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1 / 1)

我是法醫 張誌浩 1452 字 1天前

小豬看上去狼狽極了:它身上裹著的一件衣服已經泥濘不堪,小尾巴又從衣服中間滑稽可笑地伸了出來,團成了一個小小的圓圈。它極不耐煩地被我趕著向柏油路邊的汙水坑走去,嘴裡不滿意得直哼哼,突然好像發生了什麼意外的事情——它的腳剛一接觸到汙水就馬上跳了出來,嘴裡發出的聲音此刻也變成了哀鳴。問題是我現在比小豬還要狼狽一百倍,把它從所裡趕到這裡雖然隻有幾百米的路程,但我已經花了大約兩個多鐘頭了。當初所裡的人向我建議給這隻小豬像狗一樣套個鏈子的時候我還不樂意呢!要是路人把它當成我的寵物讓我的臉往哪擱啊!現在我可是後悔莫及了,這隻沒見過世麵的小豬一見到路上的汽車就嚇得四處亂跑,我得承認我現在身體的靈活性遠和當初讀書打籃球的時候不可同日而語了,好幾次我不得不用飛身撲救的方式才把嗬嗬亂叫的它抓了回來,可恨的是剛剛雨後天晴不久,小豬又特彆喜歡往什麼垃圾堆、爛泥地裡逃。要是現在你看見我肯定認不出來,斯文掃地的我衣服褲子鞋子上全是泥濘,就連臉上也在劫難逃,夏日柏油路上的高溫很快讓泥巴變成了泥殼,然後又被毒日頭烤出的油汗一衝,我的臉就好像是剛剛唱完京劇,花一塊白一塊好不熱鬨。我的左手拿著一根趕豬用的小竹棍,右手拿著一個GPRS儀:我正在擔心剛才摔的幾跤有沒有把這個精密的家夥弄壞,它跟我一樣的大花臉也讓我心痛不已,我正扯著袖子想把它擦乾淨呢!不公的天啊!!你為什麼讓我遭過這麼大的罪啊!事情還得從頭說起。昨天一早局裡接到報案,說是有個小夥子晚上在單位加班一夜未歸,家裡人給他打手機他也不接,提心吊膽的家人淩晨冒雨四處搜尋,居然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他,可是這時候他已經不會呼吸了,每天上下班騎坐的摩托也靜靜地放在他的身邊。據小夥子同事反映昨天廠裡有一批發往歐洲的服裝合同即將到期,當天必須全部裝船,所以廠裡所有人都一起加班到晚上一點左右才各自回家。今天一早接到噩耗,熟悉的朋友都是驚詫莫名——小夥子昨天是一個人騎摩托回家的,臨走還和大家開了幾句玩笑,誰也沒發現他有任何異樣,怎麼一個人說沒就沒了呢?聽同事反映小夥子平時為人和善,身為單位車間主任的他十分體諒下情,昨天一個工人趕工的時候不小心弄傷了手指,還是他親自陪著去了醫院的呢。老板對小夥子的工作也十分滿意,不但平常工作任勞任怨,就連這次訂單也是小夥子利用熟悉英語的優勢拉來的。在家裡結婚不到半年的他不但是妻子的好丈夫,也是父母的好兒子,這樣的情況家人怎能不哭成一堆淚人呢?這倒是奇了怪:要說是仇殺吧,小夥子平時既沒結下什麼仇家,也沒聽說和彆人有什麼經濟糾紛,仇殺按道理也不會選在一個大馬路上下手;要說是劫殺,沒理由值錢的摩托車會被留在現場,何況聽經辦民警說小夥子的錢包裡麵的現金、銀行卡一樣也沒少;情殺就更不靠譜了,小夥子從來沒什麼桃色新聞,照他新婚燕爾的情況可能性也不大。不管怎麼認為不可能,人死了是事實,作為法醫就得弄明白是怎麼回事。案情調查沒給我們帶來任何有用的信息,我隻好硬著頭皮去現場,這種情形我很不喜歡。我總希望案情調查能給我一點有用的線索,然後現場給我提供一個方向或者幾種可能,最後到屍體上去證實到底哪種想法是最正確的。這幾個步驟哪一步沒達到既定目標都意味著後麵步驟的難度會增加。案件發生在一條寬闊的大路上,周圍視野也很寬闊,誰要是把這裡選作謀殺的第一現場可就真是失心瘋了;死者衣衫整齊,身上也沒見到什麼傷痕;經辦民警清點過他身上的錢包,裡麵還整整齊齊地放著八百多元現金,身份證、銀行卡也一應俱全;他的摩托車就倒在自己的身邊,這些我看來看去也沒發現什麼問題。倒是他腳下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倒在馬路靠近人行道的地方,地上由於昨夜的大雨積了大約十平方米左右的一攤汙水。