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她說道。“不必客氣。”哈蒙德回答說。“當時情況很不妙。”“我的辦法起了作用,這使我很高興。如果不成功,我就得對付三個,那倒是很榮幸的事情。”“我讚賞你的勇敢。”“也許是愚蠢。他們可能會把我打個半死。”她聽見這話笑了笑。這一下哈蒙德更加得意,覺得自己傻乎乎地憑一時之勇救了她。他對她可謂一見鐘情。不過隔著舞池跟近在咫尺的感覺是截然不同的。她的眼睛避開了他熾熱的目光,越過他的肩膀,看著他身後某個地方。在壓力之下,她顯得很冷靜。這是毫無疑問的。“你的朋友呢?”她問道。“我的朋友?”“布蘭查德先生。諾姆,是叫這個嗎?”“哦,從來沒聽說過嘛。”他說著輕聲笑起來。“是你編的?”“是啊,我也不知道這名字是哪兒來的。就這麼冒出來了。”“腦子真快。”“我得說得合情合理。讓人聽了覺得我們是一起的。很熟悉。至少得說一些能把你帶進舞池的話。”“你當時完全可以邀請我跳個舞什麼的。”“是啊,不過那就沒意思了。而且那樣還可能被你拒絕。”“啊,再次向你表示感謝。”“再說一聲不必客氣。”他領著她繞過另一對舞伴,“你是這附近的人嗎?”“原本不是。”“南方口音。”“我是在田納西州長大的。”她說道,“離納什維爾不遠。”“好地方。”“是的。”“很漂亮。”“嗯。”“九-九-藏-書-網音樂也很優美。”他心想:很擅辭令,克羅斯,頗具才氣。對於最後那句不著邊際的話,她沒有做出任何反應,不過他並沒有責怪她。如果他再這樣,她不等曲子結束就會離開的。他領著她繞過一對正在做複雜旋轉動作的舞伴,接著他毫無表情地問了一個蹩腳得不能再蹩腳的問題:“你常到這兒來嗎?”她明白此話不必當真,便笑了笑,不過他如果不當心她的笑,那就真是個大傻瓜了。“實際上,十多歲之後我就再也沒參加過這樣的遊藝會。”“我也是。我記得跟小夥伴們去過。當時我們十五歲左右。是找地方買啤酒的。”“買著了嗎?”“沒有。”“那是你最後一次去?”“不是。還和女朋友去過。我帶她進恐怖屋,目的是為了和她親熱。”“是不是很成功?”“結果跟想買啤酒那次一樣。天知道,我儘了力。可是我似乎總是跟那個姑娘……”他的聲音越來越小,因為他感到她突然緊張起來。“他們不想善罷甘休,對吧?”一點不錯,那三個當兵的就站在舞池邊上,一麵喝啤酒,一麵用眼睛瞅著他們。“這個嘛,如果他們這麼快就投降,我們的國家安全就成問題了。”他的手緊摟著她的腰,以優雅的華爾茲舞步從他們身邊閃過,並得意地朝他們微微一笑。“你沒有必要來保護我。”她說道,“我自己就可以應付。”“我相信你可以。打發自己不喜歡的男人,是每個漂亮女人都必須具備的本事。可是你是個不願意讓彆人看笑話的女子。”她抬頭看著他的眼睛。“很有眼力。”“所以,既然如此,我們不妨跳個痛快,好不好?”“我想也是。”雖然她同意繼續跳舞,但是她的緊張心情絲毫未減。儘管她沒有急於回過頭去看什麼,可是哈蒙德覺得她想回頭看。這就使他琢磨開了:跳完舞之後,她想乾什麼呢?他想她可能會溜開。也許是很客氣地離開,但畢竟是離開。幸好此刻樂隊正在演奏一首憂傷、甜美的民謠。歌手的嗓音很細,像是沒經過什麼訓練,不過對每一段歌詞卻很熟悉。哈蒙德覺得,這次舞跳得時間越長越好。他的舞伴跟他很相配。她的頭頂正好到他的下巴。儘管他很想把她摟得緊一些,可是從把她摟過來到現在,他還沒有打破她心目中設立的界限。此刻他感覺良好。他的小臂摟著她的細腰,她的手——沒有戴結婚戒指——搭在他的肩頭,而他們的腳步則隨著慢節奏的舞曲在緩緩挪動。偶爾幾次,由於雙方大腿有輕微的摩擦,引起他些許衝動,但他仍可以自控。