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軍隊編製(1 / 1)

絕處逢生 虛辰 1996 字 1天前

軍隊的編製在不同的時期或者戰時和平時是不一樣的。中華民國時期,進一步改革軍隊組織編製,陸軍實行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序列編製和“三三製”的編製原則。大陸人民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部隊分散於各革命根據地,組織規模不同,編製裝備不一,一般按軍團、軍、師、團、營、連、排、班的序列和“三三製”的原則編製。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軍規模不斷擴大,武器裝備明顯改善。1948年11月,全軍實行統一的編製,縱隊改稱軍,軍之上設兵團,其下統一按師、團、營、連、排、班序列和“三三製”原則編製。大陸建國後,大陸人民軍進入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新階段。在部隊編製上,按集中統一與因地製宜相結合的原則,分彆確定陸軍、海軍、空軍以及第二炮兵的編製序列和各級建製單位的名稱,幾經改革,形成了利於作戰、便於管理的比較科學的合成軍隊的編製。世界其他國家軍隊的編製也都經曆大體相同的發展過程。冷兵器時代,軍隊編成主要有車兵、步兵和騎兵,編製與通常的作戰方式。——密集方陣緊密相聯。15世紀以後,隨著火器的大量使用,在歐洲,步兵成為主要兵種,連、營、團、旅等成為正式的編製單位。17~19世紀,許多國家軍隊分為正規陸軍和海軍。陸軍中,炮兵和工程兵成為獨立兵種,部隊出現師、軍等編製單位。20世紀初,飛機出現並用於軍事,很快產生新的軍種——空軍。之後,新的軍種、兵種不斷出現,軍隊編製日趨複雜,並逐步向規範化方向發展。班,由若乾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製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於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排,由若乾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製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鬥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連,由若乾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營,由若乾個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鬥任務。直接隸屬於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鬥勤務、技術勤務和後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導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鬥營通常轄3-5個戰鬥連及戰鬥、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軍隊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團,由若乾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旅)。直屬於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權限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誌。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旅,由若乾個營(或團)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導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師,由若乾個團(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通常隸屬於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軍隊作戰實力的主要標誌。軍,由若乾個師(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方麵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集團軍,由若乾個軍(或師)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或方麵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並直轄一定數量的戰鬥、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於軍隊規模、領導指揮體製、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曆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製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麵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製不固定,規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軍隊的編製等條件而定。方麵軍,由若乾個集團軍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於統帥部或戰區。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為諸軍種、兵種合成的戰略戰役軍團。通常在戰時組建,其編成主要視作戰方向的戰略地位、戰場容量、敵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況及作戰企圖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獨立地進行一個戰役方向的作戰,還可與其他方麵軍共同進行數個戰役方向或一個戰略性戰役方向的作戰。有的國家的方麵軍還可用於完成陸戰區一個戰略方向或數個戰略性戰役方向任務。建立方麵軍的目的在於對重要方向上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使之協調一致,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有些國家將與方麵軍性質、任務、編成相類似的軍隊組織稱集團軍群。一、師編製:1、裝甲師,下設6個團(2個裝甲團、1個機械化步兵團、1個火力打擊團、1個防空團、1個航空團)。2、機械化步兵師,下設6個團(1個裝甲團、2個機械化步兵團、1個火力打擊團、1個防空團、1個航空團)。3、輕型機械化步兵師,下設5個團(3個輪式機械化步兵團、1個輕型火力打擊團、1個突擊運輸航空團)二、團編製:1、裝甲團,下設5個營(2個裝甲營、1個機械化步兵營、1個火力營、1個防空營)。2、機械化步兵團,下設5個營(1個裝甲營、2個機械化步兵營、1個火力營、1個防空營)。3、輪式機械化步兵團,下設5個營(1個輪式裝甲營、2個輪式機械化步兵營、1個輕型火力營、1個防空營)。4、火力打擊團,下設4個營(3個155自行加榴炮營、1個大口徑遠程火箭炮營)。5、輕型火力打擊團,下設4個營(3個155輪式自行加榴炮營、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6、防空團,下設3個營(1個35自行高炮營、2個中低空防空導彈營)。7、航空團,下設3個營(1個中型武裝直升機營、2個突擊運輸直升機營)。8、突擊運輸航空團,下設3個營(3個突擊運輸直升機營)。三、營編製:1、裝甲營,下設5個連(3個坦克連、1個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2、機械化步兵營,下設5個連(3個機械化步兵連、1個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3、輪式裝甲營,下設5個連(3個輪式殲擊坦克連、1個輪式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4、輪式機械化步兵營,下設5個連(3個輪式機械化步兵連、1個輪式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5、火力營,下設5個連(3個155自行加榴炮連、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6、輕型火力營,下設5個連(3個155輪式自行加榴炮連、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7、防空營,下設4個連(3個高炮導彈混成防空連、1個支援保障連)。8、155自行加榴炮營,下設4個連(3個155自行加榴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9、122自行火箭炮營,下設4個連(3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10、大口徑遠程火箭炮營,下設4個連(3個大口徑遠程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11、35自行高炮營,下設4個連(3個35自行高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12、中低空防空導彈營,下設4個連(3個中低空防空導彈連、1個支援保障連)。13、中型武裝直升機營,編(中型武裝直升機24架)。14、突擊運輸直升機營,編(突擊運輸直升機24架)。四、連編製:1、坦克連,下設3個排(1個連部2輛98型坦克、3個坦克排每排4輛98型坦克共14輛42人)。2、機械化步兵連,下設4個排(1個連部2輛86型步戰車、3個機步排每排4輛86型步戰車、1個120自行迫榴炮排3輛120自行迫榴炮86型步戰車每車11人共170人)。3、火力支援連,下設4個排(1個指揮排、3個反坦克排每排3輛“紅箭8”自行反坦克導彈發射車)。4、155自行加榴炮連,6輛plz45-155自行加榴炮、1輛指揮車。5、122自行火箭炮連,6輛90a-122自行火箭炮、1輛指揮車。6、高炮導彈混成防空連,6輛pgz95-25自行高炮防空導彈發射車、1輛雷達指揮車。7、大口徑遠程火箭炮連,6輛a100-300自行火箭炮、1輛指揮車。8、35自行高炮連,6輛35自行高炮、1輛雷達指揮車。9、中低空防空導彈連,6輛fm90防空導彈發射車、1輛雷達指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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