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本能地喜歡用忠實的人,強調人和人的忠誠關係,並在熟人中把一部分關係發展成為忠誠關係。為什麼要這樣做?在早期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由於法律、製度、規範沒有保障,隻能通過人來獲取基本保障。人和人這時候的保障,最高的目標是結成相互忠誠的關係,特彆是員工對於老板的忠誠關係,以此來應對製度不確定性和外部環境的不公平性,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我們講的競爭力。特彆有意思的是,西方的民營企業不太講究忠誠,他們強調所有員工對公司忠誠,而不是強調少數人對公司老板的忠誠。中國民營企業強調的忠誠並不是對所有員工而言的,而是在所有員工裡分出小圈子,然後小圈子裡的人變成對自己私人忠誠甚至變成家裡人,而把多數人變成生人,讓他們講規則。西方則強調大家對企業的歸屬和忠誠,而不是對企業老板的忠誠,因為他們的法律健全,老板沒有不安全感。這和中國不一樣,老板有時候強調個彆人對他的忠誠,是因為個人沒有安全感,需要少數人忠誠來幫助他做一些事情。換句話說,中國民營企業重視忠誠問題,往往是因為對製度沒信心、有不安全感而采取的被動防禦措施以及企業經營中不得已的手段,但是這種忠誠關係往往被一些老板過分使用,以至於公司內部少數人結成特殊關係。這種特殊關係對公司經營到底是利還是弊呢?我認為短期有利,長期來看不利。不按照製度辦,越忠誠的人越容易超越製度,最後會使組織內部發生混亂,組織成本不斷地上升。另外從中國民間文化上來看,要想讓人忠誠,你付出的成本也很大。到底怎樣才算忠誠?很多事往往與老板的想法背道而馳。比如有一個很有創造性的老板,創業初期因為對企業有很多不規範的做法擔心,於是覺得財務人員的忠誠非常重要。他想來想去,最後想出一招兒,到監獄裡找財務人員。他在監獄裡專門找坐牢的會計,而且是坐牢還不出賣老板的會計。他通過監獄管理人員打聽,這人有沒有出賣老板,在監獄裡是不是守口如瓶。如果行,他就把這人撈出來,變成自己的員工。這人感念他,同時又因坐過牢,就比較能扛得住;他用過之後也覺得這樣的人確實比較忠誠。但是這個做法帶來了一個負麵成本,即道德成本。大家一旦知道老板是從監獄裡找人來做財務,一定會猜想這個老板肯定乾了很多壞事。一旦大家對他失去信任,企業的危機就接踵而至。還有個老板更有意思,他不斷培養的死黨對他似乎很忠誠,但是他一出事,這些人被抓起來後,一審就都招了。這個老板就覺得很痛苦,因為沒有人可以相信。事實上,我問過司法部門的朋友,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容易就都招了?朋友說:“非常簡單,我們一輩子乾這行的,他是第一次進來,他怎麼能不招?我的專業就是審人,除非你不斷進來不斷出去,有反偵查經驗。”他審了幾十年罪犯,95%都招,隻有5%是不斷進出或者真的有什麼信仰,或者有什麼特殊背景的。但是那位老板用的那些忠誠的人,必定大多屬於沒有前科的95%,他們是必定要招的。即使忠誠的人,被抓進去以後,他跟老板也在玩囚徒博弈:老板如果還在外麵,他怎麼能知道他要是不招老板會怎麼對他?而一旦老板也被關進去,跟外部信息隔絕了,他又該怎麼來判斷這件事情呢?所以當他不能判斷的時候,再加上平時受到監獄人員的管理和審訊,以及各方麵信息的刺激、誘導,他就會招供。正因為這樣,我有一度曾跟員工講:如果你們進去了,那就趕緊招,為什麼?第一,你們在這方麵不專業,你們怎麼可能不招?