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我不認為她有這樣黑的心腸,能做出這樣血腥的事情。”一蹺著腳在酒吧待了一下午,並沒能緩解斯特萊克膝蓋的腫痛。在去地鐵的路上,他買了止痛藥和一瓶便宜的紅酒,然後便出發去格林威治,安斯蒂斯和他妻子海倫就住在那兒,一般大家都管海倫叫海麗。斯特萊克因為城中線的延誤,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到達他們在阿什伯納姆樹林的家。他在地鐵裡一直站著,把重心放在左腿上,心裡再一次為去露西家來回打車花的那一百英鎊感到痛惜。他在碼頭區輕軌鐵路站下車時,雨點又灑在他的臉上。他豎起領子,一瘸一拐地走進夜色中,本來五分鐘就能走到的,花了差不多十五分鐘。斯特萊克拐進那條乾淨的、前門花園平整的坡狀街道時,才想起或許應該給教子買一份禮物。他一方麵急切地想跟安斯蒂斯討論法醫提供的資訊,另一方麵,對這個晚上的應酬提不起絲毫興趣。斯特萊克不喜歡安斯蒂斯的妻子。那份時常令人倒胃口的熱情,掩蓋不住骨子裡的好管閒事,她的本性就像一把彈簧刀,時不時地會從皮毛大衣裡突然冒出來。每次斯特萊克進入她的勢力範圍,她都要滔滔不絕地表示感謝和關心,但是斯特萊克看得出來,她渴望探知他飽經滄桑的過往的具體細節,探知他那位搖滾巨星的父親和嗑藥成癮的亡母的情況,斯特萊克還可以想像她渴望知道他跟夏洛特分手的詳細內幕,她跟夏洛特在一起總是嘮叨個沒完,卻無法掩飾私底下的厭憎和猜忌。提摩西·科莫蘭·安斯蒂斯的受洗推遲到出生十八個月之後,因為父親和教父要乘直升機從阿富汗過來,並且要在各自的醫院請假。在受洗之後的那個派對上,海麗堅持做了一個聲淚俱下的發言,說斯特萊克怎樣救了孩子父親的命,還說斯特萊克答應做提摩西的守護天使對她來說意味著什麼。斯特萊克沒能想出什麼令人信服的理由拒絕做孩子的教父,在海麗說話時隻能低頭望著桌布,小心地不去看夏洛特的眼睛,以免被逗得笑出聲來。夏洛特穿著——他記得非常清楚——他最喜歡的那條孔雀藍褶子連衣裙,把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曲線畢露。他雖然還拄著雙拐,但挽著這樣一個尤物般的女人,也算是彌補了尚未安裝假肢的那半條斷腿,使他從“獨腳男人”變成一個勝利者,奇跡般地——他知道每個見過夏洛特的男人差不多都會這麼想——捕獲這樣一個美貌驚人的未婚妻,每當她走進房間,正在說話的男人們都會停住話頭。“科米,親愛的,”海麗打開門,輕言細語地說,“你瞧你,這麼個大名人……我們還以為你把我們給忘了呢。”從來沒有人管他叫科米。他也一直懶得告訴海麗他不喜歡這個稱呼。她給了斯特萊克一個溫柔的擁抱,斯特萊克沒有回應,他知道這個擁抱是對他的單身狀態表示憐憫和遺憾。從外麵寒冷刺骨的冬夜走進來,感覺到屋裡暖洋洋的,燈火明亮,讓他很高興。他從海麗那兒掙脫出來時,安斯蒂斯大步走了過來,端著一杯毀滅酒吧啤酒作為見麵禮。“裡奇,快讓他進屋吧。說實在的……”可是斯特萊克已經接過酒杯,心滿意足地喝了幾口,才開始脫大衣。斯特萊克那三歲半的教子衝進門廳,嘴裡發出刺耳的蒸汽機的聲音。他長得很像母親,五官雖然又小又精致,卻奇怪地擠在臉的中間。提摩西穿著超人的睡衣,用一把塑膠鐳射劍對著牆亂砍亂劈。“哦,提米,親愛的,不能這樣,我們漂亮的新塗料……他不肯睡覺,想看看他的科莫蘭叔叔。我們一直跟他談到你。”