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阿迪克斯身體有些衰弱——他都快五十歲了。我和傑姆問他怎麼會這麼老,他說他起步晚了,這讓我們感覺他各方麵的能力以及男子氣概都因此打了折扣。他比學校裡與我們同齡的孩子的父母親都要老,每當同班的孩子說“我爸爸如何如何”的時候,我和傑姆都想不出阿迪克斯有什麼可說的。傑姆是個橄欖球迷。阿迪克斯陪傑姆練習搶球從來不嫌累,可是每當傑姆想跟他練習阻截的時候,他就會說:?“兒子,我太老了,玩不了這個。”我們的父親什麼也乾不來。他一上班就整天待在辦公室裡,而不是在雜貨店。他也不給縣裡開裝卸車,不是警長,不種田,不修車,任何可能讓人產生羨慕和敬佩的事兒都與他無關。除此以外,他還戴著副眼鏡。他的左眼幾乎看不見東西——他說左眼是芬奇家族的災星。每當他想要看個清楚的時候,就會偏過頭去用右眼。我們班上同學的父親大多喜歡做的事情他連碰也不碰:他從來不去打獵,不玩撲克,不釣魚,不喝酒,也不抽煙。他就愛坐在客廳裡讀書看報。儘管如此,他也沒有如我們所願始終保持低調:那一年,學校裡到處都有人在嘀嘀咕咕,議論他為湯姆·?魯賓遜辯護這事兒,沒有一句是稱讚的話。自從那次和塞西爾較量了一個回合之後,我便采取了甘願充當膽小鬼的策略,於是消息就傳開了,說斯庫特·?芬奇不再打架了,因為她爸爸不允許。這並不完全屬實:我雖然不在外麵因為阿迪克斯的事兒跟人打架,但私下裡在家族內部就是另一回事兒了。從第四代表親往上,不管是誰,我都能打他個滿地找牙。舉個例子來說,弗朗西斯心裡就再清楚不過了。阿迪克斯送給我們兩杆氣槍之後,卻不肯教我們如何射擊。還是傑克叔叔教給了我們基本要領,他說阿迪克斯對槍壓根兒就不感興趣。有一天,阿迪克斯對傑姆說:?“我寧願讓你們在後院射易拉罐,不過我知道,你們肯定會去打鳥。你們射多少冠藍鴉都沒關係,隻要你們能打得著,但要記住一點,殺死一隻知更鳥便是犯罪。”那是我第一次聽阿迪克斯說某種行為是犯罪,於是就去問莫迪小姐。“你父親說得沒錯,”她說,“知更鳥隻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裡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裡築巢做窩,隻是為我們儘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莫迪小姐,我們這兒是個老街區,對嗎?”“比梅科姆鎮的曆史還長呢。”“我不是問這個,我的意思是說,我們這條街上的人都很老。這一帶隻有我和傑姆兩個小孩子。杜博斯太太都快一百歲了吧,雷切爾小姐,還有您和阿迪克斯,也都很老。”“我可不覺得五十歲就是老家夥了,”莫迪小姐尖刻地說,“我還沒讓人用輪椅推著到處溜達呢,對不對?你父親也沒到這份兒上呀。我得說,感謝老天眷顧,把我那座老墳墓一把火燒光了,我已經老得沒力氣收拾它了——也許你說得對,瓊·?露易絲,這是個一成不變的老街區。你根本碰不上幾個年輕人,是不是?”“也不是,學校裡有。”“我說的是年輕的成年人。你要明白一點,其實你們很幸運。你和傑姆因為你們父親的年齡受益不少。如果你們的父親現在是三十歲,你會發現生活有很大不同。”“那是當然。問題是,阿迪克斯什麼也做不了……”“那你可是低估了他,”莫迪小姐說,“他還相當有活力啊。”“他會做什麼呢?”“怎麼說呢?他能幫人把遺囑寫得滴水不漏,誰也彆想鑽空子。”“還有呢……”“嗯——你知道他是鎮上最棒的棋手嗎?啊——想當年在芬奇莊園,那時候我們都正當年輕,阿迪克斯·?芬奇在河兩岸可是打遍天下無敵手。”