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F.司各特·菲茨傑拉德(F.司各特·菲茨傑拉德(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美國作家,下文中提到的《了不起的蓋茨比》為其代表作。)”“從技術角度說來,這是一部中篇,但是話說回來,中篇屬於灰色地帶。然而,如果你置身於那種不怕麻煩、想要進行這類區分的人群中——我以前就是那種人——你最好還是知道有什麼不一樣。(如果你最後進了一所常春藤聯盟大學,很可能會遇到這種人。用知識來武裝自己以對付這幫傲慢的家夥。不過我扯遠了。)埃德加·愛倫·坡把短篇定義為一口氣能讀完的。我想象在他那時,“一口氣”持續的時間更長。不過我又扯遠了。”“這個故事寫作手法巧妙、劍走偏鋒,寫的是用鑽石建造的一個鎮所遇到的挑戰,還寫到富人們為了保衛自己的生活方式極儘所能,展現了菲茨傑拉德的精湛寫作技巧。《了不起的蓋茨比》無疑令人眩目,但是在我看來,那部長篇有些地方寫得過於雕琢,就像花園裡修剪過的灌木。對他來說,短篇發揮空間更大,可以寫得更淩亂一點。《像裡茲飯店那樣大的鑽石》就像一個被施了魔法的花園侏儒那樣,富有生氣。”“關於:何以列入此篇。我應不應該做這件顯而易見的事,告訴你就在我遇到你之前,我也丟失了一件——若估價的話——價值不菲的東西?”對此,我有自己的看法。要記著,除了通常那些地方,也可以在彆的地方獲得不錯的教育。儘管他想不起來自己是怎樣上床的,也想不起來是怎樣脫掉衣服的,A.J.卻是在床上醒來,身上隻穿著內衣。他記得哈維·羅茲死了,記得自己在奈特利出版社那位漂亮的銷售代表麵前表現惡劣,記得在房間裡扔過咖喱肉,記得喝下的第一杯葡萄酒以及向《帖木兒》祝酒。在那之後,他什麼都不記得了。從他的角度看,這個晚上過得成功。他的頭在咚咚跳著疼。他走到大房間那裡,想著會發現咖喱肉的殘跡。但地板和牆麵都一塵不染。A.J.從藥櫃裡找出一片阿司匹林,一邊暗自慶幸自己有這樣的遠見,居然把咖喱肉都清理乾淨了。他坐在餐廳的餐桌前,注意到葡萄酒瓶已經拿出去扔掉了。他做事這麼一絲不苟倒是奇怪了,但也並非前所未有。若喝醉後能保持整潔不算一項本領,那他真的一無是處了。他往餐桌對麵看去,他本來把《帖木兒》放在那裡的。現在書不在了,也許他隻是以為他從盒子裡拿出了那本書?走過房間時,A.J.的心臟跟他的頭比賽著咚咚直跳。走到半道上,他就看到用來保護《帖木兒》不受外界侵害的、用密碼鎖鎖著的恒溫玻璃棺材敞開著,裡麵空空如也。他披上一件浴袍,穿上最近沒怎麼穿過的那雙跑步鞋。A.J.沿著威金斯船長街慢跑,他破破爛爛的格子浴袍在他身後飛舞拍打。他看上去像是位意誌消沉、營養不良的超級英雄。他拐上主街,徑直跑進睡意未消的艾麗絲島警察局。“我被偷了!”A.J.叫道。他沒有跑多遠,卻在大喘氣,“拜托,誰來幫幫我!”他努力不讓自己感覺像個被偷了錢包的老太太。蘭比亞斯放下咖啡,打量這個穿著浴袍的狂亂男人。他認出他是書店老板,也是他,一年多之前,他年輕漂亮的妻子開車衝進湖裡。和上次見麵時相比,A.J.顯得蒼老許多,雖然蘭比亞斯覺得變老是一定的。“好吧,費克裡先生,”蘭比亞斯說,“告訴我出什麼事了。”“有人偷了《帖木兒》。”A.J.說。“什麼是‘帖木兒’?”“是一本書,一本很值錢的書。”“說清楚點。你指的是有人沒付錢拿走了店裡的一本書。”“不,是我個人收藏的書,是一本十分稀有的埃德加·愛倫·坡的詩集。”“所以,這好像是你很喜歡的一本書?”蘭比亞斯說。“不,我根本不喜歡它。它是本垃圾,不成熟的垃圾作品。隻不過……”A.J.喘不過氣來,“操。”“彆激動,費克裡先生。我隻是想弄明白。你不喜歡這本書,但是它具有感情價值?”“不!操它的感情價值。