海麗說。斯特萊克毫無熱情地打量著那個小身影,發現教子對他也同樣沒什麼興趣。在斯特萊克認識的孩子中間,隻有提摩西的生日他有希望記住,但並沒有因此而給他買過禮物。男孩是在“北歐海盜”在阿富汗那條土路上爆炸的兩天前出生的,那次爆炸奪去了斯特萊克的右小腿和安斯蒂斯的部分臉頰。斯特萊克從沒跟任何人吐露,他在病床上度日如年時曾問自己,為什麼他當初是將安斯蒂斯一把抓住,拖到車子後麵。他在腦海裡反複琢磨:那種奇怪的預感越來越強,逐漸使他確信馬上就要發生爆炸,他伸手一把抓住安斯蒂斯,其實他同樣可以抓住加利·托普萊中士的。是因為安斯蒂斯前一天通過網路給海倫打電話,欣賞他差一點就見不到的新生兒子,而斯特萊克在旁邊都聽見了?所以斯特萊克的手才毫不猶豫地伸向年齡稍長的地方自衛隊員警,而不是那個訂了婚但還沒有孩子的英國憲兵托普萊?斯特萊克不知道。他對孩子沒有什麼感覺,而且不喜歡差點成為寡婦的這個妻子。他知道自己隻是幾百萬或死或活的士兵之一,他們千鈞一發之際的行動,無論是出於訓練還是本能,都使其他人的命運發生了永遠的改變。“你想給提米念他的睡前故事嗎,科米?我們剛買了一本新書,是不是,提米?”裡奇是安斯蒂斯的教名理查的昵稱。這是斯特萊克最不喜歡做的事了,尤其還是個非常活躍的男孩坐在他腿上,他沒準兒還會踢到他的右膝。安斯蒂斯領頭走進開放式的廚房和餐廳。牆壁是乳白色的,地板上沒鋪地毯,一張長長的木頭桌子放在房間那頭的法式窗戶旁邊,周圍是蒙著黑布罩的椅子。斯特萊克模模糊糊記得,上次跟夏洛特一起來的時候,椅子是另一種顏色。海麗跟在他們身後進來,把一本色彩鮮豔的圖畫書塞進斯特萊克手裡。斯特萊克彆無選擇,隻好坐在餐廳的一把椅子裡,開始讀《喜歡蹦蹦跳的袋鼠凱拉》裡的故事,書竟然就是羅珀·查德出版的(換了平常他肯定不會注意)。教子提摩西被穩穩地放在旁邊的座位上,他似乎對凱拉的滑稽行為並不感興趣,一直在玩手裡的鐳射劍。二“該上床睡覺了,提米,親科米一下。”海麗對兒子說,提摩西帶著斯特萊克的默默祝福,滑下椅子,大聲抗議著跑出廚房。海麗跟過去。母親和兒子怒氣衝衝地跑上樓去,互相嚷嚷的聲音逐漸聽不清了。“他會把提麗吵醒的。”安斯蒂斯預言道。果然,海麗再次出現時,懷裡抱著號啕大哭的一歲寶寶。她把孩子塞進丈夫手裡,轉向爐子。斯特萊克不動聲色地坐在廚房的桌旁,覺得越來越餓了,暗自深深地慶幸他自己沒有孩子。安斯蒂斯夫婦花了差不多四十五分鐘,才把提麗重新哄上床睡覺。終於,砂鍋端上桌,同時還有另一杯毀滅酒吧啤酒。斯特萊克本來應該鬆弛下來的,卻隱隱感覺海麗·安斯蒂斯正準備朝他發起進攻。“聽說了你和夏洛特的事,我覺得實在是太遺憾了。”海麗對他說。斯特萊克嘴裡塞得滿滿的,隻能用動作大致表示一下感謝。“裡奇!”看到丈夫正要給她倒葡萄酒,她佯裝惱怒地說,“這可不行哦!我們又有了。”她一隻手按在肚子上,驕傲地告訴斯特萊克。他咽了口唾沫。“祝賀祝賀。”他說,看到他們這麼高興即將擁有另一個提摩西或提麗,他感到很驚訝。果然不出所料,他們的兒子又出現了,宣布他餓了。令斯特萊克失望的是,安斯蒂斯離開餐桌去對付兒子,留下海麗舉著一叉子紅酒燉牛肉,目光炯炯地盯著斯特萊克。“她四號就要結婚了,我真難以想像你會是什麼感覺。”“誰要結婚了?”斯特萊克問。海麗一臉詫異:“夏洛特呀。”她說。從樓梯那兒模模糊糊傳來教子的哭喊聲。“夏洛特十二月四號結婚。”海麗說,她意識到自己是第一個把消息告訴他的,不由地顯出一臉興奮。接著,斯特萊克的表情似乎讓她看了心裡發虛。