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被偷偷釋放的那個廣西桂林人是高島與程延辦的,這並非是因為新川突然良心發現,覺得應該帶上高島,想給高島分點肉湯喝。隻是因為這個人的朋友一共也隻能拿出一百塊大洋來贖人,此時的新川已經看不上這點錢了,所以就交待程延跟高島去辦了這件事兒。當然他也特彆交待程延彆讓高島知道他知道這件事兒,等他八月十九號又一次離開新京後再聯係高島。
而高島跟新川當初的表現也強不了多少,畢竟他也是第一次收這種錢。不過高島要比新川大方得多,至少還分了程延三十塊大洋,當然程延也就沒有推托,畢竟這次連跑腿費都沒有。
辦完了這件事兒,還關在看守所裡的人就是真的沒錢可出的“冤鬼”了,而似乎受了這次交易的影響,受了一係列打擊的高島卻突然發現了一條發財的康莊大道,在不到四五天時間裡,高島主持的調查班又抓了十幾個人,這些人都是有錢但沒背景的商人或者鄉下地主,目的就是高島打算撈一筆,為自己必將、即將到來的退役攢一筆做生意的本錢,這件事兒雖然高島也沒瞞著程延,但卻是由金世才兄弟著手進行的,畢竟他們兩個在新京才是地頭蛇。
發生了這種事情,程延突然後悔了起來,當初真不應該接受何氏兄弟的請求,隻是他也知道就算他不搭這個橋,何家兄弟也會找彆人跟新川聯係上,隻是程延覺得自己心裡過不了這個坎,他覺得主要原因還是太過高估日本軍官在廉潔方麵的品行了,想象一下一個在本國動不動就發生下克上兵變、在異國土地上燒殺搶掠的鬼子軍官品行能夠擔當得起“廉潔”這兩個字嗎?那隻是還沒有找到機會將權力變成金錢而已,一旦有了這一次機會,他們隻會更貪,甚至去主動找錢,跟不穿那身軍服的土匪沒啥區彆。
然而還沒等高島開始收上來錢,八月底在沈陽又發生了一起同類案件,這次雖然隻死了一個中佐,但卻是關東軍司令部的一個參謀,收到這個通知,高島還有程延不得不放棄了在新京的繼續調查或者說抓人更合適,趕到沈陽去跟森純一郞少佐、還有新川會合,當然這一次高島做主沒有讓金世才跟著,理由是他對新京熟悉,這裡麵還有後續事情需要他,但真實原因誰又不知道呢?但又有誰管呢!
就連新川少佐聽到了程延彙報的高島現在的情況,也隻是很同情地說:“高島君運氣不好,現在能夠安全退役已經很不錯了,就讓他去做吧,隻要不過火惹了不該惹的人,就隨他,同事一場。”至於那些新京商人的命或者錢,新川這個鬼子憲兵少佐根本就沒看在眼裡。
在大連找不到凶手、在新京找不到真正的凶手,在沈陽同樣也找不到,唯一能做的就是又抓了一些人,然後新川也好,高島也好,甚至連程延都分了一筆錢,而整個過程唯一被隱瞞的就是森純一郞少佐了,當然這隻是程延這個角度上這麼認為的,至於森純一郞收沒收錢,又不會告訴他們這批人,就如同新川高島瞞著森,森難道就不會同樣做嗎?
就在這種“凶手”流動作案,而憲兵隊、特高課隻能被動地追蹤情況下,事件又持續了一個多月,直到快十月中旬了,那位已經連殺兩名關東軍的“凶手”(或者叫勇士更恰當)終於在從大連開往新京的三四三次車上又乾了一起抱著烈性炸藥包要跟關東軍一位中將師團長同歸於儘的大事出來,這一回那位中將沒事兒,但“凶手”卻當場炸死了自己,所以特高課連屍體都拚不出來,更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了。
因為這件事受到處分的人多了,首先特高課的森少佐被調到了興安省的剿匪部隊擔任某偽治安團顧問,等於是變相的退出現役。新川少佐則受到了三年內不得晉升軍銜的處罰,這個處罰對於新川來講略等於無,因為他自從在新京發了這筆財之後,已經不打算繼續在憲兵隊混下去了,隻想跟高島一樣多弄點錢,然後回日本。
在11月25號隻有新川、程延參加的為高島送行的酒宴上,新川直接跟他們報怨道:“這就是關東軍的現實,我們這些中下軍官真快沒有活路了,乾得再好,抵不上背景。”已經辦完退役手續準備去興安省擔任一個林場火車站(隻是管著一批苦力的四等貨運站)站長的高島則深有同感,他唯一可惜的是那些還關在新京鐵路憲兵看守所的“肉票”,他還沒拿到錢。
當然受處分的絕對不止森、新川、高島這三個人,上層受到處理的多了,隻是程延不知道罷了,而作為一個小人物,程延的運氣就是他還沒資格為這件事兒受到什麼處分,當然這裡麵也可能是莊深大佐在保著他。
送高島上了三四五次車後,程延向新川請示:“那些關在新京的嫌疑人怎麼辦,總不能這麼關著吧,再說新京那邊已經不滿意了。”
如果按原來新川的想法,他是想黑吃黑了高島抓的那幫人的贖金的,隻是現在剛剛受到處分,他也不敢做得太過分,再說前麵已經有了兩筆十五根大黃魚的入帳了,他覺得以後總要細水長流,落下一個好名聲,但又不能這麼輕易就放了人,否則……於是他當著程延的麵,給新京站憲兵隊長打了一個長途,告訴他,這批人犯,你們就看著辦吧,如果有願意找人擔保的就放了,如果…….雖然新川沒明說,但那個意思,程延想來那邊的憲兵隊長又怎麼會不明白呢!
而也就在這程延覺得自己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有任務,甚至生怕自己會變得跟新川、金世才他們一樣同流合汙的時候,剛剛從興安省勘探地回來的村山董事又將他叫到了自己的彆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