它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帖木兒》就像珍本書中的霍納斯·瓦格納(霍納斯·瓦格納(Honus Wagner,1874-1955),美國棒球運動員,1936年首批入選棒球名人堂的五人之一。他被公認為棒球史上最優秀的遊擊手,也有人認為他是美國棒球聯盟史上最佳全能運動員。他的球星卡現在的拍賣價或達一百五十萬美元。)。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嗎?”“當然,我老爹收集棒球卡。”蘭比亞斯點頭,“這麼值錢?”A.J.的嘴巴跟不上腦子的速度。“這是埃德加·愛倫·坡最早的作品,當時他十八歲。這本書數量極少,因為首印隻印了五十本,還是匿名出版的。封麵上沒有印‘埃德加·愛倫·坡著’,而是‘一位波士頓人著’。依據品相和珍本書的行情,每本能賣到四十萬美元以上。我本來打算過段時間等經濟有點起色後,就把這本書拍賣了。我本來打算關掉書店,靠那筆收入過退休生活。”“如果你不介意我問,”蘭比亞斯說,“你乾嗎把那種東西放在自己家裡,而不是銀行的保險庫裡呢?”A.J.搖搖頭。“我不知道,我蠢,喜歡它在身邊,我想。我喜歡看到它,讓它提醒我什麼時候我不想乾了,什麼時候就可以不乾。我把它放在一個配組合密碼鎖的玻璃盒裡。我本來想著那夠安全的了。”確實,除了旅遊季節,艾麗絲島上極少有盜竊案。而此時是十月。“這麼說,有人打破了玻璃盒子還是破解了密碼?”蘭比亞斯問。“都不是。昨天晚上我想一醉方休。真他媽蠢,可是我把那本書拿出來,好讓自己能看著它。就是讓它跟我做個伴吧,我知道這借口很糟糕。”“費克裡先生,你為《帖木兒》投過保嗎?”A.J.把頭埋進雙手當中。蘭比亞斯把那理解為書沒有投保。“我大約一年前才發現那本書,是我妻子去世後兩三個月的事。我不想多花錢,就一直沒去辦。我不知道,有上百萬個白癡理由,主要的一條是,我是個白癡。蘭比亞斯警官。”蘭比亞斯沒有費事去糾正他應該是蘭比亞斯警長。“我準備這樣做。首先,我會跟你做一份筆錄。然後,等我的探員來上班後——淡季她隻上半天班——我會派她去你那裡尋找指紋和彆的證據。也許會有所發現。我們還可以做一件事,就是給所有拍賣行和經營這類物品的其他人打電話。如果它像你說的那樣,是本珍本書,那這樣一本來路不明的書出現在市場上,大家會注意到的。像那種東西不是需要有份記錄,說明誰曾經擁有過,一份叫什麼的那個嗎?”“來源證明。”A.J.說。“對,一點沒錯!我妻子曾經愛看電視上的鑒寶節目。你看過那個節目嗎?”A.J.沒有回答。“最後一件事,我想知道還有誰知道這本書。”A.J.哼了一聲。“誰都知道。我妻子的姐姐,伊斯梅,她在中學教書。她一直擔心我,自從妮可……她總在勸說我走出書店,去島外走走。大約一年前,她拉我去密爾頓參加了一次乏味的資產拍賣會。這本書跟五十本左右其他的書放在一個箱子裡,除了《帖木兒》,彆的全都一文不值。我付了五美元。那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手裡有什麼東西。如果你想聽實話,這件事讓我感覺挺不自在,倒不是說現在還有什麼所謂。不管怎麼樣,伊斯梅覺得如果我把它放在書店展覽,會對生意有幫助,有教育意義和彆的狗屁好處。所以去年整個夏天我都把那個玻璃盒放在書店裡。你從沒來過書店,我想。”蘭比亞斯看著自己的鞋子,上千節中學英語課上他沒能完成老師所要求的最低作業量時那種熟悉的羞愧感又一下子回來了。“我算不上個讀書人。”“不過你讀一些罪案作品,對吧?”“好記性。”蘭比亞斯說。事實上,A.J.對人們的品位記性絕佳。“迪弗,是嗎?你要是喜歡那類,有這麼一位新作家,來自——”“沒問題,我什麼時候會過去一下。我能幫你給誰打個電話嗎?你的妻姐是伊斯梅·埃文斯-帕裡什,對嗎?”“伊斯梅在——”就在這時,A.J.