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十一點多鐘,在吳倫下班回家打開門的時候,林三酒正往腦袋上套一隻絲襪。
她聽見聲響,朝門口轉過了頭;絲襪還沒有來得及拉到底,隻把眉眼都被壓得變了形狀,成了綴著兩根眉毛的三角形。吳倫一抬頭,動作就頓住了,呆呆地站在門口,連鑰匙都忘了拔下來。
“你回來啦,”林三酒打了一聲招呼。
“不……不是,不對。”吳倫使勁閉了閉眼,似乎希望自己再睜開的時候,林三酒能原地消失一樣。不過等她再睜開眼的時候,林三酒已經把絲襪拉到了脖子上,問道:“能認出來我的臉嗎?”
吳倫關上門,拚命搖頭:“不,不行,這不行。”
“你放心,我不會有危險的。”搶個銀行罷了。
“絕對不行,我擔心的不是你。你把我的襪子脫下來。”
林三酒將她從衣櫃裡找出來的絲襪重新剝下來,問道:“那你有什麼好辦法?昨天早上,不是你說要幫我的嗎?”
在她昨天早上那一通電話之後,吳倫很快就意識到了,讓她有錢打廣告找人,是避免世界毀滅的最好辦法,因此這BA姑娘一時激動之下,說了不少豪言壯語。不過在兩天的各種討論、試驗、失眠和上班的折騰下,吳倫的誌氣和精神頭現在都肉眼可見地癟了。
“我是真不明白,”吳倫打開門拔下鑰匙,又關上門,嘟噥著:“為什麼會讓我一個BA來拯救世界?而且為什麼拯救世界的辦法是弄錢啊?”
她唉聲歎氣地在沙發上坐下來,像個老太太似的揉起了小腿。“我要是知道怎麼掙錢,我還會做個一天站到晚的BA嗎。你那個……你那個聽人說話的東西,真的不能再來一次了?”
應該是想起了自己屁底下坐著的東西,吳倫的眼神都亮了起來。林三酒搖了搖頭,打碎了她的僥幸:“一個能力描述隻能用一次。”
昨天——或者說今天淩晨的時候,她終於把皮格馬利翁項圈的冷卻時間給熬過去了,立馬就叫醒了吳倫。後者的錢包藏在哪裡,林三酒早就知道了;不僅知道,還主動抽出了一張麵值最大的100塊鈔票,囑咐吳倫給自己念了一段“能夠大量複製某種物體”的能力描述。
就像自然進化出的能力一樣,皮格馬利翁項圈產生的效果能力也同樣具有各種各樣的限製,並不是萬能的。就拿大量複製物體來說,林三酒很快就發現,如果她複製的是某種簡單的東西,比如一張白紙,那它的增殖速度幾乎是完全沒有限製的,僅僅兩三秒鐘,複製出來的大量白紙就把吳倫的一張床都給淹沒了。然而為了防偽,鈔票的製作材料、工藝都十分複雜;直到她把五分鐘全部用完之後,複製出來的現金也僅僅堆滿了一小塊地板。
對於這個數量,意老師解釋說,有可能是因為項圈效果和潛力值都一起被削弱了點兒。
林三酒自己看著不滿意,吳倫的睡意卻全都被驅光了。這個姑娘好像有點兒財迷,騰地就撲到了錢堆上,一把一把地抓起了鈔票,不住小聲驚叫道:“真的完全一樣啊!”
與製作偽鈔不一樣,林三酒複製出來的都是真錢,足以通得過任何精密度的假鈔檢驗機器。但是問題在於,它們每一張,都和用作模板的母鈔票一模一樣。
邊角的折損,輕微的汙漬,折疊的痕跡……最重要的是,鈔票序號也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僅是兩三張倒也罷了,足足一千多張鈔票放在一起之後——這個數字是吳倫徹夜不眠數出來的——它們的相似感就彙聚成了極具衝擊性的畫麵,哪怕隻是掃一眼,都能讓普通人立刻察覺到不對勁。
“抱著這堆錢去打廣告是不可能的,”
吳倫小心又珍惜地把鈔票都疊成了很整齊的一摞摞,用皮筋紮緊了塞進沙發底下,很滿足地說道:“人家一看這麼多現金都是同一個序列號,當場就要報警了。也不能存進銀行……連ATM機都會知道不對勁的。要我看,也就是一次花一張,這樣才不至於出問題。”
問了問一百塊錢能乾什麼之後,林三酒腦子裡就隻剩下了非法取財這一條道。再去博物館走一趟也不實際,薅羊毛不能隻盯著同一隻羊,再說就算拿了東西她也不知道找誰銷贓;想找漢均分贓吧,電話打過去的時候已經無法接通了——她想來想去想不出辦法,所以吳倫為了上班新買的絲襪才遭了秧。
“要不這樣,我們明天去打印小廣告,我明天休息。”等好不容易勸住了她之後,吳倫在睡前迷迷糊糊地建議道:“先找一家店打印一百塊錢的,貼完了就再找一家打一百塊錢……反正都是真錢,對不對。”
效率是低了些,但能夠早一點把消息傳遞出去,終究比坐在家裡發愁強。
林三酒這一夜,壓根沒睡。
現在她清醒著的時間中,有一小半都是在不斷地訓練、提純、精化自己的意識力。意老師說,這樣的訓練強度如果放在以前,恐怕堅持半年一年就能升級了;但現在,隻能讓她的意識力水平勉強保持住不往下落。
而且,似乎保持住的時間也將會慢慢變短,花在訓練上的時間會越來越長。
以後總有一天,她哪怕不吃不喝不睡覺,也維持不住漸漸滑落的意識力水平的……林三酒在初晨陽光之中睜開眼睛,一邊感受著充沛活潑的意識力,一邊想道。等她找出向末日世界傳遞消息的辦法時,她的能力會衰敗到什麼地步呢?
