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版權!版權!(1 / 1)

好萊塢往事 幸虧沒去 2328 字 2個月前

在用暴雪的名字做出《魔獸爭霸》之前,莫哈米他們三個家夥搗鼓出來的公司,根本就不值錢,因為他們的作品,全都有市麵上大火遊戲的影子,說得好聽一些,那是借鑒、模仿、學習,說的難聽一點,那是在抄襲的路途上,融入了自己的想法。

而就算做出了《魔獸爭霸:人類與獸人》,並且獲得了遊戲界的不少獎項,為《魔獸爭霸2:黑潮》四個月售出五十萬套的精品銷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在做出《人類與獸人》之時,他們那個小作坊一樣的公司,仍然不值錢,因為圈內人都明白,這是《沙丘魔堡2》的高仿版,而《沙丘》的版權方,則是環球影業。

如果不是維旺迪控製了暴雪,並且意外的買下了環球,解決了足以產生巨大爭議的版權起訴問題,暴雪和環球,或許早就對簿公堂了。

所以,當莫哈米告訴羅蘭,自己可以把公司賣給對方時,他心裡想著的,其實還是找個可以幫助自己解決所有問題的家夥,除了有試水格鬥遊戲的真實想法外,《沙丘魔堡2》今年上市前的試玩版本也令他們心動無比,他們還想試試PC上麵的即時戰略。

但奈何囊中羞澀,根本沒有足夠的資金,去謀劃這些東西。

若是換成一般人,或許會對莫哈米這種主動出賣公司的行為而感動,直接要個百分之二十,算是天使投資,但了解《魔獸爭霸》發展史的羅蘭,壓根就不會這麼想,既然這些家夥想要讓自己當他們的爸爸,那他要是不買,他不就是傻子嗎?

我想辦法去搗騰版權、授權,免得你們被起訴,結果我還就當了個天使投資人?

我腦子有病吧?

如此一來,當莫哈米說出收購和入股都行時,羅蘭直接就無視了語序上的騙局,就盯著收購那兩個字呢,“那你們,想要多少?”

莫哈米聽羅蘭這麼一問,直接伸出了一個手掌。

“五百萬?”羅蘭笑著搖頭,“這個真沒法談。”

羅蘭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的,與其花五百萬收購他們那個工作室,還不如重新建一家公司,然後用高薪加配股的方式,將他們挖過來。

然而,在聽到五百萬這個數字後,莫哈米倒是一臉懵嗶,苦笑著道:“好吧,我終於知道了,錢這個東西,對於你們來說真的就是一串數字啊……”

“我們隻想要五十萬,把信用卡套現的債給還了,把辦公室的租金給付了,那是我們用自己的名義去做的事情,不是公司的債務,而等把那些東西清理乾淨後,我們三個分到手的也就是十萬左右,其實就是《RPM賽車》剩下的錢……”

沒錯,現在的矽與神經鍵公司,財務極度的混亂。

但沒辦法,總共就十幾個人,大家都是抱著一腔熱血做遊戲的。

作為一個日後敢挪用其他開發商的研發資金做遊戲的家夥,他們是真理不清財務。

而在這種情況下,那表露在羅蘭麵前的苦笑,也令他跟著搖頭。

“五十萬?沒問題……”

“我會去和大衛說,讓他派人和你們對接。”

“從今往後,你們好好做遊戲就行了,管理、財務、法務,都不需要你們操心了……”

“真的?”羅蘭這麼一說,莫哈米頓時喜上眉梢。

“真的……”羅蘭點了點頭,跳下沙發,來到餐桌旁。

“噢……如果讓艾倫和弗蘭克知道你答應了,那他們肯定會高興瘋的!”莫哈米激動的搓了搓手,那興奮的模樣,就和得知自己隻要戴上綠帽,就不用付贍養費的家夥一樣。

“要不……你打電話讓他們過來一起吃?”瞧他那麼高興,羅蘭也順嘴提了句。

然而,莫哈米倒是搖頭,“不不不,等他們開車過來,我們都能吃完兩回了。”

“還是晚上過去,我們請你吃飯吧。”

“我等下打個電話,讓他們整理一下我們需要的東西,正好在你有時間的時候,把什麼授權、版權全都弄到,一旦你進組拍戲,我們也就不好去打擾你了……”