突然呆住了,像是有人按了他身上的暫停鍵。他眼神茫然,嘴巴張著。“費克裡先生?”有將近半分鐘的時間,A.J.就待在那裡,然後他接著說話,似乎什麼都沒發生過。“伊斯梅在工作,我沒事。不需要給她打電話。”“你剛才有一會兒失去了意識。”蘭比亞斯說。“什麼?”“你昏過去了。”“噢,天哪。那隻是一時走神,我小時候經常那樣,成年後很少再犯,除了在壓力特彆大的時候。”“你應該去看看醫生。”“不,沒事,真的。我隻想找到我的書。”“你去的話,我會感覺好一點。”蘭比亞斯堅持道,“你今天早上受到很大的打擊,我也知道你是一個人住。我要送你去醫院,然後我要讓你的妻姐、姐夫去那裡找你。同時,我會讓我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關於你那本書的什麼線索。”在醫院裡,A.J.等待,填表,等待,脫衣服,等待,接受檢查,等待,穿上衣服,等待,接受更多的檢查,等待,再脫衣服。最後,一位中年的全科醫生為他看病。女醫生並不特彆擔心他這樣的突然發作。然而各項檢查表明對於他這樣三十九歲的男性來說,他的血壓和膽固醇水平正好處於偏高這一區間。她詢問A.J.的生活方式。他實話實說地回答道:“我不是您所稱的那種酒鬼,不過我的確喜歡至少每星期一次把自己灌醉。偶爾抽煙,吃的全都是冷凍食品。我很少用牙線。我曾是個長跑運動員,但是現在根本不鍛煉。我一個人住,也沒有值得維係的人際關係。自從我妻子去世後,我也討厭起自己的工作。”“哦,就這些嗎?”醫生問,“您還是個年輕人,費克裡先生,可是一個人的身體隻能承受那麼多。如果您想自殺,我當然能想到更快、更容易的方式。您想死嗎?”A.J.一時答不上來。“因為要是您真的想死,我可以安排對您進行精神方麵的觀察。”“我不想死,”過了一會兒A.J.說,“我隻是覺得很難一直待在這裡。您覺得我瘋了嗎?”“不。我能明白您為什麼有那種感覺。你正在經曆一段艱難時期。先從鍛煉開始吧,”她說,“您會感覺好些的。”“好吧。”“您妻子挺可愛的,”醫生說,“我以前參加過您妻子在書店組織的母女讀書會。我的女兒現在還在您那裡做兼職。”“莫莉·克洛克?”“克洛克是我先生的姓。我是羅森醫生。”她敲敲自己的名牌。在醫院大廳裡,A.J.看到了熟悉的一幕。“您會介意嗎?”一位穿著粉紅色實習服的護士拿著一本破舊的大眾市場平裝本,遞給一個穿著肘部有補丁的燈芯絨西裝上衣的男人。“我很樂意,”丹尼爾·帕裡什說,“你叫什麼名字?”“吉爾,就是‘傑克和吉爾去爬山(這是一首廣為流傳的英語童謠的第一句。)’裡麵的吉爾。梅西,就是那家百貨公司的名字。我讀過您所有的書,但我最喜歡這一本。嗯,到目前為止吧。”“那可是普遍的看法,山上的吉爾。”丹尼爾不是開玩笑。他的其他書都不如第一本暢銷。“我根本表達不出它對我有多麼大的意義。嗯,我一想到它就會流淚。”她低頭垂目,像位藝妓那樣恭敬,“是這本書讓我想當一名護士!我才來這裡上班。自從我得知您住在這個鎮後,就一直希望您哪天會來這兒。”“你是說,你希望我生病?”丹尼爾微笑著說。“不,當然不是!”她臉紅了,然後搗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你真壞!”“我是壞,”丹尼爾回答,“我的確壞得要命。”妮可第一次見到丹尼爾·帕裡什時,曾評論他長得帥,可以在本地新聞台當新聞節目主持人了。等開車回到家時,她修改了她的看法:“他的眼睛太小,不適合做新聞節目主持人。他可以當天氣預報員。”“他的確聲音洪亮。”A.J.當時說。“如果那個人告訴你暴風雨已經過去,你絕對會相信他的話。哪怕你正在被風吹雨打,你還是很可能會相信他的話的。”她說。A.J.打斷了那番調情。“丹,”他說,“我還以為他們給你的妻子打電話了呢。”A.J.可不會拐彎抹角。丹尼爾清清嗓子。“她身體有點不舒服,所以我來了。你怎麼樣,老兄?”