他可以居高臨下地看她那低領口下的胸脯,不過他很像個正人君子,沒有朝下看。他的想象就像悶熱天氣裡的馬蠅,四處亂飛,還不時撞在牆上。“他們走了。”她的聲音使哈蒙德從恍忽中醒來。他意識到她說的是什麼,便朝四周看了看,發現那幾個陸戰隊隊員都走了。音樂已經結束,樂手們紛紛放下手中的樂器,樂隊指揮則叫大家“呆在原地”,並說他們稍事休息之後接著演奏。跳舞的人們紛紛朝桌子或者吧台方向走去。她把手臂放下。這時哈蒙德意識到自己的手臂還摟在她腰上,於是隻好鬆開了她。他的手放下後,她朝後退了退,離開了一段距離。“呃,可彆讓人說騎士風度已經不見了。”他笑了笑。“不過,如果除暴安良之舉再成時尚,那就彆提了吧。”她微笑著伸出手。“我謝謝你的俠義之舉!”“不用客氣。謝謝你跟我跳舞。”他握了握她的手。她轉身準備離開。“呃……”哈蒙德穿過人群跟在她後麵。他們走到大涼棚邊上時,他先跨下去,然後把她攙下去。這純粹是不必要的禮貌姿態,因為向下跨一步頂多也就一英尺半。他跟她的腳步一致起來。“我能請你喝啤酒嗎?”“不用了,謝謝。”“爆米花的味道很香。”她笑著搖搖頭。“玩玩費裡斯大轉輪?”她沒有放慢腳步,但痛苦地看了他一眼。“不去恐怖屋?”“不想拿運氣冒險。”他說著笑了笑,覺得她態度有所緩和。不過他高興得太早了。“謝謝,可是我真得走了。”“你才來不久嘛。”她猛然站住,轉過身,微微仰起頭,用眼睛盯著他。落日的餘暉照著她淡綠色的眼睛。她把眼睛微微眯起,用比她頭發還黑的睫毛擋住陽光。他心裡思忖:這雙眼睛真漂亮,直率、坦誠、很迷人,這會兒又充滿了好奇,似乎想知道他怎麼知道她是什麼時候來的。“你一進涼棚我就注意到了。”他承認道。她凝視著他的眼睛,接著便難為情地低下頭。人們從他們身旁繞過去。一群小男孩跑過來,差點兒撞在他們身上。他倆很快就被孩子們腳下揚起的嗆人塵土裹了起來。一個剛會走路的小女孩哇哇哭起來,因為她沒有抓牢,氣球從她的小手上飛了起來,朝樹梢飄去。兩個文身的少女從他們身邊走過,裝腔作勢地點著香煙,嘴裡還嘰裡呱啦地說個不停。對這些,他們全然沒有反應。喧鬨的遊藝會似乎沒有滲透到他倆靜悄悄的世界之中。“我想你也注意到我了。”在一片喧囂聲中,她竟然奇跡般地聽見了哈蒙德低聲說的這句話。她沒有用眼睛看他,但是他看見她微微一笑,而且聽見她因窘迫而發出的輕微笑聲。“你看見了?注意到我了?”她微微聳了聳一隻肩膀,表示承認。“呃,好吧。”他出了口大氣,這足以說明他覺得輕鬆多了。“既然這樣,我看就沒有必要把我們參加遊藝會的活動局限在跳舞上了吧。倒不是剛才跳舞不好。好得很。我有很久沒有剛才那種美好的感覺了。”她抬起頭,無奈地看了他一眼。“嗯,我是自作多情了,對吧?”“徹頭徹尾。”他咧開嘴笑了,因為她太迷人,而且對他的調情滿不在乎。他二十年來還沒有像這樣調過情呢。“怎麼樣?我今天晚上閒著沒事。像這樣沒有安排的……”“這是暗示嗎?”“足夠了。”“分文不值。”“我是說如果你晚上沒有飯局……”她搖搖頭,表示晚上沒有安排。“那我們乾嘛不一起玩個痛快?”羅裡·斯米洛看著盧特·佩蒂·約翰沒有閉上的眼睛,自言自語地問道:“誰殺的呢?”身材瘦小的驗屍官約翰·麥迪遜肯動腦子,麵部透著機敏,說話輕聲慢語,斯米洛對他非常尊敬——這是很難得的。麥迪遜博士是個南方黑人,在一個地道的南方城市中確立了自己的權威和地位。對在逆境中取得業績的人,斯米洛曆來尊敬有加。麥迪遜沒有去碰趴在地上的屍體,而是對它進行了仔細的研究。他首先畫出輪廓線,然後從不同角度拍照。接著,他檢查了死者的手和手指,特彆注意看了指甲縫。他還試了試兩隻手腕的靈活程度。他用鑷子從死者上衣袖子上鑷下一顆不明微粒,把它小心地放進一隻物證袋內。