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不公與乾涉(1 / 1)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不公平或殘酷之事——有人折磨小孩、虐待動物、侮辱他人,或是沒有按照天賦人權的原則對待彆人。有一個問題總是一次次地困擾著你:你是否有權、有義務乾預陌生人的爭吵,多管閒事,扮演吃力不討好的角色?或者隻是走開,不受一絲良心的譴責?要知道,隻能在沒有他人或政府乾預的情況下,你才有權插手陌生人的事情,並且隻能對你親身經曆的不公平、不正確或不仁慈的境遇出手相助。因為一個合理的憤怒者會將幫助轉手他人,以“引起”當局或他人對其所見的關注,那麼他已經在人類的痛苦上做了“文章”,在悲痛和幫助的過程中扮演了某種角色,欺騙了自己和全世界。你要與人類的痛苦獨處,儘己所能地幫助彆人。若你能擦掉一個孩子臉上的淚水,減輕一匹病馬的痛苦,施舍窮人,把衣服捐給無家可歸者,以具體的建議和實際行動提供幫助——那麼,隻有這時,你才有權乾涉。但每個在這種情況下報警,或是寫信給報社,或是征集肇事現場目擊者的人,都很可疑,總之,他是為了自己才扮演這樣的角色。你的痛苦和悲傷是屬於個人的,幫助隻能獨自進行。其他一切行為都是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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