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 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早上(1 / 1)

一覺醒來時,我滿腦子恕的都是他。真是不可思議,害我渾身起雞皮疙瘩。我滿心盼望喝上一杯,但我不能喝。我必須保持頭腦青醒,為了梅根,為了斯科特。昨天我竟然精心打扮了一番:洗了頭發,化了妝,穿上唯一一條還穿得上的仔褲,配上印花棉布襯衣和低跟涼鞋。模樣看起來還行。我一遍遍暗自恕道:梳妝打扮太可笑了吧,斯科特才不會留意我的外表呢,但我實在不由自主。這是我第一次接近他本人,這對我很重要,遠超常理地重要。6點半左右我搭火車從阿什伯裡出發,7點剛過便到了威特尼。我走下羅斯伯裡大街,經過地下通道。這次我沒有抬眼打量它,我實在鼓不起勇氣。我疾步奔過23號——湯姆與安娜家,低著頭,戴著太陽鏡,隻盼他們不會察覺。四周無人,街道一片寂靜,幾輛汽車沿著街心小心翼翼地從排排泊著的車輛之間駛過。這是條寂靜的小街,整潔富足,遍布著一戶戶年輕人:他們都在7點左右吃晚餐,不然就合家坐在沙發上看《英國偶像》,父母坐在兩旁,將孩子擁在中間。從23號到15號最多要走五六十步,但那段路是如此難熬。我的雙腿好似重逾乾斤,腳步虛浮,仿佛已經喝得爛醉,一不小心就會從人行道跌下來。我剛剛敲響房門,斯科特便應聲打開了門。我顫抖的手還舉在空中,他卻已經出現在門口,巍然佇立在我的麵前。“你就是瑞秋?”他垂下目光打量我,臉上並沒有笑容。我點點頭。他伸出手,我握了握。他示意我進屋,但我沒有動。我有點兒怕他。他本人身材懾人,魁梧奇偉,雙臂與胸膛顯得輪廓分明,有著一雙巨手。我的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對方隻怕輕輕鬆鬆就可以要我的小命吧,好似老鷹捏死一隻雞仔。我繞過斯科特進門,手臂不小心挨到了他的胳膊,頓時感覺兩頰發燙。他身上有股汗昧,黑發緊緊地貼著頭,好似有一陣子沒有洗澡了。到了客廳,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猛然湧上心頭。那感覺如此強烈,幾乎讓人頭皮發麻。我深知遠處那麵牆上有鑲著壁爐的壁鑫,陽光會透過斜斜的百葉窗從街上淌進屋裡;我深知左轉即可望見玻璃窗和綠野,更遠處則是鐵軌。我轉過身:眼前是餐桌,其後是落地玻璃門與鬱鬱蔥蔥的草坪。我對這棟房屋簡直了如指掌。我頓時覺得頭暈目眩,不禁想要坐下來;我又想起上周六晚不見了蹤影的幾個小時。當然,這沒什麼大不了。我對這棟房屋一清二楚,並不是因為以前來過,而是因為它跟23號房如出一轍:走廊通向樓梯,右側是客廳,打通隔牆通到廚房間。庭院與花園也似曾相識,因為我從火車上望見過。我沒有上樓,但我知道那裡會有一個帶大型推拉窗的樓梯平台。如果從窗戶鑽出去,你會發現自己上了簡易屋頂露台。我深知這棟房子會有兩間臥室,主臥帶有兩扇大窗,可以俯瞰街道;小一點兒的臥室則在宅邸後部,俯瞰著花園。我對這棟房子確實一清二楚,但並不意味著我曾來過這裡。話雖如此,斯科特將我領進廚房的時候,我依然禁不住渾身發抖。他主動為我泡茶。我坐在餐桌旁,他燒開一壺水,把茶包放進杯子,卻不小心把開水濺到了廚房台麵上,嘴裡低聲眼睛著。