“我……我聽說的。”她說,垂眼看著自己的盤子,這時安斯蒂斯回來了。“小壞蛋,”他說,“我跟他說了,如果再敢下床,我就打他屁股。”“他就是人來瘋,”海麗說,仍然為她感覺到的斯特萊克的怒氣而慌亂不安,“因為科米在這兒。”砂鍋燉菜在斯特萊克嘴裡變成了橡膠和塑膠。海麗·安斯蒂斯怎麼知道夏洛特要結婚了?安斯蒂斯夫婦很少進入夏洛特和她未來丈夫的圈子,那男人是(斯特萊克恨自己記得這麼清)十四世克洛伊子爵的兒子。海麗·安斯蒂斯對紳士私人會所、撒佛街高檔成衣店、吸毒的超級名模能有多少了解?而靠信托基金生活的傑戈·羅斯先生是所有這些東西的常客。海麗對那個階層的了解並不比斯特萊克多。那是夏洛特的本土領地,夏洛特和斯特萊克在一起時,進入了一個社交的無人區,彼此在對方的社交圈子裡都不自在,因為兩人截然不同的標準發生碰撞,時時處處都為尋找共同點而鬥爭。提摩西又回到廚房,哭得很厲害。這次他的爸爸媽媽都站了起來,一同把他勸回臥室,斯特萊克幾乎沒有意識到他們離開,兀自沉浸在往事的回憶中。夏洛特特彆反複無常,她的一個繼父甚至想過要把她送進精神病院。她撒謊就像彆的女人呼吸一樣,張嘴就來。她已經徹底被損害了。她和斯特萊克維持的最長一段時間是兩年,他們對彼此的信任經常破裂,卻又經常被吸引到一起,每次兩人關係(在斯特萊克看來)都比之前更加脆弱,但是對彼此的思念卻不斷增強。十六年來,夏洛特不顧親朋好友的懷疑和蔑視,一次又一次地回到一個大塊頭私生子,後來還廢了一條腿的大兵身邊。如果換成他的任何朋友,斯特萊克肯定會勸他抽身離開,彆再回頭,可是他逐漸看到夏洛特就像他血液中的某種毒素,恐怕永遠也無法清除,他唯一能希望的就是控製它的症狀。最後一次決裂是八個月前,就在他通過蘭德裡一案成為媒體紅人的前夕。夏洛特終於說了一個無法原諒的謊言,斯特萊克便徹底離開了她,她重新回到那個男人仍然獵殺紅鬆雞、女人在家族墓穴佩戴冠狀頭飾的世界,她曾告訴斯特萊克她鄙視那個世界(然而那似乎也是一句謊言……)。安斯蒂斯夫婦回來了,提摩西沒來,換了抽抽搭搭、不停打嗝的提麗。“我猜你在慶幸自己沒有孩子,是不是?”海麗快言快語地說,在桌旁重新坐下,讓提麗坐在她腿上。斯特萊克刻板地笑了笑,沒有反駁她的話。曾經有過一個孩子,準確地說隻是虛幻的影子,他以為有個孩子,後來又推測那孩子死了。夏洛特曾對他說她懷孕了,但拒絕去看醫生,在日期上改來改去,後來宣稱一切都結束了,卻沒有絲毫證據證明真的有過。這樣一個謊言,幾乎任何男人都會覺得無法原諒,對斯特萊克來說——夏洛特肯定也知道,這個謊言結束了所有的謊言,也扼殺了多年來在她的說謊癖中殘存的那一點點信任。十二月四日結婚,還有十一天……海麗·安斯蒂斯是怎麼知道的?此刻,麵對兩個孩子的哭鬨和發脾氣,他倒暗自感到慶幸,這吵鬨聲有效地破壞了他們吃大黃布丁和奶油凍時的對話。安斯蒂斯提議他們拿上啤酒,到他的書房裡去討論法醫報告,這是斯特萊克一整天來最愛聽的一句話。海麗留下來照顧已是昏昏欲睡的提麗和依然清醒、令人生畏的提摩西,提摩西剛才又跑進來,大聲說他喝水時灑得滿床都是。海麗悶悶不樂,顯然覺得沒有從斯特萊克這裡撈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三安斯蒂斯的書房是門廳那端一間擺滿書的小房間。他將電腦椅讓給斯特萊克,自己坐在一個舊蒲團上。窗簾沒有拉上,斯特萊克能看見在橙黃色的路燈映照下,濛濛細雨像粉塵一樣灑落。