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帝厄斯沒在對陪審團成員的預先審查上較勁,到中午陪審團便產生了。書記員帶成員們宣過誓後,普萊雷特法官讓總檢察官特彆助理傳喚她的首位證人。“傳喚查理·奧爾迪曼。”巴雷說道。薩帝厄斯近距離觀察著她。他還沒有呈遞追加證人名單,他要等到快結案時,在最後一刻提交。巴雷曾把他逼到的地方,如今他願意奉還給她:絕地。坐在總檢察官特彆助理巴雷旁邊的查理·奧爾迪曼從律師席起身,拖著沉重的步子慢慢走向證人席,略微停頓,在書記官引導下宣了誓,然後遵從法庭要求坐上證人椅。巴雷問了一連串常規問題:姓名、工作地點、工作經曆、任執法人員年限、何時成為警長、職責何在、手下有哪些警員、辦公地點等等。然後她說希望談談“被告”艾米琳·蘭塞姆,查理隻是定睛看著她。“我想你認識艾米琳·蘭塞姆?”“她就坐在那兒,薩德旁邊。”“我的意思是——本案立案之前你是否認識她?”“當然,我認識奧爾比特所有孩子。”“那麼就本案而言,你是何時首次聯係或是調查艾米琳·蘭塞姆的?”“哦,有好一陣子了。一個副手給我電話,說維克多·哈羅死了。順理成章,同一天早上我拿到了艾米琳住所的搜查證。”“所以你當時認為她可能與維克多的死有關?”總檢察官特彆助理巴雷提這個問題時,掃了一眼陪審團,用眼神詢問:你們可在聽?“我可沒那麼說。我拿到了搜查證。僅此而已。”“然後你做了什麼?”奧爾迪曼警長看向陪審團,微微一笑。有幾位陪審團成員也回以微笑。“我搜查了她的住所。”“你在那裡發現了什麼?”“一名市警找到一支槍和一把匕首。”“請你看看42號和43號證物。是否就是這支槍和這把匕首?”巴雷手中舉著兩個透明的塑料袋,槍和匕首就放在裡麵。警長接過遞來的袋子,翻看著。“這應該是邁克·史密斯發現的。應該是他親眼見我從櫥櫃裡把它們拿出來的。我有點記不清了。”“但這些物品是在艾米琳·蘭塞姆的房子裡找到的,對嗎?”“如果這些是原物的話,我想是的。”“你想,還是它們的確是?它們是在艾米琳·蘭塞姆的房子裡找到的嗎?”“是的。”“你知道它們當時具體在什麼地方嗎?”“在浴室的毛巾櫃裡。”“哪間浴室?”“房子裡隻有一間浴室。”“你問過艾米琳關於槍或匕首的事嗎?”“沒有。”“你沒有質詢她關於武器的事?為什麼?”“我想留給更聰明的人來做。”一絲懊惱滲進總檢察官特彆助理的聲音,“誰是更聰明的人?”“你。”“你等著我來跟她談?”“或其他人。我不知道要怎麼問她。”“你可曾想過問她是否用那支槍殺死了維克多·哈羅?”“從未想過。艾米琳不是那樣的人。”“但你並沒有排除她是嫌疑人的可能?”“沒有排除她,也沒有懷疑過她。”巴雷看出勢態正變得棘手,她決定換個方向,“槍上查出有誰的指紋印?”“找到槍的警員和艾米琳·蘭塞姆。”“還有彆人嗎?”“我隻是在複述罪證化驗室的報告內容。你的檔案裡應該有。”“我有,警長;但陪審團沒有。你知道維克多·哈羅的死因嗎?”“從現場來看,是頭部中槍。”“你看過驗屍報告嗎?”“是的。報告說維克多·哈羅死於頭部槍傷。”“報告是否有說可能是受害者自己開的槍?”“沒有。但我知道不是。”“你怎麼知道?”“因為我是靠刑偵手藝吃飯的。”他又看向陪審團,“射殺維克多的槍在艾米琳的房子裡被發現,基於此我推斷不是維克多自己開的槍。”陪審團成員忍俊不禁,有人掩麵暗笑。顯然警長對羅蘭達·巴雷毫無幫助,他不會成全她。薩帝厄斯強忍著笑,埋頭假裝忙於琢磨筆記。他決定袖手旁觀,讓奧爾迪曼警長用自己的方式去應對巴雷。“受害者身上有彈藥灼傷嗎?”“維克多·哈羅的皮膚上沒有發現彈藥灼傷。這表示開槍時槍口距他超過三英尺。”“為什麼?”“再近一些,火藥爆炸後就會在維克多的皮膚上留下灼燒的細微粉塵。但檢查並未發現這些痕跡。”“這在罪證化驗室的報告中有寫嗎?”“有。”“法官大人,我方要求展示77號證物,伊利諾伊州州警罪證化驗室報告。”法官詢問地看向薩帝厄斯,薩帝厄斯說:“沒有異議。我們一直願意就維克多·哈羅死於槍傷這點達成共識,以便加快庭審進度,但總檢察官特彆助理巴雷想要兜個大圈子。我很高興我們終於要完成這一步了。”“律師,不必如此。”普萊雷特法官平靜地說道,“政府必須排除所有合理懷疑。包括死因。巴雷女士,請繼續。”總檢察官特彆助理接著傳喚了兩名次要證人——指紋檢驗師和射擊殘留物專家,然後結束了陳辭。休庭。薩帝厄斯知道她已經做到了排除所有合理懷疑,他拄著手杖回自己辦公室。一出門,薩帝厄斯便駐足在行人道上左右張望。留意陌生臉孔已經成了習慣,他並不想這樣,但總是感覺被人跟蹤著,神經緊繃。見四下無人,他的手才放鬆地擱在手杖上,深吸了一口四月的新鮮空氣。很快就是暮春了,知更鳥就要飛回來,蘋果樹即將花滿枝頭。一切都那麼歡欣鼓舞,他期待從冬日的冰雪和風暴中緩和過來。但首先,他得在法庭上提出合理懷疑。其次,他得躲過下一次槍殺。他蹙起眉頭,需要提出足夠的合理懷疑,才能讓艾米琳·蘭塞姆以自由之身走出法庭。到底要怎麼做,再沒有比此時更令他茫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