直到他完成了初步檢查,讓助手把死者翻過身來,他們才第一次有了驚人的發現——佩蒂·約翰發際線附近的太陽穴上有一處很厲害的傷。“你覺得罪犯打過他?”斯米洛邊問邊蹲下來仔細看,“還是先開的槍,他倒下後才受了這處傷?”麥迪遜用手推了推眼鏡,然後有些不安地說:“如果你覺得現在談這個不方便,我們可以以後再詳細談。”“你的意思是說,我是他小舅子?”驗屍官微微點了點頭。斯米洛接著說:“我從來不讓我的個人私事跟我職業上的事情攪和在一起。把你的想法跟我說說看,約翰。任何可疑的細節都不要遺漏。”“當然,我得先把傷口更仔細地查驗一下。”麥迪遜沒有再提死者和探長的關係。“但是,我初步猜測,他頭部受傷是在死亡之前,而不是死亡之後。傷勢很重,可能造成多種腦部損傷。任何一種都可能致命。”“可是你並不這樣認為。”“這倒是真的,羅裡。我不這麼認為,看上去造成的損傷並不厲害。腫在外麵。這往往說明內部沒有受傷或者傷得不重。不過,有的時候我會感到非常驚訝。”驗屍官在進行屍體解剖之前有些猶豫,不願說得太肯定,這是斯米洛可以理解的。“眼下可以說他是中彈而死的嗎?”麥迪遜點點頭。“不過這隻是初步猜測。我看他好像是臨死之前先摔倒了,或者被人推了一下或者打了一下。”“死前多久呢?”“具體時間很難確定。”“嗯。”斯米洛很快向四周掃視了一圈。地毯。沙發。安樂椅。都是軟包麵的。隻有咖啡桌桌麵是玻璃的。他慢慢走到那張桌子前,側過頭慢慢向下,直到眼睛和桌麵齊平。桌上原先有從小吧台上取下的一隻杯子和一個瓶子。不過已經被犯罪現場科的人放進物證袋裡了。從這個角度,斯米洛看見了幾個潮濕的圓環,還沒有乾透。這是佩蒂·約翰曾經放過杯子的地方,杯子下麵沒有放墊子。他的目光慢慢地、一點一點地從玻璃表麵掃過。指紋技師在桌子邊沿處發現了一個看似手印的痕跡。斯米洛直起身,腦子裡在思索可能會發生的情況。他退到離桌子比較遠的地方,然後又朝桌子走過來。“假定盧特是要過來拿飲料,一頭栽倒了。”他大聲說出自己的推測。“是意外?”有個警探問道。刑偵科的人都有點怕斯米洛,而且也不喜歡他,可是對他再現犯罪現場的才能,誰也不會提出異議。房間裡的人都停下來,認真地聽他說。“也未必。”斯米洛仔細想了想之後說,“可能是有人從背後推了他一把,使他失去了平衡。於是他就摔倒了。”他做了一個演示動作,但是十分小心,不碰任何東西,尤其注意不碰屍體。“為避免摔倒,他拚命抓住桌子邊沿,也許他的頭重重地摔在地板上,摔暈了。”他揚起眉毛,以詢問的目光看著麥迪遜。“有可能。”驗屍官回答說。“他至少是暈乎乎的,這麼說不過分吧?他可能就倒在這兒。”他伸開雙手比劃著地上的輪廓線,也就是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推他的那個人接著就對著他的背後開了兩槍。”有個警探說道。“他肯定是臉朝下趴著的時候被人從背後打死的。”斯米洛說完之後,看了看麥迪遜,希望能得到認可。“看來似乎是這樣。”驗屍官說道。邁克·柯林斯警探輕輕地吹了聲口哨。“真殘忍哪,夥計。人已經倒在地上了,還從背後朝人家開槍。那家夥一定是被惹火了。”“把彆人惹火是盧特的拿手好戲,他這方麵是出了名的。”斯米洛說道,“我們要做的是把範圍縮小到一個人。”“是他認識的人。”斯米洛看了看說話的那個警探,示意他繼續說下去。那警探說道:“沒有破門而人的痕跡。門上的鎖也沒有被撬的痕跡。所以罪犯可能有鑰匙,要麼就是佩蒂·約翰給他開的門。”“佩蒂·約翰的鑰匙在自己的口袋裡。”另一名警探報告說,“動機不是搶劫,除非這個動機未能得逞。他的錢包在上衣口袋裡,被壓在身子下麵,而且似乎沒有被動過。什麼也沒有少。”“好了。