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曆史必須分期,但不能嚴格分期。西方人把曆史分成上古、中古和近代三個時期,但中國史如此來分則不妥當。如果把秦代以前劃分為上古,雖然可以,但由於中國史時間長,所以不妥當。我今把中國曆史分為五期。中國曆史在上古以前,尚有史前期。按照一般來說,曆史是有文字記載,由於近代發掘地層而新添地質學、生物學、人類學,因此又有史前史,再上去有天文學,這些都是學曆史必然要有的知識。有文字記載以前的曆史,叫作史前史,靠器物(用具)保留於地下,借著發掘而推想古代人民九九藏書,也不把它磨光削尖,就拿來用,此之謂舊石器;而把石頭加以磨光削尖等處理後才加以運用的,便是新石器了。第二期便是銅器時期。此時期已有文字。第三期則是鐵器時期。鐵之發現是在銅器之後。第四期是電器時期。第五期是原子能時期。使用原子能是人類曆史的新觀點。全人類在史前史時,都經曆過使用舊石器和新石器兩個時期,此後講曆史便得根據曆史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