莫哈米非常實誠,壓根就沒把自己當外人。

而隨性的話語也令羅蘭異常舒心,若是對方在把公司賣給自己後,直接就拿錢瀟灑了,那他這筆投資,可就算是徹底失敗了……

看在這家夥興奮之餘,也不忘遊戲之事的份上,羅蘭決定,就算日後這家夥在搗鼓出什麼帶孝女的劇情,他也不會去敲碎對方的膝蓋……

嗯,就讓他繞著哀嚎洞穴跑一百遍好了,迷路一次清零重算。

反正他又不是什麼魔鬼。

…………

在爽快的敲定五十萬收購矽與神經鍵公司後,羅蘭和莫哈米便眺望著白白的海岸線,欣賞著波濤洶湧的‘海浪’,愉快的享用著午餐。

有道是:“食色,性也。”,在天南地北胡侃一通的情況下,雙方吃的都比較的多。

下午,無所事事的兩人也沒立刻回到爾灣,而是在紐波特海灘市的周圍轉悠了起來,當羅蘭發現,回憶角六室六衛,占地兩萬兩千多平方英尺的瞰海彆墅也就一千兩百萬時……

糟糕,是心動的感覺!

當然了,心動歸心動,買?

那是不可能的!

不是他嫌這個價格貴,而是這地方距離好萊塢實在是太遠了。

開車來回幾個小時,一天全耽誤到路上了。

之所以住在謝爾曼-奧克斯不動搖,不還是因為甭管去哪個片場,一個小時就能解決嗎?

省時間才是他首要考慮的根本,畢竟,他沒法和科比一樣,打球的時候,淩晨三點起床上班,創業的時候,坐個直升飛機直接空降啊!

當然了,因為自身名氣的緣故,羅蘭其實也沒法和普通人一樣瞎逛。

生怕被彆人認出來,然後一天的行程都打亂了。

很多時候,大眾會覺得明星出行之時,助理保鏢鞍前馬後是在裝嗶,但實際上,除了那些自己花錢找人接機炒作的小明星外,真正的大咖出行之時不帶人,那就是在作死。

你以為人人都想帶墨鏡,帶口罩啊?

還不是擔心被媒體記者拍到後,在新聞上麵亂寫嗎?

一個黑眼圈,都能夠給你寫出私生活不檢點,麵容憔悴一點,那就是猜測昨晚乾了啥,而若是女星榮光滿麵的從酒店裡出來,不要臉的狗仔指不定寫人受到滋潤了呢。

而保鏢助理……

這些家夥不就是保證,明星可以順利的完成一天的行程嗎?

畢竟有的時候,狂熱的粉絲真的很麻煩。

就像李誕在《吐槽大會》上說的那樣:仇人不會去看演唱會,仇人不會去追車,仇人不會去查酒店信息,隻有那些粉絲才會乾。

而在麵對這些粉絲的時候,明星真的願意讓人下手嗎?

所有人都不傻,所有人都明白這些狂熱粉才是自己最為忠實的基礎,你以為吳金願意指著粉絲讓人彆拍嗎?你以為山爭哥哥願意自己親自動手,去打一個狗仔嗎?

友善人設,不是那麼容易立起來的,而卻是最容易被毀掉的。

在這種情況下,保鏢助理就背鍋咯。

帶著明星跑,然後再被開。

當然了,想要從源頭上遏製這一切,那就隻有低調出行了。

正因如此,隨便逛了逛,眼見著時間差不多了以後,羅蘭便和莫哈米來到了爾灣的公司。

而在有了電話裡的提前溝通,交流時的氣氛,非常的融洽。

五十萬收購這種小事,根本就不用大衛親自出馬,直接把消息轉告給羅蘭資產公司那邊的家夥,讓他們帶著人來審核交接,就已經夠了。

在對矽與神經鍵進行資產清算的同時,和三名創始人在一旁餐廳裡吃飯的羅蘭,也了解了他們的想法與要求,除了格鬥遊戲的世界觀以外,他們還想要《沙丘魔堡2》的授權。

“如果能把西木工作室直接買下來那更好,這樣就不用授權了……”

麵對艾倫-阿德汗這種沙雕提議,羅蘭也隻是笑了笑,沒說話。

因為他知道,這事情並不可行。

西木工作室是《沙丘魔堡2》的製作方,也是日後《命令與征服》、《紅色警戒》的開發商,作為一個八八年就和藝電、迪士尼、環球攪和在一起做遊戲的工作室,就算羅蘭想買,他特碼的也買不起,與其把時間和金錢全都浪費在那上麵,還不如直接拿個授權。

當然了,不願意去買其他遊戲工作室,其實也是因為羅蘭買不起,又或者說,養不起。

就像這個年代的頑皮狗創始人,日後的FacebookAR/VR內容副總裁傑森-魯賓,說的那樣,“人們沒有意識到的是,一款遊戲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往往就是因為它手握更多的預算。隻要預算夠多,它就能做得更大、更棒、更酷。”

羅蘭沒那麼多錢養那麼多工作室,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一個遊戲得花掉數億美金進行研發的情況下,一個能自給自足的暴雪就夠他玩了,在占其他?