這麼說我們就有事乾了。”斯米洛說道,“不過離破案還差得遠呢。我們還沒有找到凶器和疑犯。這幢大樓裡到處是人。除了工作人員,還有住店的客人。有人可能看見了什麼。我們開始進行調查詢問吧。把他們集中起來。”他慢慢朝門口走去,這時一個警探嘟噥道:“已經快到吃晚飯的時候了,他們是不喜歡這樣的。”斯米洛立即反駁說:“這我可不管。”與他共過事的人誰也不會懷疑這一點。“安全監視攝像機呢?”他問道。廣場飯店所有的設備都是一流的。“錄像帶在什麼地方?”“這個現在還有點亂。”斯米洛轉身看著派到飯店來查驗保安係統的警探。“怎麼個亂法?”“這你也知道。亂嘛。一團糟。錄像帶現在還說不清。”“找不到了?”“他們還不願意這麼說。”斯米洛低聲詛咒了一句。“負責錄像帶的那個人保證說,很快就能有帶子。可是你知道……”他聳起肩膀,仿佛想無可奈何地說,真拿他們沒辦法。“說嘛。我要儘快見到帶子。”他是衝著他們幾個人說的,“這是一起非常明顯的謀殺案。除了我之外,誰都不準接觸媒體。嘴巴要緊。明白了嗎?罪犯的作案痕跡會逐漸消失的,所以要立即行動。”警探們先後走出房間去盤查飯店的客人和工作人員。對於這種詢問,人們自然會反感,因為這是很丟麵子的事情。這樣的任務令人不快,讓人討厭。可是他們從以往的經驗中知道,斯米洛是個鐵麵無私的人,他布置的任務是不能討價還價的。斯米洛轉身對著麥迪遜博士。“你能很快把這個做完嗎?”“兩天吧。”“星期一行嗎?”“這就是說,我的周末要泡湯了。”“我也一樣嘛。”斯米洛的話中沒有絲毫的歉意,“我要毒物檢查結果,什麼都要。”“你每次都這樣。”麥迪遜善意地笑了笑,“我儘力而為吧。”“你也每次都這樣嘛。”屍體被抬走之後,斯米洛問犯罪現場調查組的一名技師:“怎麼樣?”“飯店是新開業的,對我們有利。指紋不是那麼多。所以說。大多數指紋可能就是佩蒂·約翰的。”“或者是罪犯的。”“這我就不指望了。”技師說著皺起了眉頭,“我還從來沒有見過這麼乾淨的現場呢。”其他人離開房間之後,斯米洛獨自在裡麵走了一圈。他親自查驗了所有的東西,包括所有的抽屜、壁櫥、嵌入式保險櫃、床墊下麵、床底下、衛生間裡的小藥品櫃、抽水馬桶的水箱。他檢查了佩蒂·約翰可能留下的任何東西,因為那上麵可能留下罪犯的蛛絲馬跡。斯米洛總共隻發現一本基甸國際的《聖經》(基甸國際是信奉基督教的工商業者和自由職業者的組織,它的活動就是在旅館客房、醫院病房、拘押處所和學校放置《聖經》。)和一本查爾斯頓市的電話號碼簿。他沒有發現佩蒂·約翰的記事本、收據、票據、便條、食品包裝紙或者其他個人物品。什麼也沒有。他發現小吧台上少了兩瓶蘇格蘭威士忌,可是現場隻有一個瓶子,或許是凶手很聰明,臨走把自己喝的那瓶帶走了。現場還有三隻乾淨的高腳酒杯。可是後來斯米洛找客房管理部門核對時才知道,每個套房裡高腳酒杯的標準配置數量是四隻。就犯罪現場而言,除了客廳地毯上的血跡之外,這個現場仿佛是個不毛之地。“探長?”此刻正看著浸透血汙的地毯而若有所思的斯米洛抬起頭。站在門口的警官用大拇指衝著走廊指了指說:“她非要進來。”“她?”“是我。”一個女子用手肘把那個巡警推向一邊,好像根本就沒有把他放在眼裡。她把擋在犯罪現場門口的繩子撥到一邊,然後走進房間。她的黑眼睛掃視著房間。當她看見地上的血跡後,失望和反感地呼出了一口氣。“麥迪遜已經把屍體抬走了?見鬼!”斯米洛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表。“祝賀你,斯蒂菲(斯蒂芬尼的昵稱。)。你打破了自己的速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