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的隔攔中,李奇靜靜地坐在肮臟的草堆上,沒有睡著,但身體已鬆弛得幾乎與睡著沒兩樣。他身上的每條肌肉都呈放鬆狀態,呼吸緩慢而平穩。他閉著眼睛,因為牛棚裡一片漆黑,沒什麼東西可看。然而他的精神卻十分清醒,但不是亢奮,而是在夜間沒有其他乾擾後,感官會特彆靈敏,讓心思更為專注。他正在一心二用。首先,他在計算時間。他上次看手表時已是快兩個鐘頭前了,但他仍能知道現在的時刻,誤差不超過二十秒。他很早就學會這種計時技巧,在軍中服役常熬夜時學的。當一個人在等待事情發生時,會把身體機能關閉,就像冬天時暫時關閉海邊彆墅一樣,然後把心思專注在一秒一秒消逝的時間上。這麼做就像休眠,能夠節省能量,把心跳的責任從大腦潛意識中拿過來,交付給生理時鐘。這麼一來,腦中就空出很多空間思考,但又能保持清醒,隨時做好必要準備,同時又能知道現在的時間。同一時間,他腦中還在玩數字遊戲,把很大的數字相乘。他今天差不多三十七歲八個月大。三十七乘以三百六十五,得出一萬三千五百零五,再加上十個閏年各多出一天,是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五。從他去年十月生日往前推到六月的今天,共有兩百四十三天,所以從他出生那天算起,已經過了一萬三千七百五十八天,一共有一萬三千七百五十八個白天,一萬三千七百五十八個夜晚。他試著拿今天晚上跟這輩子的其他日子比較,看看情況到底有多糟。結果他發現,今晚稱不上是他有過最好的夜晚,但肯定不是最糟的,而且離最糟的夜晚還差了十萬八千裡。但他在大約四歲前根本沒有記憶可言,所以隻剩大約一萬兩千三百個夜晚可供比較。今晚搞不好還算是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好夜,他甚至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列出幾千個比今晚更糟的例子。這樣的一晚,他不但暖和舒適,身上也沒受傷,說不上危在旦夕,而且還有東西吃,雖然不好吃,但他覺得那是因為煮得不好,而不是對方故意找碴,所以就身體狀態而言,他沒什麼好抱怨的。但就心理而言,卻是截然不同的局麵。他整個人懸在混沌未知之中,怎麼想就是想不透,就像月光穿不透漆黑的牛棚。問題出在他完全掌握不到線索,對他這種人來說,缺乏線索不見得會讓他不安。他父親是海軍軍官,所以他幾乎是一出生就過著軍事化生活,對混亂、不明朗的情況也早就習以為常。隻不過,今晚真的缺少太多線索了。他不知道現在人在何方。不知有意無意,三名綁匪絲毫沒有留下這段路程的線索,讓他覺得十分茫然。令他特彆感到頭痛的是,從他出生後就開始的軍事化生活,或軍旅生涯中一萬三千七百五十八個日子裡,他真正待在美國本土的時間大概遠不及五分之一。雖然他和美國總統同為美國人,但他大半輩子都在世界各地生活、服役,就是很少待在美國,所以對自己國家的了解程度跟七歲小孩差不多。也就因為這樣,他沒辦法透徹地解讀美國散發出的律動、氣味與氛圍。換作其他人,說不定可以在黑暗中平空感覺地形、或從空氣的改變和夜晚的溫度推斷出現在是在哪一州。有些人或許真有能力做到,但李奇不能,這讓他感到頭痛。再加上他不知道三名綁匪的身分、他們的職業或他們的意圖。他仔細觀察這三人,不放過任何可以觀察的時間,卻沒有明確的定論,所有證據都互相矛盾。他們三個年紀還算輕,介於三十到三十五歲間,體格健壯,受過分工合作的訓練,因此辦事還有幾分效率,幾乎可說有著軍人的紀律,但又差了那麼一點。