屋裡有股刺鼻的消毒劑味,斯科特本人則收拾得一塌糊塗,T恤的後背上有同汗漬,牛仔褲的褲腰很鬆,似乎有些大。他有多久沒吃東西了?他把一杯茶擱到我麵前,坐到餐桌的另一頭,交疊雙手放到桌上。沉默漸漸蔓延開來,占據了整間屋,在我的耳邊回響。我覺得又熱又不舒服,腦子裡突然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自己在他家乾什麼。我究竟為什麼要來這裡?遙遙地,一陣低沉的“隆隆”聲從遠方傳來——火車來了,熟悉的聲音真讓人安心。“你是梅根的朋友?”他總算開了口。昕到他的嘴裡說出她的名字,我不禁有些哽咽。我低頭瞪著桌子,雙手緊握住茶杯。“是的,”我說,“我認識她……不是很熟,是在畫廊裡認識的。”他望著我,等待著,滿臉是期待的神情。他咬緊牙關時,我可以望見他下額上肌肉交錯。我搜腸刮肚卻找不到話講:真應該準備得再充分些。“你有什麼消息嗎?”我問道。他與我對見了一秒鐘,我忍不住心裡發毛。我竟然說錯話了,有沒有消息關我什麼事?他會發怒,會趕我走。“沒有。”他說,“你有什麼話要告訴我嗎?”火車慢吞吞地駛過去,我遙望著窗外的鐵軌,感覺頭暈目眩,仿佛靈魂出竅正打量著我自己。“在郵件裡,你說過想告訴我一些關於梅根的事。”他的聲調挑高了幾分。我深吸一口氣,感覺十分難受。我非常清楚,我馬上要說出口的話會讓事情更加不堪,會傷他的心。“我親眼看見她跟彆人在一起。”我脫口而出,毫無鋪墊,開門見山。他衝我瞪大了眼睛:“什麼時候?星期六晚上你看見她了?你有沒有告訴警察?”“不,是星期五早上。”我說。他的雙肩立刻茸拉下來。“可是……星期五她還好端端的啊。你說的這件事有什麼要緊?”他下額上的肌肉又在隱隱跳動——他心中的怒火已經燒起來了。“你看見她……你看見她跟誰在一起?是個男人嗎?”“是的,我……”“那男人長什麼模樣?”他“嗖”地站起身,身軀擋住了亮光。“你告訴警方了嗎?”他又問。“告訴警方了,但我說不好警方是否會認真對待。”我說。“為什麼?”“我隻是……不知道……我覺得應該告訴你。”他向前俯過身子,擱在桌麵的雙手捏成了拳頭。“你是什麼意思?你看見她在哪裡?在做什麼?”我又深吸一口氣。“她在……你家草坪上。”我說,“就在那兒。”我伸手向花園指去,“她……我是從火車上看見她的。”不用說,他臉上滿是將信將疑的表情。“每天我都從阿什伯裡搭火車去倫敦,路上正好經過這兒。那天我親眼看見她,她跟某個男子在一起,而且……那個男子不是你。”“你怎麼知道?星期五早上?星期五……是她失蹤前一天?”“是的。”“那天我不在家。”他說,“我在伯明翰參加某個會議,星期五晚上才回來。”他的雙頰泛上了紅量,將信將疑的神色變成了某種彆的情緒。“這麼說,你親眼看見她跟彆人一起在草坪上?而且……”“她吻了他。”我說。終究要說出口的,總不能瞞著他吧。“他們在接吻。”他直起腰,依然捏拳的雙手垂在身側,雙頰的紅量越來越深,怒氣越來越重。“非常抱歉。”我說,“我非常抱歉,我知道聽見這種事有多麼難過……”他抬手製止了我。他對我的安慰不屑一顧;他無須我同情。我明白那種滋味。坐在這裡,我清清楚楚地記得當初坐在自家廚房的那一刻,在距此僅有幾戶人家的地方,我一度最鐵的死黨勞拉坐在對麵,胖嘟嘟的寶寶在她懷中扭來扭去。我記得她告訴我說她是多麼為我離婚遺憾,我記得我對她的滿嘴套話大發雷霆。她怎麼會明白我的痛楚?我讓她攘,她讓我彆在她的孩子麵前說這種話。