我倒不是懷疑有什麼毒物,就算這裡原來有什麼毒物雨水也會把它稀釋不少的,何況他還穿著鞋子,吸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是看到這攤汙水把路燈底座也浸漬了起來,莫非是漏電?我找來了一隻電筆,果然電筆一插進汙水就亮了,我還是有點不放心,到旁邊的幾個單位走訪了一下,不遠的中學幾個學生七嘴八舌地向我反映昨天他們水過馬路的時候也被電著了。死者身上沒有發現電流斑,我得告訴大家,並不是所有的電擊都會出現電流斑。如果電流經過水進入人體,由於電極和人體接觸麵積大而且接觸良好,一般不會出現典型的電流斑。倒是死者大腿內側的褲子上有一個電流擊穿的洞,我想這個案件定一個電擊引起死亡問題不大。意外,原來又是一個意外。我的心情輕鬆了許多:沒人應該為此負刑事責任,當然得馬上通知路政局,他們必須過來好好看看。這個案件有點譜了,沒兩天我就把報告整理好,準備讓鄭老審核一下。沒想到卷宗在鄭老那卡住了:一連兩個禮拜鄭老對這個案件都沒表態,眼看就要到結案時間了,我可有點沉不住氣了。到鄭老辦公室的時候鄭老的手上正拿著這個案件的卷宗,我還沒開口鄭老倒來問我了:“如果這個案件是漏電造成的意外,那為什麼先前水的幾個學生沒事呢?”這是個問題,但是也不是絕對沒有可能,想了一會我說道:“每個人電阻不一樣,致死電流量個體差異很大的。”鄭老指著死者褲子的照片:“這大腿內側的洞怎麼解釋呢?”“電擊穿唄!”我張口就答。“你見過二百二十伏電壓擊穿過衣服嗎?”這倒是讓我語塞了,二百二十伏電壓擊穿過衣服我的確沒見過,可是,誰知道那裡的電壓是多少呢?鄭老一揮手:“走,我們測電壓去。”我看見鄭老的手上拿著一個萬用表。電壓的測量結果讓我失望了:還不到一百伏,這點電壓,不要說擊穿衣服了,就連致死都困難。我問過了,路燈用的是二百二十伏電,看來電漏到這裡損耗了不少。可是死者的褲子上的確有一個電擊穿的洞啊!回到單位我才緩過神來,不是漏電,那是什麼?我拿著個問題問鄭老的時候,鄭老沒直接回答,反倒讓我去做一個實驗,他讓我給一隻豬穿上衣服從那攤積水走過,然後拿一個GPRS精確測量一下汙水的經度和緯度。鄭老在弄什麼玄虛?我倒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了。但是我還是決定按鄭老的安排去做:鄭老這麼做肯定是有想法的。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可是做完實驗我還是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一百伏不到的電壓不能擊死小豬,也不能讓衣服擊穿這並不奇怪,本來這個電壓就太低嗎?鄭老的葫蘆賣的是什麼藥啊?我把GPRS的測量數據告訴了鄭老:東經120°40′36″,北緯27°58′49″。正準備開口問鄭老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鄭老自己揭開了謎底:原來,案發當晚是個雷雨天,他早就在氣象局查閱過曾經發生雷擊地點的經緯度和雷擊時間了,雷擊時間倒是和死亡時間吻合,但是隻有用GPRS證實雷擊地點的經緯度也一模一樣他才放心。案情倒是真相大白了:運氣不好的死者當晚騎著摩托車回家,一個炸雷正好打在他的身上,電流大部分順著他濕漉漉的外衣和地上濺起的積水流走,隻有少部分經過了他的身體,因此並沒有在他的身上留下雷擊紋,但是突如其來的電流卻足以讓心臟停跳,也擊穿他大腿內側仍然乾燥的衣服。可是這讓我有點麵子上掛不住,我向鄭老狡辯道:“還不一樣的是電擊,還不一樣是意外嗎?”鄭老笑了:“在我們這一樣,在彆人那可不一樣。要是漏電,路政局有民事賠償的責任,雷電就不關他們的事了,你說呢?”看來做法醫不多想一點還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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