你們不招就說明司法乾部不稱職;第二,我也不會犯法,沒什麼要你們替我遮掩的事。如果我犯了法,你們還沒替我遮掩住,我肯定也進去了,也就不可能保護你們了。但是有兩條,第一,你們彆編故事,是什麼就說什麼,你們編故事就是害我;第二,我想辦法不做壞事,讓你們都沒有編故事的機會和需求;我知道你們一旦碰到這種局麵都要如實招供,所以我絕不違法亂紀;我不指望你們忠誠,你們也彆跟我說你很忠誠;我要求自己不犯法,不給你們編故事的機會;一旦需要麵對執法人員,你們要積極支持司法工作,和盤托出,隻有這樣我們公司才能進步。所以我不寄希望於誰對我忠誠,而是寄希望於自己不犯錯誤。我不相信有人願意支付這個忠誠成本,且這個成本足以抵抗司法乾部的經驗。他不願意支付這個成本,我也沒法保證他支付這個成本我會給他回報,所以索性我們大家都實事求是,依法辦事,不乾壞事。這就是我對所謂忠誠的態度。正常情況下,忠誠到底會有多大的成本?一個忠誠的員工,他和公司領導的關係,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第一是要求特殊回報的關係,因為忠誠一定要有回報。按照中國的人際關係模式,一旦變成了熟人,熟人又變成親密的人、變成家人,他既可以不要回報,表現為無限犧牲,也可能無限地要求回報。他可能會在心裡嘀咕:我跟大哥這麼多年,大哥就得管我的事,老婆孩子都得管。當你要給他更多回報的時候,製度不允許,你就得在製度以外處理。於是這個人會形成淩駕於製度之上的優越感。他忠誠了,其餘99%的人就都不忠誠,組織就開始分裂。另外,如果他跟隨了你幾十年,預期特彆高,最後發現有落差,於是就會生怨。這種怨恨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積在心裡不說,另一種是經常說,說出來以後也可能被彆人利用,於是當你的對手要加害於你的時候,就會從這些人身上打開缺口。你為什麼要用可靠的人?往往是因為要做一些在企業或機構內部不便公開的事情,在企業或機構內部屬於保密的事情,而他掌握這些秘密。他離開的時候,因為怨,他可以拿這個事情來要挾你。所以在江湖上曆來有一句話說:最可靠的也是最危險的。最可靠的成本最高,因為危險也是最高的。中國曆史上有很多“大哥”,都是被身邊最可靠的人弄死的。包括傅筱庵被廚師砍死、張嘯林被保鏢槍殺,中國曆史上無數江湖故事都是這樣,因為時間太長,廚師、保鏢老要求特殊回報,主人有時候沒做好或疏忽了,他們就把怨恨埋在心裡。所以一個民營企業的進步,應該有一個標誌,即老板身邊直接對他忠誠的人在減少,遵守製度的人在增加,公司的規範和透明度在增加。反之,不斷拉攏身邊忠誠的人去做見不得人的事,同時瞞住其他員工,令其他員工變得不忠誠,公司內部就越發危險。因為總會有人打聽到不規範的事並拿出去舉報,你要是用忠誠的人滅他,結果更多的人會生怨,最後公司就垮了。我覺得一個民營企業進步的最終標誌之一,就是老板消滅身邊最後一個對他個人忠誠的人,讓所有員工去忠誠體製,忠誠於公司的製度。早幾年,聽說有民營企業采用一些手段,比如雇一些忠誠的人,晚上拿著棍子把鬨事的客戶給打了。我跟王石討論到這個事情時,他說萬科不行,他根本找不到替他乾這事的人,他從來不做製度看不見的事情;如果有客戶糾紛他們就去解決,解決不了的就打官司。當一個民營企業的老板,身邊沒有一個人對他個人忠誠的時候,這個公司的製度就成為唯一的行為準則,這個公司才真正是一個陽光下的公司。好的公司沒有秘密,唯一保險的辦法就是按規則辦,按法律規章辦,無欲則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