自此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你看見的那個跟她幽會的男人,長什麼模樣?”斯科特問道。他背對我站著,目光落在窗外的草地上。“高高的個子,也許比你還高。膚色很深,我覺得可能是亞裔,印度人之類……”“當時他們在接吻,就在外麵的花園裡?”“是的。”他長歎一聲。“上帝啊,我得喝一杯。”他轉身麵對著我,“你要喝杯啤酒嗎?”我想喝,我想喝得要命,但卻回絕了。我眼睜睜看著他從冰箱裡取出啤酒,打開喝了一大口。我幾乎能感覺到清涼的啤酒流過啊喉,恨不得手裡握住一隻酒杯。斯科特倚在廚房台麵上,頭深深地茸拉下來。我不禁感覺心如刀絞。我沒有幫上忙,卻讓他更加煎熬,朝他的心窩裡捅了一刀子。乾不該萬不該,我不該貿然打攪傷心的他,不該來見他,不該撒謊。顯而易見,我絕不該撒謊。我剛剛準備起身,他卻開了口。“其實……我說不好。其實這可能是件好事,對吧?也許意味著她沒事,她隻是……”他毫無底氣地輕笑一聲,“她隻是跟人私奔了。”他用手背從臉上擦去一滴淚珠,我的心好似被人狠狠地攥住。“但問題是,我不敢相信她竟然連個電話也不打。”他望著我,仿佛我手握著答案。“她一定會給我打電話的,不是嗎?她明明知道我會嚇成什麼樣子……我會多麼絕望。她不會鬥氣鬥成這樣吧,會嗎?”他這樣跟我講話,仿佛我是個可以信賴的人,仿佛我是梅根的好友我知道這有點兒詭異,但感覺卻十分貼心。他又喝了一大口啤酒,轉身麵對著花園。我循著他的目光,眼神落在柵欄旁的一堆石子上,那是一座許久前就已經動工的假山,但顯然始終沒有完工。他舉起酒瓶,卻又住了手。他轉身麵對著我。“你是從火車上看見梅根的?”他問道,“也就是說……你朝車窗外麵張望,碰巧一眼看見了她,看見了一個熟人?”屋裡的氣氛頓時起了變化。他不再拿得準:究竟對方是不是站在他那邊呢?對方是不是可以信賴?疑雲掠過他的麵孔,仿佛一抹陰影。“是,我……我知道她住在哪裡。”話一出口,我立刻後悔不已,“知道你們住在哪兒。我的意思是,我以前來過這兒,很久以前。所以有時候,火車經過這裡,我會抬眼望望她。”他凝神盯著我,我能感覺到雙頰該燙。“她經常在屋外待著嘛。”他把空酒瓶放在廚房台麵上,向我邁近幾步,坐到餐桌旁離我最近的座位上。“這麼說,你跟梅根很熟?我的意思是,不是到家裡來過嗎?”我頓時感覺血液奔湧,後背滲出了細汗,全身直起雞皮疙瘩。說錯話了,真不該把謊話越描越黑。“隻來過一次,但我……我清楚房子的方位,因為我以前就住在附近。”他聞言挑起了眉毛。“沿著街走下去,23號。”他慢慢點了點頭。“沃森家。”他說,“看來你是……恩,湯姆的前妻?”“是的,我幾年前搬走了。”“但你還去梅根的畫廊?”“有時候吧。”“你跟她見麵時,你們……她提過私事嗎,提過我嗎?”他的聲音很沙啞,“提過其他人嗎?”我搖搖頭。“不,沒有。我們通常隻是……消磨時間,知道吧。”一陣久久的沉默。屋裡似乎突然熱了起來,每一處都散發出消毒劑的氣味。我有點兒頭量。右手邊是一張小幾,擺放著幾張鑲框照,相中的梅根正對著我微笑,麵帶笑意貢問著我。“我得告辭了。”我說,“我已經耽誤你很久了。”我站起身,但他伸出一隻手握住我的手腕,眼神始終沒有離開我的麵孔。“先彆急。”他輕聲說。於是我沒有起身,但抽回了被握住的那隻手:那種感覺頗不自在,仿佛我正受製於人。“那個男人,”他說,“跟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你見過的……你覺得你能認出他嗎?