丹尼爾喜歡叫A.J.“老兄”,儘管事實上,丹尼爾比A.J.大五歲。“我破了大財,醫生說我快死了,不過除此之外,我狀態奇佳。”鎮靜劑讓他看問題彆具慧眼。“好極了。我們去喝一杯吧。”丹尼爾轉向吉爾護士,在她耳畔低語了幾句。丹尼爾把她那本書還給她時,A.J.看到他寫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來吧,你這主管葡萄園的大君!(出自莎士比亞戲劇《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第二幕第七景。)”丹尼爾說著朝門口走去。儘管A.J.愛書,還擁有一家書店,但他不是特彆喜歡作家。他覺得他們不修邊幅、自戀、傻乎乎的,通常也不討人喜歡。他儘量避免認識那些寫了他很喜歡的書的作家,擔心作家本人會破壞他對那些書的感覺。幸好,他不是很喜歡丹尼爾的書,就連他那本受歡迎的第一部長篇也不是很喜歡。至於丹尼爾其人呢?嗯,他一定程度上讓A.J.感到開心。換句話說,丹尼爾·帕裡什是A.J.最親密的朋友之一。“這要怪我自己。”第二杯啤酒下肚,A.J.說,“本來應該買保險的,本來應該放進保險櫃的,本來不應該在喝酒時把它拿出來的。不管是誰偷的,我不能說自己完全沒有過失。”鎮靜劑加上酒精,讓A.J.放鬆下來,把他變得像位哲學家。丹尼爾拿起酒壺又給他倒了一杯。“彆那樣了,A.J.,彆自責了。”丹尼爾說。“這對我就是當頭棒喝啊,”A.J.說,“我絕對要少喝點酒了。”“喝完這杯再說。”丹尼爾打趣道。他們碰了杯。一個女高中生走進酒吧,她穿著粗斜紋布毛邊短褲,短得底邊那裡露出了一點屁股。丹尼爾朝她舉起酒杯。“衣服不錯!”那個女生對他豎起了中指。“你得戒酒了,我也不能再背著伊斯梅偷情了,”丹尼爾說。“可是緊接著我就看到了那樣的短褲,我的決心遭遇嚴峻考驗。今天晚上真可笑。那個護士!那條短褲!”A.J.呷了口啤酒。“書寫得怎麼樣?”丹尼爾聳聳肩。“是一本書,就會有內頁、有封麵,就會有情節、人物、枝枝葉葉。它會反映出我多年來在創作上研究、推敲和實踐的成果。儘管如此,它還是肯定不會像我在二十五歲時寫的第一本書那樣受歡迎。”“倒黴蛋。”A.J.說。“我挺有把握你會贏得本年度倒黴蛋大獎的,老兄。”“我可真是走運啊。”“坡是個差勁的作家,你知道嗎?《帖木兒》是最差勁的,是模仿拜倫的無聊作品。如果它是那種他媽的還像樣一點的第一版,還算好。你沒了它應該感到高興啊。反正我討厭可以收藏的書。人們對某些故紙堆可真是如癡如醉的。重要的是思想,夥計。裡麵的字句。”丹尼爾·帕裡什說。A.J.喝完杯中酒。“這位先生,你是個白癡。”調查持續了一個月,在艾麗絲島警察局的時間觀念裡,那就像是一年。蘭比亞斯和他那一組人在事發現場未能找到相關的實物證據。除了扔掉酒瓶、清理咖喱肉,罪犯顯然還把自己留在那套住宅裡的指紋全都抹掉了。調查人員詢問了A.J.的雇員以及他在艾麗絲島上為數不多的幾位朋友和親戚。這些麵談都沒取得特彆能將某人定罪的結果。也沒有書本經銷商和拍賣行報告有什麼《帖木兒》出現在市場上。(當然,拍賣行在這種事情上是出了名的低調。)調查無果。那本書不見了,A.J.知道自己再也不會見到它了。那個玻璃盒現在是沒用了,A.J.拿不準該拿它怎麼辦。他沒有彆的珍本書。然而玻璃盒挺貴的,將近五百美元。他內心殘留的樂觀一麵想去相信會遇到更好的東西,可以放進玻璃盒。購買時,人家告訴他也可以用來存放雪茄。鑒於一時退休無望,A.J.就讀樣書、回郵件、接電話,甚至還寫了一兩張貨架卡。夜裡,書店打烊後,他又開始跑步。長跑中有很多難題,但是最大的難題之一,是把鑰匙放在哪裡。到最後,A.J.決定不鎖前門。照他估計,店裡沒有一樣東西值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