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網文,你也需要做的職業規劃(1 / 1)

龍王大人在上 雨魔 1180 字 2個月前

寫書,你是把它當做事業來看、當做職業來看、還是當做臨時的撈錢工具來看,對應的做法就截然不同。

有一句話叫做小孩子才論對錯,成年人隻看利益。

這三種,無分對錯,隻看個人選擇而已。

你不想在網絡文學上從事一輩子,隻是簡單的賺個快錢,又有何不可。

你有更好選擇,完全沒必要把一生耗在網文上。

畢竟寫文太累,還傷身。

所以,我下麵的話,主要是針對那些把網文當事業來看、當職業來看的作者說的。

當事業可以從事一輩子,當職業可以從事半輩子,都需要認真對待。

在我看來,目前的網文大體可以分成三類,無線文,精品文,IP文。

無線文從事的人最多,因為這種類型的小說門檻較低,讀者最多,來錢最快。

這種小說的特點是無腦爽,基本上不要讀者動腦子,就可以不斷收獲爽點,看得停不下來。這種小說基本上兵王可以作為代表,女頻就是霸道總裁之類的。

這類小說的要求有兩個,第一不要讓讀者動腦子;第二,爽點要密集,一波接一波,一般兩千字左右要有一個爽點。

精品文從事的作者是第二多的,這類作者有一部分是從無線文作者中進化而來的。脫離了各種兵王、殺手、特種兵,進軍係統文、腦洞文。

這類小說通常開篇或者書名就會點名金手指,看起來就是一個很爽的腦洞、創意。

因為有不少作者是從無線文進化過來的,所以依然保持著一些無線文的特點,爽點比較多,情節推進快。我覺得這個特點很好(我自己也很喜歡情節快,有爽點的)。

以上都是無線文和精品文的優點,很好的滿足了各自讀者群的需求。

我們社會上有很大一部分讀者,都是普通民眾。沒受到過很好的教育,文化水平比較低,也沒有主動學習的衝動。他們在勞累了一天後,就是需要一些精神慰藉,他們就需要看一些不用動腦子的爽文。

精品網文主要麵對大學生群體,無線文對他們來說有點低端,無法完全滿足他們的閱讀樂趣。他們需要有難度一點的,但又不能太難。需要有創意一些、有爽點,但又不能一直無腦爽的那種。

這兩種類型的網文決定了作者不能在人設、細節、伏筆、合理性等方麵多下筆墨,因為兩千字(或多或少)一爽,你沒有多少多餘的筆墨能拿出來做以上的事情。

精品文相對好一些,但是能做到的也有限。

畢竟這兩種類型網文的主要寫作點是在“爽”上,這是核心,離開了這個核心,就離開讀者,離開了鈔票。

所以,以上兩種文的特點就是情節快,爽點多,缺點是缺乏細節、缺乏合理性,沒有一個完整的故事。

以上兩種統稱為爽文,爽文因為是建立在爽點上,而大量的爽點是建立在流行元素上,建立在當年各種比較火的梗上的。當本書結束,當流行過去,這本書也就煙消雲散了,能持續給作者帶來收益的可能性在銳減。當然會有極少特彆火的書,能夠突破這種規律。但是因為龐大的基數中,能出現這種情況的數量太少,因此不具有代表性。

IP這個詞這幾年已經被用爛了(流行就是會過度消費各種創意,突然火,被大量跟風,突然消失),

但是為了更形象的表述,就將第三種稱之為IP文。

這種網文的特點是爽點沒那麼多,還需要動腦子,閱讀起來有難度,需要有一定的知識水平和人生閱曆才能和作者共鳴。

這類小說核心是“故事”,所有的人設、情節、伏筆等等最終都是為了這個故事服務。

這種小說寫來比較費勁,作者還得反複修改,在細節上摳字眼,反複琢磨。為的隻是那一點微不足道的提升。

這類小說的特點是生命長,生命力極其頑強,能在長達十年、二十年甚至幾十年為作者持續提供收益。

受到流行、時代變化的影響低,一旦有個機會就能再次冒頭,重新為作者創造不菲收入。

《誅仙》這本書就是典型的寫故事的小說,基本上所有筆墨都是用來描述一個故事,雖然它也有很多的副本、支線,但是它的核心是一個故事。

這本書很早了,大概隻有八零後,七零後的人比較熟悉,九零後看的人就比較少了,零零後就更微乎其微了。

現在來看,誅仙會有許多的不足,文字也有稚嫩之感,情節也有不少缺乏圓融之處。但是因為它是一個完整的故事,這本書也能夠不斷的被出版,為作者提供稿費。

這本書率先改編了遊戲,讓作者賺了一筆錢,

中間又改編了電視劇,又讓作者賺了一筆錢,

近期可能影視又要出來了,又讓作者賺了一筆錢。

這個統稱為睡後收入,就是作者睡著了,這本書依然在為作者賺錢。

這本書即便在十幾年後看來,有些老套,有些稚嫩,又如何?它說了一個完整的故事,它就有無限的可能性,當時機來臨,它就會重新冒出頭,幫作者賺錢。

我的《馭獸齋》和《誅仙》差不多同期出版的實體書,銷量也有幾十萬冊。馭獸齋的故事性比誅仙要弱一些,各方麵機遇也差一些。又如何?馭獸齋至今已經出到第四個簡體書版本,出了至少三個繁體書版本,影視遊戲版權都賣出去了。

這就是故事的威力,即便十幾年二十年後,我依然還有睡收。

目前的網絡上已經出現了一批IP文,比如《贅婿》,同樣是一本寫故事的小說,這本書從2011年開始到現在已經八年過去了,基本上維持著月刊的形式在連載。可是那又如何,依然擁有一大批擁躉,就算一個月不更新,每天發求月票的單章,依然可以在一大批網絡火書中奪冠啊。

這就是寫故事的威力啊。

當然,如果能把故事和爽點結合起來的,那才是真正的牛叉作者,我正在向這方麵努力。

目前,在網文界正在連載做的很好的我覺得是《詭秘之主》、《牧神記》。當然還有不少書做的都很好,比如《大王饒命》這本書的開頭部分明顯是寫爽點的,但是隨著劇情的展開,故事性也逐漸呈現出來。當然大家肯定也都知道《牧神記》和《大王饒命》都賣了一個大價錢。可以預測,這兩本書在未來多年中依然會給作者帶來不菲的收入。

所以,從性價比來看,一位把寫作當做事業、或者當做職業的作者,最好的選擇是寫故事。一個好的故事,可以在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後依然能幫你賺到不菲的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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