“法醫說他們從沒碰到這樣棘手的工作,”安斯蒂斯說,斯特萊克的注意力頓時被他吸引過去,“記住,這些都是非官方的,我們還沒有全部集齊呢。”“他們能確定到底是什麼令他喪命的嗎?”“腦部遭擊,”安斯蒂斯說,“他的後腦勺被打破了。可能不是瞬間斃命,單是腦外傷不足以令他死亡。他們無法確定他被開膛破肚時是否已死,但幾乎可以肯定是沒有意識的。”“不幸中的萬幸。那麼他被捆綁是在昏迷之前還是昏迷之後呢?”“對此有一些爭論。在他的一隻手腕上,繩索下的一塊皮膚有淤青,他們認為這說明他是在死前被捆綁的,但沒有跡象能證明他被繩子綁住時是否還有意識。麻煩在於,那些該死的酸性物質抹去了所有的痕跡,地板上看不出是否有過掙紮,屍體是否被拖拽過。他是個身材魁梧的大塊頭。”“如果被捆綁著,就比較容易對付,”斯特萊克讚同道,想到矮小瘦弱的利奧諾拉,“但最好知道他挨那一擊的角度。”“是從上麵打來的,”安斯蒂斯說,“但我們不知道他當時是站著、坐著還是跪著……”“我認為可以肯定他是在那個房間遇害的,”斯特萊克說,追循著自己的思路,“我認為誰也沒有那麼大力氣,能把那麼重的一具屍體搬上那些樓梯。”“他們一致認為,他差不多就死在屍體被發現的那個位置。那是酸性物質最集中的地方。”“你知道那是哪一種酸性物質嗎?”“哦,我沒說嗎?是鹽酸。”斯特萊克拚命回憶化學課上學過的知識。“用來給鋼鍍鋅?”“也算它的用途之一吧。這是能合法買到的一種腐蝕性物質,大量用於工業生產,還是強力清潔劑。奇怪的一點是,它能在人體內自然生成。在我們的胃酸裡。”斯特萊克小口喝著啤酒,思索著。“在書裡,他們往他身上倒的是硫酸。”“鹽酸是從硫酸裡提取出來的。對人體組織具有很強的腐蝕作用——這你也看到了。”“凶手究竟是從哪兒弄到了那麼多這種東西?”“信不信由你,鹽酸似乎早就在那房子裡了。”“那為什麼……”“還沒有人能告訴我們。廚房地板上有一些空的一加侖容器,樓梯下的儲藏間也有幾個灰撲撲的同樣的容器,裡麵裝滿鹽酸,尚未打開。它們來自伯明罕的一家工業化學品公司。空容器上有一些痕跡,似乎是戴著手套的手留下的。”“很有意思。”斯特萊克撓著下巴說道。“我們還在核實這些鹽酸是什麼時候買的,怎麼買的。”“擊打他頭部的鈍器是什麼?”“畫室裡有99lib.一個老式的製門器——是實心鐵,形狀像熨鬥,有一個把手,幾乎可以肯定就是它。跟死者顱骨的印記相吻合。那個製門器上也都潑灑了鹽酸,和其他所有東西一樣。”“死亡時間是怎麼估計的?”“唉,是啊,這是最棘手的。昆蟲學家不肯對此負責,說屍體情況不適用於所有平常的計算方法。單是鹽酸的煙就能暫時阻止昆蟲靠近,因此無法通過害蟲侵擾來判斷死亡日期。沒有一個自尊自愛的綠頭蒼蠅會在酸液中產卵。我們在屍體沒有被鹽酸浸透的部分找到了一兩條蛆,但沒有發現通常的害蟲侵擾。”另一方麵,房子裡的暖氣一直開得很高,屍體腐爛的速度會比晾放在這種天氣裡快一些。可是鹽酸又會乾擾正常的腐爛。他身上的有些部分已經燒焦到骨頭。“決定性的因素應該是內臟,死者吃的最後一餐,等等,可是內臟完全被掏空了。看樣子是被凶手帶走了,”安斯蒂斯說,“我以前從沒聽說過這種事,你呢?幾磅血淋淋的內臟被拿走。”“沒有,”斯特萊克說,“我也是頭一次聽說。”“結論是:法醫拒絕提供一個時間框架,隻說他已經死了至少十天。但是我跟昂德希爾私下裡聊了幾句,他是他們中間最優秀的,他悄悄跟我說,他認為奎因已經死了整整兩星期。不過據他估計,即使什麼都不缺了,證據仍然會顯得模棱兩可,有許多空子讓辯護律師去鑽。”“藥理分析怎麼樣?”