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寶貝孩子被綁架了喔。聽到陣內這麼一說,我嚇了一大跳。我今年28歲,還是單身,記憶中我沒做過足以讓我多出個私生子的豪放行為。陣內將報紙遞給我。每天早上一到家庭裁判所,我便拿著廉價印章在簽到簿上蓋章,然後回到座位上聽著一旁在看報紙的陣內說些無聊的話題。這就是我每早的例行公事。早上八點之前,辦公室裡除了我及陣內之外彆無他人。這情況也是我工作時的固定景象之一。“十六歲高中生,平安獲得警方保護。”這個標題占據了報紙頭版,但我完全不曉得曾發生綁架案。報上寫著好像是付了贖金之後,這名少年才獲釋。“我不懂報導管製是什麼啦,但是事後才公布‘曾發生一樁綁架案’,這隻會讓人很困擾耶。”陣內一邊拿耳括子清耳朵,一邊抱怨道。“這就跟參加同學會時有女孩子說‘其實我以前很喜歡你’一樣。這種話不當時說出來就毫無疑義了嘛。武藤,你說是吧?”我充耳不聞。報紙上麵還刊登了少年獲釋後與雙親並排而站的照片。我心想:原來如此,我認識這名少年。我記得很清楚,他是我在半年前負責處理的扒手案件當事人。“對我們這些家裁調查官而言,曾負責調查的少年們就跟親生子女沒兩樣。”這是主任調查官小山內每次喝酒時一定會說的台詞。小山內算是我所任職的家庭裁判所中最年長的少年案件調查官,他總是能臉不紅氣不喘……,不對,應該是說他特彆愛講這種陳腔濫調。我合上報紙。原來如此,我的寶貝孩子好像被綁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