如果你見到他的話?”我不能對他說實話:我已經向警方指認了那名男子。我明明說過,私下找他正是因為警方沒有認真對待我的證詞。如果承認事實的話,他還怎麼信任我呢?於是我又撒了個謊。“我說不好。”我說,“但我覺得可能吧。”我頓了頓才接著說下去:“報上有一則梅根朋友的評論,對方名叫拉傑什,我在想……”話音未落,斯科特已經開始搖頭。“拉傑什·古傑拉爾?我覺得不像。他是個藝術家,曾經在梅根的畫廊裡展出過作品。那人不錨,不過……他已婚,還有孩子。”說得好像這些攔得住外遇似的。“等一下,”他說著站起身,“家裡說不定有他的照片。”他起身上了堂。我頓時感覺肩膀茸拉下來,才發現自己從進門以後就一直神經緊繃,坐得規規矩矩。我又審視著周罔的照片:這張是海灘上身穿太陽裙的梅根;那張是梅根的臉部特寫,雙眼綠得驚人。張張都是梅根,沒有他們兩個人的合影。斯科特再次出現,手持一本簿冊遞給我。那是一張推介畫廊某次展覽的傳單。他翻開簿冊。“瞧,”他說,“這就是拉傑什。”傳單上的男子站在一幅五彩繽紛的抽象畫旁,看上去年紀不小,胡子拉碴,矮墩墩的身材——不是我見到的那名男子,不是我向警方指認過的人。“不是他。”我說。斯科特站在我身旁凝神盯著簿冊,然後突然轉身大踏步出了屋,又“噎噎噎”地上了堂梯。片刻後,他帶著一個筆記本電腦回來,在餐桌旁坐下。“我想……”他邊說邊啟動電腦,“我想我可能……”他突然住了嘴,我望著他——他一臉全神貫注,咬緊了牙關。“梅根在看心理治療師。”他告訴我,“治療師名叫……阿卜迪克,卡馬爾·阿卜迪克。不是亞裔,來自塞爾維亞或者波斯尼亞之類的同家,但他是深色皮膚。從遠處看的話,可能會把他當作亞裔。”他敲敲電腦,“我記得診所有家網站,我敢肯定。我想,上麵有照片……”他把筆記本電腦轉了個角度,好讓我望見屏幕。我俯過身,以便看仔細些。“就是他,”我說,“絕對錯不了。”斯科特“啪”地合上電腦,好一陣子沒有吭聲。他用雙肘支著餐桌,指尖撫額,雙手不停顫抖。“她有焦慮症。”他終於開口說道,“有睡眠障礙之類的問題,從去年開始的,我不記得具體什麼時候了。”他沒有正眼看我,仿佛在自言自語,仿佛他已經渾然忘記我還在場。“當初是我建議她找人聊一聊,是我鼓勵她去的,因為我似乎幫不上她。”他的聲音嘶啞了幾分,“我幫不了她。她告訴我,以前她也曾經有過類似的症狀,但後來好了。我讓她……勸她去看醫生,有人推薦了那家夥。”他輕輕咳了咳,請了請嗓子,“治療似乎蠻有效,她變得開心了些。”他輕聲一笑,顯得頗為哀傷,“現在我算是明白了其中的緣故。”我伸手拍拍他的胳膊以示安慰,他突然抽身站了起來。“你該走了。”他貿然說道,“我母親很快就會來,她才不會一兩個小時扔下我一個人不管不問。”走到門口,我正要出門的時候,他卻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臂。“我以前在哪裡見過你嗎?”他問道。有那麼片刻,我想開口說:見過。你在警局見過我,在街上也見過我。那個周六晚上我就在這裡。但我搖了搖頭。“不,我不這麼認為。”我回答道。我邁步向火車站走去,能走多快走多快。走到一半路程時扭頭回望,他還站在門口遙望著我。我像中邪一樣反複查看電郵,但湯姆沒有回複。在電郵、短信和手機問世之前,在那些電子玩意兒和相關記錄出現之前,日子對愛吃醋的醉鬼來說是多美好啊。