斯特萊克問,他的思緒又兜回到奎因笨重的身軀上,要擺弄那麼大的一具屍體是很困難的。“嗯,他可能被下了藥,”安斯蒂斯說,“驗血結果還沒有拿到,我們還在分析廚房裡那些瓶瓶罐罐裡的東西。可是……”他喝完啤酒,誇張地把杯子放下,“——奎因還有一個特點會給凶手提供便利。他喜歡被捆綁——玩成人遊戲。”“你怎麼知道的?”“那個女朋友,”安斯蒂斯說,“凱薩琳·肯特。”“你們已經跟她談過了?”“是啊,”安斯蒂斯說,“我們找到一個計程車司機,他五號那天九點鐘時,在離奎因家兩條街的地方拉上奎因,然後把他放在黎裡路。”“就在斯塔夫·克裡普斯宅邸旁邊,”斯特萊克說,“這麼說,他離開利奧諾拉直接去找了女朋友?”“噢,沒有。肯特不在家,去陪她那奄奄一息的姐姐了,我們有確切的證據——肯特那一晚是在臨終關懷醫院度過的。她說已經一個月沒見過奎因了,但令人吃驚的是,她對他們的性生活倒是直言不諱。”四“你們問細節了嗎?”“我感覺她以為我們知道很多事。不用催,她就自動坦白交代了。”“有意思,”斯特萊克說,“她對我說她從沒讀過《家蠶》……”“她跟我們也是這麼說的。”“——可是在書裡,她那個角色是把男主角捆起來施暴的。也許她會強調把人捆起來是為了性,而不是為了酷刑或謀殺。利奧諾拉說的奎因帶走的那份書稿呢?還有所有的筆記和舊打字機色帶?你們找到了嗎?”“沒有,”安斯蒂斯說,“除非我們能確定奎因去塔爾加斯路之前是否在彆的地方逗留,不然就隻能假設是凶手拿走了書稿。那座房子裡空空的,隻是廚房裡有一些食物和飲料,還有一間臥室裡有一套露營床墊和睡袋,看樣子奎因臨時在那兒睡過。鹽酸也潑灑過那個房間,奎因的床上到處都是。”“沒有指紋?腳印?無法解釋的毛發、泥土?”“什麼都沒有。我們安排了人在那裡搜查,可是鹽酸所到之處,所有的痕跡都被抹去了。我們的人都戴著麵罩,以免被煙霧灼傷咽喉。”“除了那個計程車司機,還有沒有人確認在奎因失蹤後看見過他?”“沒有人看見他進入塔爾加斯路,但是一百八十三號有個鄰居發誓說看見奎因淩晨一點從那裡離開。六號淩晨。當時那個鄰居剛參加完一個篝火晚會回家。”“天色那麼黑,又隔著兩個門,究竟能看見什麼……”“一個穿鬥篷的高大人影,手裡拿著一個大帆布袋。”“大帆布袋。”斯特萊克念叨。“是的。”安斯蒂斯說。“穿鬥篷的人影上了汽車?”“沒有,走遠看不見了,但顯然拐角那兒可能停著一輛車。”“還有彆人嗎?”“派特尼有一個老頭兒,他發誓說在八號那天見過奎因。給當地警察局打了電話,準確描述了奎因的模樣。”“當時奎因在做什麼?”“在布裡德靈頓書店買書,那老頭就在書店工作。”“他的證言可信嗎?”“確實,他年歲不小了,但他聲稱記得奎因買了什麼書,對外貌的描述也靠譜。還有另外一個女人,住在案發現場馬路對麵的公寓裡,她說也是在八號那天,她在路上看見邁克爾·範克特走過那座房子。你知道吧,就是那個大腦袋作家,那個名人。”“嗯,知道。”斯特萊克慢悠悠地說。“證人聲稱她扭頭盯著範克特看,因為認出了他。”“範克特隻是路過嗎?”“證人是這麼說的。”“還沒有人去跟範克特核實過嗎?”“他在德國呢,不過說回來後願意配合我們調查。積極主動地提供幫助。”“塔爾加斯路附近還有什麼可疑動靜嗎?監控攝像頭?”“唯一的攝像頭拍不到那座房子,是監視道路交通的——但我把最好的消息留在了最後。還有一位鄰居——是房子另一側的,隔著四個門——聲稱四號下午看見一個穿罩袍的胖女人進了房子,手裡提著一個清真外賣食品的塑膠袋。鄰居說他之所以注意到這點,是因為房子空了很長時間。