他們做事有組織,卻又不官僚。看他們的外表就知道是外行人。因為他們太乾淨了。三人身上穿著從平價連鎖店買來的棉質新衣,樣式樸素,頭發也剛剪沒多久;武器才剛拆封,兩把葛拉克手槍是全新的,另一把霰彈槍也是全新的,封裝油還依稀可見。從這幾點看來,可以知道他們不是什麼內行人,因為這些事內行人每天都在做,不論是特種部隊、中情局、聯邦調查局,還是刑警,他們的工作就是這個,穿著製服,用的是去年、前年登記使用的武器,耐操好用,略有磨損,是他們吃飯的家夥。要是把三個內行人湊在一起,一定可以看到某人襯衫還沾著昨晚吃的披薩,某人沒刮胡子,某人穿著會讓朋友在背後開玩笑的舊褲子。偶爾的確可以看到有人穿新夾克,或配戴新槍、穿新鞋,但很少看到三個內行人在同一天全身剛好都是新行頭,這樣的機率小得詭異。而他們的態度泄漏了他們的身分,雖有辦事能力,卻老是緊張兮兮,態度又惡劣粗魯。受過一定程度的訓練,但還不夠熟練,手法不夠老道。他們排練過整個計劃,腦筋也不錯,沒犯下太大的錯誤,但就是沒內行人上手。這麼說來,這三個應該是外行人,卻綁架了一名聯邦調查局的菜鳥探員。為什麼?一個菜鳥探員哪來這種能耐?李奇沒有頭緒,而且這個菜鳥探員也不願透露,是他沒辦法猜透的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不是這個,而是為什麼他自己還在這裡。他對自己為何被抓來不太介意,這不過是命運的擺布,讓他湊巧在荷莉·強森被抓時剛好出現在旁邊,這他可以接受,他知道造化弄人的道理。人生是一串串造化累積起來的,就算人們再怎麼不想承認,也改變不了這事實,他不會浪費時間陷在“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思緒中。的確,他如果早一分鐘、或晚一分鐘走在芝加哥那條人行道上,就可能走過乾洗店,對這碼事完全不會知情;但事實是,他沒有早一分鐘或晚一分鐘走過,結果命運就這麼湊巧,所以他才不願浪費時間去想若當初事情不是如此,那他現在會在哪裡。然而,眼下他該做的是找出自己為什麼還留在原地的理由。根據他大腦的時鐘,事發至今剛好超過十四個小時。他有三次機會可以逃脫,其中兩次機會比較有限,一次是絕對逃得了。事發當場,他就有可能成功,但想到可能波及旁人,讓他無法動手;接著是在廢棄停車場進入白色廂型車時,他也可能成功。兩次都是三對一的局麵,但是三個外行人對一個傑克·李奇,他認為有足夠的勝算。絕對可以逃脫的那次機會,約莫出現在三個家夥從加油站開車回來的一小時後。他原本可以解開手銬,翻牆跳進院子,小跑穿過馬路然後走掉。為什麼他沒這麼做呢?他躺在包圍四周的墨黑氛圍中,心中無比放鬆,突然領悟到自己留下來的原因無他,就是荷莉。他沒有臨陣脫逃,因為他不能冒這個險,三名歹徒見他消失不見,可能心裡一慌,就把荷莉做掉後潛逃。李奇不願看到這樣的下場,荷莉是個聰明有活力的女孩,精明、急性子、充滿自信、個性特彆剛強。很迷人,靦腆不做作。皮膚黝黑,身材纖細,洋溢著聰穎和精力。眼睛很漂亮,李奇特彆無法抗拒漂亮的眼睛,荷莉的雙眼讓他傾心。但讓他不忍離開的原因不是那雙眼睛,也不是她的臉蛋,或她的腦筋、她的個性,真正的原因是她的膝蓋,這才是他留下的原因。還有她的膽識和自尊。這麼一個漂亮積極的女孩,麵對身上的不便卻能樂觀以對,李奇看在眼裡,覺得她的勇氣和風範值得佩服,他喜歡的女孩正是荷莉這種類型。她身處困境卻能勇敢應對,而且處理得很好,沒有怨言,沒有向他求救——正因為荷莉沒向他求救,他就更要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