……萬一她找不到傳遞消息的辦法呢?
“早上好啊,”
她出神時,吳倫從被窩裡伸了一個懶腰,手臂的影子直直伸進了被窗簾遮成淺橙色的陽光裡,像一幅安寧的畫。“給我半小時,咱們就能出門了。”
林三酒無聲地點了點頭,將思緒再一次專注在“如何弄錢”上。
為了能夠讓小廣告儘可能張貼的時間久一點,二人在內容上花了很多心思。
直說我要尋找進化者是不行的,恐怕會被當成胡言亂語的東西給清掃掉。一般來說,尋人、尋狗、尋失物的小廣告存活的時間較長;林三酒想了想,決定打一張“尋人啟事”。
為了增加它的衝擊力,讓路過的人能一眼注意到它,她還準備了一張照片——找一張差不多的照片,用描述的力量按照記憶修改一下,就能成為她想要的效果了。
一個小時以後,吳倫一邊吃著雪糕,一邊看著小店的打印機裡緩緩吐出了這麼一張尋人啟事。
尋人啟事:
圖中這個人是我的叔叔,我是他的侄女。我叔叔人稱“瘋狗”,生意做得很大,在十二個地方都有不少員工,員工們喜歡在耳朵上掛一個木人偶耳墜。他出門總是帶著很多人,但是這一次他去的地方沒有網,員工們與他失散了,現在我正在找他。
機器有條不紊地打出了這一段話,又再繼續往外吐文字。
如果你知道關於那十二個地方的消息,如果你知道關於我叔叔這一類人的消息,如果你還想回到那十二個地方,歡迎你聯係以下這個號碼,必有重酬。
接下來,是一串漢均的手機號碼。
打印機仍然在嗡嗡響;吳倫也在漫不經心地看,看著看著忽然手一抖,差點將手裡的雪糕扔出去。“我靠,”她居然難得還罵了一句粗話,“這、這誰啊?怎麼……怎麼這麼……他真是你叔叔啊?”
“叔叔還是舅舅,我也忘了,有什麼關係,反正不是真的。”林三酒小聲答道。打印店的胖老板娘正坐在身後的另一張桌子上打遊戲,兩個耳朵恨不得能往後翻過來聽她們說話似的。
“太、太嚇人了吧,”吳倫哭喪著臉,又開始哆哆嗦嗦起來了:“雖然仔細一看似乎沒有血口獠牙的,但是怎麼……”
居然還敢“仔細一看”,看來不是真人在場,肅殺效果就是不行。這樣還能吸引彆人注意力嗎?
林三酒歎了口氣,拿起第一張打好的尋人啟事,給老板娘眼前晃了晃:“你看這樣對嗎?”
老板娘渾身胖肉一跳,下意識地推開椅子往後退了兩步,又眯起眼睛仔細看了一會兒。
“哇,”她小聲驚歎道,“有一種……那叫什麼來著,噢,哥特的美。”
行吧。
林三酒忍住了一肚子話,默默地將打好的尋人啟事收了起來,問道:“這種黑白的,一百塊錢能打印多少張?”
“平時我們都是一塊錢一張,”老板娘答道。
林三酒時隔許久,又一次感到麥克老鴨的能力在她體內熱了起來。
老板娘繼續說道:“你打得多,我給你優惠吧,五毛錢一張。”
……麥克老鴨要是知道自己身為首富,居然隻能在這兒摳五毛一塊的,可能也會不高興吧。
等二人揣著兩百張尋人啟事離開打印店後,按照吳倫的建議,她們沿著公交線路,在每一個公交站台、電線杆上都貼上了小廣告。林三酒從進化者的角度出發,還貼了一些在超市、運動用品店、藥店和五金店門外——每家店都給一百塊錢,作為容許張貼的小費。一天能貼幾百張,已經算是很不少了;但是這樣還是太慢,尤其是吳倫一路走一路還要休息、買小吃,很是有點兒耽誤時間。
“我今天陪你走了起碼有兩萬步,”她一點兒也不覺得自己慢,還要邀功:“腳都疼了,晚上你不得請我去按一個摩嗎?”
林三酒正要回應時,忽然聽見兜裡漢均的手機滴鈴一響,心跳登時快了幾拍。
這麼快就有人看見廣告了?
她急忙掏出手機一看,不由一愣。進來的是一條短信,發自一個陌生號碼,內容隻有短短的一句話——“老公,你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