“我的老天,莫迪小姐,我和傑姆每次都贏他。”“現在你該明白,那是因為他在讓著你們了吧?你知道他會吹單簧口琴嗎?”這種不值一提的才藝讓我更為他感到羞愧了。“嗯……”她沉吟片刻。“嗯,還有什麼,莫迪小姐?”“哦,沒什麼了。沒有了——我看光這些就足夠讓你為他自豪了。不是隨便一個人都會吹單簧口琴的。嘿,離木匠遠點兒。你最好還是回家去吧,我要去伺弄杜鵑花啦,沒法照看你。木板掉下來可能會砸著你的。”我回到自家後院,發現傑姆放著周圍這麼多冠藍鴉不去打,卻在射一個易拉罐,在我看來真是蠢透了。我又繞到前院,忙活了兩個小時,在前廊一角修建了一個複雜的掩體,是用一隻輪胎、一個裝橙子的箱子,還有洗衣筐、藤椅和一麵小小的美國國旗七拚八湊組合在一起的,那麵國旗還是傑姆從爆米花盒子上撕下來給我的。阿迪克斯回家來吃午飯的時候,發現我正蜷伏在那裡瞄準街對麵。“你要射什麼?”“莫迪小姐的屁股。”阿迪克斯一轉身,看見我那個大喇喇的目標——莫迪小姐正俯身擺弄花木。他把帽子推到腦後,朝街對麵走去。“莫迪,”他喊道,“我看最好還是提醒你一下,你的處境相當危險。”莫迪小姐直起身子,向我這邊張望。“阿迪克斯,你真是地獄裡的魔鬼。”她說。阿迪克斯一回來就命令我拔營起寨。他說:?“彆讓我再看見你用槍瞄準任何人。”我倒希望父親真是個來自地獄的惡魔。就這個話題我又去征求卡波妮的看法。“芬奇先生?嗯,他會做很多事情。”“比方說呢?”我繼續追問。卡波妮撓了撓頭。“這個,我不是很清楚。”她說。傑姆問阿迪克斯是否打算代表循道宗派參加橄欖球賽,他還特意加重了語氣,結果阿迪克斯說,如果他參加的話會摔斷脖子的,因為他太老了,不適合進行這類運動。鎮上的循道宗派教徒為了還清教堂的抵押貸款,組織了這場挑戰浸信會教徒的觸式橄欖球賽,後來我們發現,除了阿迪克斯,鎮上所有孩子的父親都參加了。傑姆說他沒有心情去看比賽,可是他根本抗拒不了橄欖球的誘惑,於是隻好陰沉著臉,跟我和阿迪克斯一起站在邊線上,看塞西爾的爸爸為浸信會球隊連連觸地得分。一個星期六,我和傑姆決定帶上氣槍去探險,看能不能找到一隻野兔或者鬆鼠什麼的。當我們從拉德利家往前走了約摸五百米遠,我發現傑姆斜著眼睛在看街上的什麼東西。他把頭扭到一邊,從眼角往外瞧。“你在看什麼?”“那邊的那條老狗。”他說。“那不是老蒂姆·?約翰遜嗎?”“沒錯。”蒂姆·?約翰遜是哈裡·?約翰遜先生養的那條狗。約翰遜先生住在鎮南邊緣,是開大巴車的,常年往返於梅科姆和莫比爾之間。蒂姆是一條豬肝色的獵犬,在梅科姆是大家的寵物。“它在乾什麼?”“我不知道,斯庫特。咱們最好回家去吧。”“哎呀,傑姆,現在可是二月。”“我不在乎,我要去跟卡波妮說一聲。”我們倆飛跑回家,衝進廚房。“卡波妮,”傑姆說,“你能不能到人行道上來一下。”“去乾什麼,傑姆?總不能每次你一叫我,我就跑到人行道上去吧?”“那邊有條老狗好像不太對勁兒。”卡波妮歎了口氣。“我現在不能去給狗包紮傷腿。衛生間裡有紗布,你自己拿去給狗包紮一下吧。”傑姆搖搖頭:?“卡波妮,它是生病了。它有點兒不對勁兒。”“它怎麼著了?轉著圈兒追自己的尾巴玩?”“不是,它在這麼著。”傑姆模仿金魚的樣子,嘴巴一張一合,又聳起肩膀,身體不住地抽搐。“它老是這個動作,不過看樣子不像是故意的。”“傑姆·?芬奇,你是不是在跟我編瞎話?”卡波妮的聲音變得冷硬起來。“絕對沒有,卡波妮,我對天發誓。”“它在跑嗎?”“沒有,它隻是沿著那條路慢吞吞地往前蹭,你簡直都看不出它在動。它正朝著咱們這邊來呢。”卡波妮把手衝乾淨,跟著傑姆來到院子裡。“我沒看見什麼狗啊。”她說。她又跟著我們走到拉德利家那邊,順著傑姆手指的方向望過去。隔著這麼遠的距離,蒂姆·?