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魏杭——”
縣府侍衛的喊聲傳出,魏杭不緊不慢的邁步走向大堂。
他衣著富貴,白白胖胖,因臉上肉多,微笑起來雙眼眯成一條縫,使他看起來笑容可掬。
看著他進去的背影,外麵圍觀的百姓也有不少人開始議論了起來:
“這老漢怎麼敢告魏老爺的啊”
“是啊,這魏老爺吃的官司還少嗎,可哪一次不是全身而退,反倒是告狀的那些人,落不得什麼好下場。”
蕭遠就在這人旁邊,聞言不由說道:“老鄉,這話怎麼講?”
那人看了他一眼:“告不贏唄,就上個月有人告狀,結果反倒是要賠錢,說是什麼訛詐之罪。”
“何止啊。”另有人接道:“我還聽說有兩個家夥,也是狀告魏老爺,最後卻被下了大獄。”
“敢問老鄉,告狀的那兩個人叫什麼名字?”蕭遠問了一句。
“我也不是很清楚,其中一個好像.好像是謝莊的一戶人家。”男子撓了撓頭,又奇怪的看了一眼蕭遠:“你問這個乾嘛。”
“沒什麼,好奇而已。”
蕭遠笑笑,走到一邊,朝一名錦衣衛人員招了招手。
後者連忙湊前,蕭遠附耳低聲。
錦衣衛聽完,立即抱拳躬身:“諾!”
這聲諾,及這恭敬態度,讓周圍不少人都將目光投了過來,紛紛露出驚奇之色。
見此,蕭遠隱晦的瞪了錦衣衛一眼。
後者嚇了一跳,腦袋一低,得到示意後,隱出人群。
縣府大堂。
魏杭進來之後,哪有半分緊張,拱手彎腰時,臉上甚至還帶著微笑:“草民魏杭,見過縣尊。”
“大膽!”太康縣令怒斥:“見到本官,安敢不跪!”
不管兩人私下裡的關係親不親密,表麵上該有的還是得有。
“是,是草民無禮了,縣尊恕罪。”
魏杭說著,一撩衣服下擺,跪地施禮。
太康縣令不再就此多說,開門見山道:“魏杭,今有張老六,狀告你逼良為娼,將他的女兒賣至青樓,可有此事!”
“大人明鑒。”魏杭不慌不忙道:“草民一向奉公守法,怎會做出如此荒唐之事,此事全因張老六欠下巨額債務,無力償還,這才求到草民這裡,非要與我簽下他女兒的賣身契。”
秦國雖然改變了奴隸現象,但奴仆、賣身契等都還是存在的,於封建王朝下,這也是改變不了的東西。
而張老六聞言,則是大聲叫道:“縣尊老爺!不是這樣的!!”
“肅靜!”太康縣令眉頭一皺:“不得咆哮公堂!”
“是,是,小人知罪.”張老六目光畏懼,與魏杭相比,明顯要慌亂了很多,在官威之下,亦是心驚膽戰。
“張老六,你先說。”縣令指手道:“魏杭方才所言,可是屬實?”
張老六努力平複了一下心情,但聲音仍舊在發顫:“稟縣尊老爺,魏杭在說謊。小人曾因老母病重,急需十兩銀子,到處籌借無果,就在這時,魏杭的管家找來了,說是他家老爺心善,願意借錢給我周轉,當時小人正一籌莫展,老母親又久臥病床,心急如焚,便跟著他去了,簽了借條之後,還千恩萬謝,當是遇到了貴人。”
“可誰曾想,小人後來想辦法還了那十兩銀子後,魏杭卻還一直派人前來索要,最後更是逼迫小人,將女兒賣去抵賬,說是這樣便能與他債務兩清。”
“小人不肯,便遭其毆打,日日堵門,在村中到處宣唱我欠錢不還。”
“因此事,小女的婚事也被對方退了,受到了不少閒言碎語。”
“最後更是被魏杭硬逼著簽了賣身契!”
張老六話音剛落,沒等縣令說話,魏杭已是斥道:“簡直一派胡言!”
說著麵向縣令,一臉正色的拱手:“縣尊,此乃刁民!前兩日,他還找與我理論,說是女兒的賣身契簽的價錢太低了,定是因此不滿,才來惡意誣告!”
“而他所說的債務,根本就不是欠十兩銀子,而是一百二十兩。”
“張老六根本就無力償還,這才將女兒賣於我為奴,雙方你情我願,借據和賣身契都在這裡,請縣尊過目。”
魏杭說完,掏出了兩張文書,恭敬高舉。
侍衛走來接過,放於正上方桌案。
太康縣令抖了抖袖口,先是拿起借據看了看,隻見上麵寫著:
【今有張老六借到魏杭白銀十兩,限期一日,若逾期未還,每日以一兩白銀遞增,以為利息。】
然後是歪歪扭扭的簽字和手印。
縣令看完,又拿起另一張賣身契,從表麵上看,同樣沒有任何問題。
至此,他心裡也有了譜,放下文書後,看向張老六道:“張老六,如今借據契約皆在,可見魏杭所言非虛,你還有什麼話說。”
“大人!”張老六瞪大了眼睛,指著魏杭大叫:“事情絕不是他說的那樣!小人冤枉啊!”
太康縣令並未理他,而是朝一名侍衛揚了揚頭。
後者會意,拿過那兩份文書,來到張老六麵前,一一展示了一遍:“是你簽的名字和手印嗎。”
看著那歪歪扭扭的熟悉字體和手印,張老六下意識道:“是是小人簽的.”
侍衛不再多言,收回文書走開了。
而張老六剛說完就馬上意識到了不對,再次大叫道:“可這借據和之前根本就不一樣!”
“大膽刁民!”縣令大怒,猛地一拍桌案,厲聲喝道:“今證據皆在,你竟還敢在此胡謅!簡直豈有此理!”
“真當這裡是什麼地方!”
說著又道:“張老六!你欠下巨款,無法償還,女兒自願簽下賣身契為你還債,而事後,你卻覺得女兒沒有賣個好價錢,便又找到魏杭糾纏,結果魏杭不肯再多出銀子,你惱怒之下,便刁言誣告,企圖以此再索要錢財!”
“王法何在!恩!?”
這就相當於宣判了。
太康縣令義正言辭,根本就不給張老六再行辯解的機會,當場喝道:“來人呐!此賊玩弄公堂,目無王法!先將其關押收監,容後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