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並非沈家子孫,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當然成了最閒的人。沈氏在江南已經傳承到二十六世,數百年來屹立不倒,本就備受關注。沈公這次又是二十幾年來初次返鄉祭祖,自然有不少媒體緊隨其後,把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天蒙蒙亮的時候,祭祖已經開始。南北混在記者人群裡,遠遠跟著沈家一百多人。今天來的媒體,大多是地方政府為了政績請來的,隻不過這樣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許媒體隨行拍照,絕不會接受正式采訪。眾人從祠堂觀摩,一路到內堂奉香,最後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開始論資排輩地鞠躬奉香。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個人上前時,都會彎腰添上一株。她身前的兩個記者,難以擠到最內側,索性放下相機開始低聲八卦。“現在獻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競選財政部長,沒想到他輩分這麼低。”“這種大家族就是這樣,你看他前麵的男孩子,看站著的位置比他輩分大,看著也就十五六歲。”……八卦這種事情,自然有虛有實。她聽得樂嗬,也權當作是消遣。到接近午飯的時間,祭祖終於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內外的媒體人用餐,地點就在老宅,由專門請來的師傅做齋膳。幾個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負責媒體和那些地方領導的用餐。而南北則始終跟在沈家明身側,由於樣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記在了相機裡。小小的一張臉孔,眼角微揚,大多時候不喜歡笑。可偶爾和沈家明說話的時候,總能被逗笑,不知道的還當真是一對璧人。可若有人真聽到兩個人的對話,必然會發現自己錯了。且大錯特錯。“來,笑得好看些,”沈家明側頭,笑得很規整,“明天《聯合晚報》肯定會有你的照片。”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圖,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個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複合了?”“名媛?”沈家明下意識地揉著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剛鸚鵡啄得幾乎掉了肉,現在想起來還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數過去三代,就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人了,何來名媛?”南北“嗯”了聲,豎起中指,對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數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繃不住,“哧”地笑出了聲,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真的?”她假意理了理頭發,幫著這位小公子演戲,“這樣可以嗎?上鏡嗎?你說那些記者怎麼都跟到這裡了?”“可以,完全可以。”沈家明笑容可掬,攬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東南的方向。有人走過來。她神情意外地看著他。他好像比前幾天看到的時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樣子沒有任何改變。他們兩個看過去的時候,程牧陽麵上明顯有微笑,難以捕捉。她以為他會走過來,沒想到程牧陽卻從假山旁的小路穿過去,很快就走遠了。“你到底是怎麼認識他的?”沈家明在回廊邊的木質欄杆上坐下來,“雲南?川貴?”“比利時,我在比利時讀書的時候認識的。”沈家明算了算時間:“後來就沒見過?”她默認了。“大概是兩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長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幫,讓程家的生意縮水不少。當時程家最出名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雲。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歡采用極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殺這個副市長。”“彆人暗殺,你也知道?”“都是後來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邊境這麼多年,就是因為聰明、避世。不論近現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終遊離在國家機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毀滅性的打壓。程家畢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亂黨,當然不會這麼做。”她聽得有滋有味。“程家為了這件事,有了一次大動蕩。後來,他就出現了。”“然後呢?”“沒有然後了,”沈家明笑笑,轉開了話題,“我記得你從比利時回來,就不再出境了。常年在雲南住,會不會覺得很沒樂趣?”她搖頭:“也不會很無聊,如果你有機會去雲南,我帶你去看現場版的3D警匪槍戰片。”沈家明肅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南北遞給他一個鄙夷的眼神。後來的幾天,程牧陽再也沒有出現過。就在她以為,就此不會再見時,沈公卻忽然告知她行程有變,要從海路返台。老人家話裡有話,並沒有說得很明白,隻說自己要留在台州等著捐贈儀式,會有個“朋友”和她一路先行。她直覺上,猜到那個“朋友”或許就是程牧陽。天漆黑的時候,她帶著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門外,等著人來接。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門口避雨,依舊躲不開飛濺的水滴。老宅並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沒有什麼人走動,更沒有車往來。吵鬨的隻有雨聲。大概十分鐘後,遠處終於有白色的車燈照過來。一輛接著一輛的梅塞德斯-奔馳S600 Pullman Guard,不間斷地從麵前駛過,完全相同的款式顏色,唯一不同的隻有車牌。她饒有興致地看著,開始還去數車的數量,到後來也分不清是第幾輛了,終是有輛車脫離車隊,平穩地停在了青石台階前。副駕駛座上有人跑下來,打開傘。南北把行李交給那個人,躲到傘下,三兩步就上了車。坐在車裡的程牧陽看著她。他穿著簡單的休閒式樣的白衣黑褲,臉孔被黃色的燈光映襯得輪廓鮮明,像是染了濃墨重彩,光線並不十分足,更顯得那雙眼睛顏色頗深。她第一句話是:“有拖鞋嗎?”程牧陽打開隔音玻璃,讓前座的人,遞來雙白色的拖鞋。“謝謝。”南北低頭把濕漉漉的鞋子脫掉,穿上拖鞋後,終於覺得愜意,再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仍舊看著自己。兩個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三四秒後,她忽然笑起來。舊友重逢,此時才算真正的相認。“雨很大?”他問她,聲音有些低。“嗯。”“到今晚住的地方,會需要五到六個小時。”他說,“路途有些遠,坐汽車不會輕鬆,做好準備。”“去哪裡?”她透過玻璃去看後方車隊,“你這裡一共有幾輛車?”“千島湖。這次來的車,大概有四十輛。”四十輛?她笑歎:“這樣走在路上,會堵車吧?”如此謹慎出行,她還是第一次見到。“應該不會,”他始終是偏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隻手則搭在自己膝蓋上,“這裡每輛車行駛在路上,都是間隔五十米,不會離得太近。”距離很合適,即便有車遇襲,也不會牽連到其餘的車。“可如果有人留心,記住你上了哪輛車呢?”他笑了聲:“每隔十分鐘,隊伍最後的車,會加速行駛到車隊的最前方。”她順著他的話,仔細想了想。四十輛完全相同的車,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每隔十分鐘都會悄然挪後一位,恐怕連司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輛。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陽坐在哪輛車上,可能性幾乎為零。可即便是萬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這樣的車,也很難在瞬間被突破。她記得這款防彈車,早已達到北約VR7的安全極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彈同時爆破襲擊,也不會有實質損害。不過這裡畢竟是中國境內,還算安全。程牧陽看她不再發問,就以很舒服的姿勢靠回到座椅上,閉目養神。這個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頻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圖書館,兩個人從陌生到試探,再到互相熟識、習慣,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和這樣熟悉的人同路,她沒有絲毫的不習慣,就這麼靠著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個印記。透過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你女朋友呢?”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裡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