約翰遜看上去不過是個小點,但是它已經向我們靠近了一些。它走起路來顫顫巍巍,右腿好像比左腿短一截,讓我想起汽車陷在沙地裡的情形。“它身體往一邊倒呢。”傑姆說。卡波妮緊盯著看了一會兒,抓住我們的肩膀,推著我們一路小跑回到家,一進屋子就隨手關上了木門,然後跑去拿起電話,大聲說道:?“給我接芬奇先生的辦公室。”“芬奇先生,”她扯著嗓子喊道,“我是卡波妮。我對天發誓,街那邊有條瘋狗——正往我們這邊來呢,沒錯,先生,它是——芬奇先生,我敢斷定它是——老蒂姆·?約翰遜。好的,先生……好的,先生……好的……”我們正要問她阿迪克斯是怎麼說的,她掛上電話,搖了搖頭,緊接著又吱嘎吱嘎地搖起電話來,然後對著聽筒說道:?“歐拉·?梅小姐——您聽我說,我已經和芬奇先生通完電話了,請不要再為我轉接——聽我說,歐拉·?梅小姐,您能不能通知一下雷切爾小姐、斯蒂芬妮小姐,還有這條街上所有安了電話的人家,就說有條瘋狗過來了。拜托您了!”卡波妮聽了一會兒又說:?“我知道現在是二月份,歐拉·?梅小姐,但是我見到瘋狗一眼就能認出來。拜托您了,請趕快打電話。”卡波妮問傑姆:?“拉德利家有電話嗎?”傑姆查了查電話簿,說沒有。“反正他們也不出門,卡波妮。”“管不了那麼多了,我去通知他們。”卡波妮朝前門廊跑去,我和傑姆緊隨其後。“你們倆待在屋子裡。”她嚷了一聲。街坊鄰居們看來已經得到了消息,在我們的視線範圍之內,每家每戶的木門都關得緊緊的。蒂姆·?約翰遜蹤影全無。我們看著卡波妮向拉德利家跑去,她的裙子和圍裙都撩到了膝蓋以上。隻見她跑上前門台階,砰砰砰使勁拍門。見無人應答,她索性喊了起來:?“內森先生,阿瑟先生,瘋狗來啦!瘋狗來啦!”“她應該繞到後門去試試。”我說。傑姆搖搖頭說:?“現在已經沒用了。”卡波妮又徒勞地捶了幾下門。沒有人回應她,似乎根本沒有人聽見。正當卡波妮飛跑著回到我家後廊上,一輛黑色的福特車急速拐進車道,阿迪克斯和赫克·?泰特先生從車裡鑽了出來。赫克·?泰特先生是梅科姆縣的警長。他跟阿迪克斯差不多高,隻是要瘦一些。他鼻子很長,腳蹬一雙帶有亮閃閃的金屬孔眼的馬靴,身穿馬褲和短夾克,腰帶上彆著一排子彈,手裡端著一支重型步槍。他和阿迪克斯一起走到前廊上,傑姆給他們開了門。“待在屋裡,兒子,”阿迪克斯說,“卡波妮,它在哪兒?”“它應該快過來了。”卡波妮說著,指了指街那頭。“它不是在跑吧?”泰特先生問道。“不是,先生,它在抽搐階段。”“赫克,咱們是不是應該過去找它?”阿迪克斯問。“咱們最好還是等它過來,芬奇先生。瘋狗一般會走直線,不過也說不準,它也可能會順著拐彎走——希望是這樣,要不然它會直接走進拉德利家後院。咱們先等一會兒吧。”“依我看,它進不了拉德利家的院子,”阿迪克斯說,“籬笆會擋住它的。它可能會沿著街道……”我本以為瘋狗都是口吐白沫,上躥下跳,見人就撲上去撕咬喉嚨,而且還以為隻有在八月份瘋狗才會發作。如果蒂姆·?約翰遜也是那樣的話,我可能就不會這麼害怕了。空蕩蕩的街道上,人們心驚膽戰地等待危險來臨——沒有什麼比這更要命的了。樹木紋絲不動,知更鳥靜默無聲,給莫迪小姐蓋房子的木工也都四散而去。我聽見泰特先生吸了幾下鼻子,又擤了擤鼻子。我看見他把槍換了個位置,夾在臂彎裡。我看見斯蒂芬妮小姐把臉貼在她家前門的玻璃上,莫迪小姐也冒了出來,站在她身旁。阿迪克斯把一隻腳踏在椅子的橫檔上,手放在大腿外側,慢慢向下摩挲。“來了。”他輕聲說。蒂姆·?約翰遜進入了我們的視線。它迷迷糊糊地走在和拉德利家的房子平行的彎道內側。“你瞧它那樣子,”傑姆說,“赫克先生說瘋狗一般走直線,可它簡直都不能順著道兒往前走了。”“它看起來病得很厲害啊。”我說。“不管有什麼東西擋在前頭,它都會直接撞上去。”泰特先生把手搭在額頭上,身子往前探。