阿依咕嚕吃驚的是,他訓練的軍隊僅僅是少年手下軍事力量的九牛之一毛。他這才知道,原來他們這些軍隊還有一個共同的名字——雇傭軍。他這才知道,蒙麵少年在雇傭軍之中有一個共同的尊稱——人皇。他這才知道,蒙麵少年在殺手世界之中有一個被敵人和對手叫出來的名字——死神。阿依咕嚕跟蒙麵少年見麵的次數也僅僅是三麵之緣而已,相處的時間加起來更是超不過8個小時,那個至高無上的他僅僅是存在於他的記憶和幻想之中,僅僅是活在傳說之中罷了。可是,萬萬沒有想到,今日,他竟然見到了蒙麵少年的本尊,儘管跟傳說中的他大相徑庭,但是手中所拿的大汗之戒,卻是一點都不假。阿依咕嚕雙膝擦著地皮,向前一點點挪動,一邊恭恭敬敬的將大汗之戒顫顫巍巍的交到徐朗手中,一邊伸出手幫助徐朗撓腳趾,儘管,儘管確實挺有味道,但是,能夠近距離的觸摸人皇的臭腳趾,也是他莫大的榮幸。而徐朗將大汗之戒隨手一丟,那枚象征著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地位的大汗之戒便安靜的睡到了他的口袋裡。“啊哈哈……你彆撓了,你這是給老子撓癢癢呢,還是故意讓我癢呢,去去去。”徐朗大笑著說著,一邊隨手打開了阿依咕嚕的手,一邊繼續摳腳。阿依咕嚕尷尬的往後退了一步,生怕被徐朗責罰似的。“我說怎麼這一次,我費了這麼大的力氣都找不到劫匪的所在呢,原來是你們這幫小子啊,嘖嘖,有進步,有進步。”徐朗點點頭說道。阿依咕嚕神情極為難堪,額頭和背後直冒冷汗,不知道這是真正的誇獎還是在責備。事實上,徐朗發現了兩個長相怪異,出手不凡的家夥劫持了高如玉的時候,他就看出來這幫小子正是他的徒子徒孫,因為,那倆家夥所使用的特製的迷.幻.藥粉,正是徐朗精心配製的。擦擦的,要是讓那幫小妞知道用來迷倒她們的藥物是老子配製的,不知道會作何感想啊。一路跟蹤而來,徐朗見到阿依咕嚕的時候,更加放下心來,而看到一幫女子完好無損的蹲在地上,他就更加放心了。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利用這個破綻,一招製敵。隻不過,這個“敵”嘛,卻是風向突轉,自然是劫匪背後的雇主羅達成等人,而且,徐朗還小小的發揮了一下,故意上演了一出殺情.人救妻子的戲碼,目的自然是“討好”蕭玉若。說來也巧了,昨天的時候,馬麒麟剛剛說過那番話,當時的時候,徐朗心中就偷偷的在笑,因為馬麒麟所說的那種草原狼,便是他其中的一支隊伍,而馬麒麟心中最崇拜的狼王,也便是她摯愛的男人——徐朗。有了昨天的鋪墊,徐朗才敢放心演出今天的戲碼,也虧了隻有馬麒麟這樣的女子才懂得配合他,而且是帶著笑的“我願意”。當然啦,殺自己女人那種隻有王.八.蛋畜.生才會乾的事情,徐朗是萬萬不會的乾滴。“你們不聲不吭的進入了華夏國土,那些炎黃獵人、華夏龍.組和華夏國.安局特工們沒有為難你們嗎?”徐朗又接著問道。炎黃獵人是一支比龍組和國安局更加恐怖和詭異的組織,一支擔負著守衛華夏國土的重責,這個組織甚至可以淩駕於政.府之上,對犯境者和國內重大危險分子自主行駛生殺大權,而白玫瑰便是炎黃獵人之一。“嘿嘿,他們還沒有發覺我們,我們就摸進了江都市了,幾個特工也被我們乾倒了,要不是人皇您曾經下過嚴令,不許濫殺華夏人,不許jian,yin華夏女人的話,我們早就殺人了。”阿依咕嚕不無驕傲的說道。這兩條命令正是徐朗之前訂立的軍規,原因無他,隻因他們都是華夏人,都是炎黃子孫,徐朗今日也非常感到慶幸,要不是之前訂立過這樣的軍規的話,自己那些被劫持來的如花似玉的老婆和情人們恐怕早就被這些狼崽兒們糟蹋了。當然啦,當初,徐朗之所以要救阿依咕嚕的部族,是因為他們這支古老的部族乃是從前生活在華夏的一支古老的遊牧民族,被華夏中原曆朝曆代的皇帝所驅逐,輾轉流浪到了歐亞大陸,又受到了當地本土居民常年不斷的欺淩,徐朗自當出手相救。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前期種下了善因,今日自然收獲善果,要不然的話,今日恐怕難逃大劫。ps:通過跟“博卡piupiupiu~”兄弟的聊天,了解到了他的一個好習慣,人家看了好幾本書,然後,把花花都投給了《我的校花老婆》,我想說,這是一種值得大力表揚,大力提倡的好習慣。如果你也覺得消魂寫的好,夠給力,夠勤奮,也請把花花投給本書吧,哈哈,求鮮花,求給力,我在努力的碼字中,這情節,爽的我自己都快高.chao啦,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