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當我背著行李來到省城的時候,下了火車,已是黃昏了。滿眼都是燈。燈就像菊花一樣一盞一盞開放著知道他們都是有方向的人,回家的人。我也有方向,單位就是我的方向。我不急,我沒有乘車。不是錢的問題(那時公共汽車坐一站五分錢,三站一毛),我是想用腳步丈量一下這座我很有可能就此紮下根來的城市。每當我走過一兩個路口,就會看到一個公共汽車的路牌。那時候的路牌很簡約,一根刷了藍白兩色漆的鐵杆子,杆子上掛著一個刷了紅漆的鐵牌子,牌子很多,一路車一個牌。牌子上標著通往各站的站名……那路牌叫人覺得親切。我以後就是這個城市的人了。不客氣地說,最初,我走在省城的柏油馬路上就像是走……我很想給這個城市打聲招呼,嗨一聲:你大爺的,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