“芬奇先生,這真是條瘋狗。”蒂姆·?約翰遜像隻蝸牛一樣往前挪,不過它既不是在玩耍,也沒有在綠葉間東聞聞西嗅嗅;他似乎認準了一個方向,被一股無形的力量牽引著朝我們這邊慢吞吞地走來。我們看見它在抖動,就像馬在驅趕蒼蠅;它的下巴一張一合,身體歪歪斜斜,不過它還是被牽引著一步步向我們走來了。“他在找地方去死。”傑姆說。泰特先生轉過身來,說:?“它離死還遠著呢,傑姆。它還沒開始發作呢。”蒂姆·?約翰遜來到拉德利家房前的小路跟前,這可憐的家夥僅存的一絲神誌讓它停了下來,似乎在考慮走哪條路。它猶猶豫豫地往前邁了幾步,停在拉德利家院門前,然後它試著回轉身,但是很吃力。阿迪克斯說:?“它已經在射程裡了,赫克。你最好現在就乾掉它,免得它跑到小路上——天知道誰會從街角拐過來。卡波妮,快進屋。”卡波妮推開紗門走進來,隨即把門閂上,接著又撥開門閂,緊緊攥住掛鉤。她試圖把我和傑姆擋在身後,但我們倆還是從她胳膊底下露出頭來向外張望。“乾掉它,芬奇先生。”泰特先生把步槍遞給了阿迪克斯。我和傑姆差點兒暈過去。“彆磨蹭了,赫克,”阿迪克斯說,“開槍吧。”“芬奇先生,這可是一槍命中的活兒。”阿迪克斯拚命搖頭:?“彆在這兒乾站著,赫克!瘋狗不會等你一整天……”“看在老天的分上,芬奇先生,你瞧瞧它在什麼地方!一旦射偏,子彈就直接飛到拉德利家了!我射不了那麼準,你是知道的!”“我都有三十年沒打過槍了……”泰特先生幾乎是把槍扔給了阿迪克斯。“現在要是由你來開槍,我心裡就輕鬆多了。”他說。我和傑姆糊裡糊塗地看著父親接過槍,走到街道中央。他步伐很快,但我感覺他就像在水底遊動:時間變得無比緩慢,仿佛是在蠕動著往前爬,讓人感到惡心。阿迪克斯往上推了推眼鏡,卡波妮用雙手捂住兩頰,喃喃地說:?“老天爺啊,幫幫他吧。”阿迪克斯把眼鏡推到額頭上,誰知道又滑了下來,他索性把眼鏡扔到地上。在一片靜寂中,我聽見了鏡片的碎裂聲。阿迪克斯揉揉眼睛和下巴,我們看見他在使勁兒眨眼。在拉德利家院門前,蒂姆·?約翰遜聚集起僅有的一點兒神誌,終於做出決定,轉身沿著原來的路線向我們這條街走來。它剛往前走了兩步就停了下來,抬起腦袋。我們發現它的身體都僵住了。阿迪克斯把槍架在肩膀上,扣動了扳機,一連串動作快得就像是在一瞬間同時發生的。槍啪的一聲響,蒂姆·?約翰遜往上一跳,又砰地落下,倒在人行道上,成了棕白色的一堆。它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什麼打中了。泰特先生跳下前廊,朝拉德利家跑去。他在死狗跟前停下腳步,蹲下去看了看,又轉過身,用手指敲了敲自己左眼上方的腦門,喊道:?“芬奇先生,你稍微往右偏了點兒。”“總是這樣,”阿迪克斯回答說,“要是有的選,我會用獵槍。”他彎腰撿起自己的眼鏡,用鞋跟把破裂的鏡片蹍碎,然後走到泰特先生身邊,低頭看著蒂姆·?約翰遜。鄰居家的門一扇接一扇打開了,街上慢慢活躍起來。莫迪小姐和斯蒂芬妮小姐一起走下台階。傑姆目瞪口呆。我掐了他一把,才讓他醒過神來。可是阿迪克斯一看見我們要走過去,就衝我們喊道:?“待在那兒彆過來。”泰特先生喜眉笑眼地和阿迪克斯一起回到院子裡。“我讓澤布來把死狗弄走。”他說,“芬奇先生,你槍法不減當年啊。他們都說這個是永遠也丟不了的。”阿迪克斯沒說話。“阿迪克斯?”傑姆喊了一聲。“怎麼了?”“沒什麼。”“我都看見啦,彈無虛發的芬奇先生。”阿迪克斯一轉身,正和莫迪小姐打了個照麵。他們互相看了看,什麼也沒說,阿迪克斯就上了警長的汽車。“過來,”他對傑姆說,“彆靠近那條狗,明白嗎?千萬彆靠近,瘋狗死了跟活著一樣危險。”“知道了,先生,”傑姆說,“阿迪克斯……”“你有什麼事兒嗎,兒子?”