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連自然的離散都無法忍受,你怎麼會自覺自願地放棄呢?你又怎麼會為了責任犧牲你的願望,怎麼會為了聽從你的理智,而抵抗自己的心情呢?若是你的情人死了,誰敢帶信給你,你就永遠不要再見到他,那麼,要是一個人把活著的她從你身邊帶走,要是誰敢說,‘對你來說,她就是死了。德行要讓你們分離。’你又會如何?要是不管怎麼樣,不管蘇菲是不是結婚了,不管她愛你還是恨你,不管她是打算嫁給你還是打算拒絕你,總之不管如何,你想要,你一定要不惜代價得到她,那麼你告訴我,一個人不管不顧,隻知道自己的欲望,不曉得怎麼控製自己的感情,什麼都不能阻止他,怎麼能不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