他聲稱女人在那兒待了一個小時,然後離開了。”“他確信女人當時是在奎因的房子裡?”“他是這麼說的。”“女人有鑰匙?”“這隻是他的一麵之詞。”“罩袍,”斯特萊克念叨著,“真他媽的。”“我估計這位證人的視力不是很好,戴著厚厚的眼鏡。他告訴我,他不知道那條街上住著伊斯蘭教徒,所以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如此說來,有兩個人聲稱在奎因離開妻子後見過他:六號淩晨,和八號在派特尼。”“是啊,”安斯蒂斯說,“但我對這兩段證詞都不敢寄予太大希望,鮑勃。”“你認為他在失蹤的那天晚上就遇害了。”斯特萊克說,與其說是提問,不如說是陳述,安斯蒂斯點點頭。“昂德希爾也是這麼認為。”“發現了什麼刀子嗎?”“沒有。廚房裡唯一的刀子是一把鏽跡斑斑的日常用刀。肯定乾不了那活兒的。”“我們知道還有誰拿著房子的鑰匙?”“你那個客戶,”安斯蒂斯說,“這是顯而易見的。奎因本人肯定有一把。範克特有兩把,他已經在電話裡告訴過我們。奎因把他的一把鑰匙借給了代理,當時代理正安排給房子做一些維修。代理說把鑰匙還回去了。隔壁鄰居也有一把,如果房子出了什麼問題,他可以進去看看。”“臭味越來越濃時,他進去了嗎?”“房子另一側的鄰居倒是往門縫裡塞了一張紙條,抱怨氣味難聞,但拿鑰匙的鄰居兩星期前去了紐西蘭,要在那兒待兩個月。我們跟他通過電話。他最後一次進那座房子大概是五月份,收取了幾個工人送來的兩個包裹,把它們放在門廳裡。奎因夫人也說不清這麼多年來還把鑰匙借給了誰。”“奎因夫人是個古怪的女人,”安斯蒂斯語氣隨意地說,“是不是?”“這我倒沒想過。”斯特萊克沒說實話。“你知道嗎?在奎因失蹤的那天,鄰居們聽見奎因夫人把他趕出來。”“我不知道。”“沒錯,奎因夫人追著他從房子裡跑出來,大聲嚷嚷。鄰居們都說……”安斯蒂斯專注地看著斯特萊克,“——她大喊道,‘我知道你要去哪兒,奎因!’”“是啊,她以為她知道,”斯特萊克聳了聳肩說,“她以為奎因要去克利斯蒂安·費舍爾告訴他的那個作家靜修所。比格利府。”“她不肯從家裡暫時搬出來。”“她有個弱智的女兒,從來沒在彆處過過夜。你能想像利奧諾拉把奎因給製服了?”“想像不出,”安斯蒂斯說,“但我們知道奎因喜歡被捆綁,他們結婚三十多年,我不相信奎因夫人不知道這點。”“你認為他們大吵一架,然後利奧諾拉跟過去找到奎因,提議玩一局捆綁遊戲?”聽了這話,安斯蒂斯象征性地輕輕笑一聲,說道:“形勢對她來說可不妙啊,鮑勃。憤怒的妻子,拿著房子的鑰匙,很早就能接觸到書稿,如果她知道那個情婦的存在,特彆是如果她懷疑奎因會為了肯特拋棄她和女兒,那她就有足夠的動機。隻是她那句‘我知道你要去哪兒’指的是作家靜修所,不是塔爾加斯路的那座房子。”“你這麼一說倒很令人信服。”斯特萊克說。“但你並不這麼認為。”“她是我的客戶,”斯特萊克說,“花了錢讓我考慮各種可能性。”“她有沒有跟你說過她以前在哪兒工作?”安斯蒂斯問,帶著一副即將亮出王牌的神氣,“在他們結婚前,在海裡小鎮的時候?”“你說。”斯特萊克說,心裡隱約有一絲不安。“在她舅舅家的肉店打工。”安斯蒂斯說。書房門外,斯特萊克聽見提摩西·科莫蘭·安斯蒂斯又怒氣衝衝地下樓來了,一邊又為什麼不如意的事大喊大嚷。斯特萊克和這個男孩不鹹不淡地認識了這麼長時間,斯特萊克第一次由衷地同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