“沒什麼。”“怎麼啦?小子,你不會說話了嗎?”泰特先生朝傑姆咧嘴一笑,“你還不知道你爸爸是……”“彆說了,赫克,”阿迪克斯打斷了他,“咱們回鎮上吧。”他們開車走了,我和傑姆來到斯蒂芬妮小姐家的前門台階,坐等澤布把垃圾車開來。傑姆呆坐在那兒,仍然一頭霧水,這時候斯蒂芬妮小姐說話了:?“嘖嘖嘖,誰能想到會在二月碰上一條瘋狗呢?也許它沒得狂犬病,隻是瘋瘋癲癲的。等哈裡·?約翰遜從莫比爾出車回來,發現阿迪克斯·?芬奇射死了他的狗,我真不敢看他臉上的表情。那狗說不定隻是從哪兒染了一身的虱子……”莫迪小姐說,如果此時此刻蒂姆·?約翰遜還在這條街上走著,斯蒂芬妮小姐說起話來可就不是這種腔調了,她還說人們很快就會知道它是不是條瘋狗,他們會把狗頭送到蒙哥馬利去檢驗。傑姆終於能夠含含糊糊說出連貫的話來了:?“斯庫特,你看到他了嗎?你看見他站在那兒了嗎?……然後,他突然之間全身放鬆下來,看上去好像那杆槍跟他是一個整體……他動作那麼快,好像……我要射什麼得瞄準十分鐘呢……”莫迪小姐狡黠地笑了。“怎麼著,瓊·?露易絲小姐?”她問,“還覺得你們的父親一無所長嗎?還為他感到羞愧嗎?”“不了。”我乖乖地說。“那天忘了告訴你們,阿迪克斯·?芬奇不光會吹單簧口琴,想當年他還是梅科姆縣的神槍手。”“神槍手……”傑姆重複道。“這個稱號是我叫響的,傑姆·?芬奇。我看你也要改改你說話的腔調了。真奇怪,難道你們不知道他年少時有個綽號,叫作‘彈無虛發’嗎?怎麼說呢,他正當年輕那會兒,在芬奇莊園,如果他十五槍隻打下來十四隻鴿子,他都唉聲歎氣,說浪費了子彈。”“他從來沒有提起過。”傑姆咕噥著說。“從沒提起過,真的嗎?”“沒有。”“我真不明白他現在怎麼不打獵了。”我說。“也許我能告訴你原因。”莫迪小姐說,“如果說你們的父親有什麼不同尋常的地方,那就是他有一顆高貴的心。好槍法是上天賜予的天賦,是一種才能——哦,當然啦,你也必須勤學苦練,才能讓你的技藝日趨完美。但是,射擊不同於彈鋼琴或者彆的什麼。我想,他也許是意識到上帝賦予他的才能對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來說不公平,於是就把槍放下了。我猜,他早就決意不再開槍,除非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今天就是一個萬不得已的時刻。”“看起來他會為此感到驕傲。”我說。“任何思維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我們看見澤布開車過來了。他從垃圾車後麵拿出一把長柄叉,小心地把蒂姆·?約翰遜挑了起來,扔進車裡,然後又拿出一個大罐子,在蒂姆·?約翰遜倒下的地方及周圍撒了些什麼。“你們一時半會兒彆過來。”他喊了一聲。回家的路上,我對傑姆說,等到星期一去上學的時候,我們可有得說了。“斯庫特,不要張揚這件事兒。”他表示反對。“什麼?我當然要說,在梅科姆縣,不是每個人的爸爸都是神槍手。”傑姆說:?“我覺得,如果他想讓我們知道,早就告訴我們了。如果他以此為豪,早就跟我們說了。”“也許他隻是沒想起來。”“不是,斯庫特。這個你不懂。阿迪克斯確實老了,不過,即使他什麼也做不來我也不在乎——他一件事兒都做不來我也不在乎。”傑姆撿起一塊石頭朝車庫扔去,一副喜不自勝的樣子。他歡跳著追了過去,又回頭衝我喊道:?“阿迪克斯是個紳士,跟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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