步子邁得太大,容易扯著蛋……

而知曉了莫哈米所要的東西後,事情就好辦了許多,回家之後,羅蘭直接就把自己並不了解的收購進程丟到一邊,轉而向伊萬卡去了個電話,告訴對方,自己想從她叔叔手上,買些東西。

“你晚上打電話給我,就是想告訴我這個?”

當甜甜的聲音鑽進羅蘭的耳中時,他——

好吧,他一點都不激動。

“那我是不是應該和正常情侶一樣,詢問一下,親愛的,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故作扭捏的敷衍語氣讓身處紐約的金發小loli笑了起來,在和羅蘭相處了幾個月後,她哪裡不知道,羅蘭根本就不喜歡自己,所有的接觸,不過是完成任務?

但這又能怎麼樣呢?

至少羅蘭和她一樣,都把交往當成了任務,這樣一來,兩人好歹能說說話。

“如果你在我麵前,那我肯定會忍不住打你。”

“但你不在我麵前,所以你打不到我。”

“你敢這麼說,那你敢來紐約嗎?”

“你知道我家在洛杉磯的什麼地方。”

宛若鬥嘴一般的話語自然而出,雖然羅蘭回應的非常不客氣,但抱著聽筒窩在沙發上的小loli,雙眼倒是眯成了月牙兒,“算了,我吵不過你,你還是和我說清楚吧,你要什麼角色的遊戲版權,我也好跟我爸爸說……”

“不過,我可得先提醒你,如果我爸去幫你打這個電話,並且卡爾叔叔同意了,那到時候,就是我跟著一起去洛杉磯了,你應該知道是什麼意思吧?”

“當然,我馬上要拍《侏羅紀》,你過來探班對嗎?放心,我們之間的關係,我已經和史蒂文說過了,他並不反感這種炒作,所以……”

羅蘭之所以找伊萬卡,而不是卡梅隆,純粹就是因為逮著一頭羊擼,那可是要出事情的!

他幫佩雷爾曼搞炒作,佩雷爾曼還了他一根熊毛,這筆交易,就算到頭了。

即便他們還能相互稱為‘朋友’,但羅蘭若是死命的欠對方人情,那——

這事情可就大發了。

而伊萬卡這邊不一樣,他們需要的炒作,是羅蘭主動配合的,雖然至今沒有消息傳出,但這並不意味著羅蘭就得等事情發酵之後,才能拿到‘報酬’。

雖然這麼說真的很勢利,但這就是現實啊,為了讓炒作不會半路夭折,羅蘭從他們這邊拿版權,要遠比佩雷爾曼簡單的多,至於伊萬卡來探班?那不就是拍幾張照片,留作宣傳嗎?

用幾張照片就能換到最為簡單的購買方式?

傻子才會拒絕啊!

如此一來,羅蘭在向伊萬卡報角色名稱時,心裡可是一點壓力都沒有。

但伊萬卡在記錄的時候,手有點抖,“你的意思是,你想要之前購買的複仇者聯盟所有角色的遊戲版權,以及你即將出演的蜘蛛俠遊戲版權?”

“Yeah,有什麼問題嗎?”

“好吧,原來他們說的都是真的,你和史蒂文是真的很像,你們都喜歡搜集版權。”

既然莫哈米他們有需求,那羅蘭就索性把能買的全買了。

和之前被佩雷爾曼當垃圾一樣賣掉的版權不一樣,這遊戲,是他馬上就能弄的。

甭管莫哈米他們把遊戲做成了,還是做毀了,這年頭把版權攥手上,虧的都不會是他。

至於錢?

在擼了一根熊毛,莫名其妙就占有《侏羅紀》百分之八的利潤分成後,羅蘭一點都不虛。

畢竟,錢這玩意,隻有流通了,才有價值啊!

至於《沙丘》的授權?

這玩意就更簡單了……

環球影業啊!

羅蘭都不用去找斯皮爾伯格,直接拿著合同去找人簽字就行了啊!

在環球當了一個多月的蛀蟲後,上上下下哪個不認識他?

而在《侏羅紀》即將開拍的蜜月期,拿個二十年重複授權,簡直不要太便宜……

等這些東西一到手,暴雪,可能不是前世的暴雪,因為他們沒有做超人,改做了蜘蛛俠,但,肯定是他的暴雪……

我自己拍蜘蛛俠,我自己賣遊戲,大朋友小朋友們,你們一個都彆想跑……

‘IamSpiderMan。’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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