今天報刊上幾乎找不出半點兒關於梅根的新聞。媒體已然投向了新歡:頭版不惜筆墨地聚焦於土耳其政治危機、威根市某四歲女孩被狗咬傷、英國足球隊如何顏麵掃地地敗給了黑山共和同。梅根才失蹤一個星期,卻已經被世人遺忘。凱茜邀我去吃午餐。她閒得無聊,因為達米安去伯明翰看望母親了,而她並未受邀。他們交往已經快兩年了,她卻還沒有見過達米安的母親。我們去了主街上的“長頸鹿餐廳”(我真是討厭死那鬼地方),挑了個餐廳中央的座位,四周擠滿不足五歲、不停尖叫的孩子。凱茜纏著問我在忙些什麼,她很好奇我昨晚去了哪裡。“你是不是有什麼豔遇?”她的眼中閃閃地盛滿希冀,居然讓人感覺心頭暖融融,真的。我差點兒要說“是的”,因為這是真話,但撒謊來得容易些。我告訴她,我去了威特尼的戒酒互助會。“噢,”她有點兒不好意思,邊說邊將眼神垂到她點的希臘沙拉上,“我還以為周五你放縱了一下呢。”“嗯,哪能一帆風順啊,凱茜。”我說。我心裡並不好過,她看上去真心在乎我是存在戒酒。“但我儘力吧。”“如果你需要我,嗯,陪你去……”“目前還用不著,謝謝。”我說。“嗯,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安排些彆的節目,比如去健身?”她問道。我笑出了聲,但接下來就發現她沒開玩笑,於是我答應會考慮考慮。後來凱茜居然告辭了達米安打來電話說他已經從母親家回來,於是她去了他家。我想開口對她說:為什麼每次他一打電話來,你就急籲籲地昕從盼咐?但我又哪配指點人家的戀情呢(隻怕也不配指點任何事宜)?再說無論如何,我挺盼著喝一杯。(我們在“長頸鹿餐廳”落座後,臉上長斑的服務生問我們是存要點酒,結果凱茜一口回絕“不,謝謝”。)於是我與凱茜揮手道彆,感覺自己眼巴巴地盼酒盼得直起雞皮疙瘩,就此把一切爭氣的念頭(類似“彆放棄,你做得挺好”)都趕出了腦海。我正要動身去賣酒的小店,電話鈴卻響了。湯姆,一定是湯姆。我從手袋裡掏出手機瞥了眼屏幕,一顆心頓時猛跳起來。“嗨。”電話那頭一陣沉默,我問道,“沒事吧?”頓了片刻,斯科特說“思,沒事,我很好。我隻是想說聲‘謝謝’,謝謝你昨天費心把事情告訴我。”“噢,沒事。你何必客氣……”“我打擾到你了嗎?”“沒有,沒事。”電話那頭沉默下來,於是我又說,“我這邊沒事。你有……發生什麼事了嗎?你跟警察聊過嗎?”“警方的家庭聯絡員下午在我這兒。”他說。我的心跳又快了幾拍。“菜麗偵探。我跟她提起了卡馬爾·阿卜迪克,還告訴她,警方也許應該找他問話。”“你說過……你告訴她,你跟我聊過嗎?”我的嘴巴發乾,乾得要命。“不,沒有。我想,也許……我不知道。我覺得,如果由我自己提起這個人,效果會更好些。當時我說……是謊話,我知道,但當時我說,我一直在絞儘腦汁尋思線索,然後想到也許應該跟她的治療師聊一聊。我還說,我曾經對他們之間的關係有所擔心。”我覺得一口氣緩了過來。“那她怎麼說?”我問道。“她說警方已經找他問過話,但他們會再跟他聊聊。她問了我許多問題,問我為什麼之前沒有提到他。她……我不知道,我不信任她。她不是應該站在我這邊嗎?但我一直覺得她東打聽西打聽,仿佛在給我下套一樣。”看來菜麗也不討斯科特的歡心,想到這一點,我頗為欣慰。我們之間又有了一個共同點,又多了一份默契。我還真是犯傻啊。“不管怎麼樣,我隻是想說謝謝你來找我。昕上去有點兒怪,不過能跟某個不熟的人聊聊,那真是……真是不賴,我感覺思考仿佛更理性了。你走以後,我反複琢磨著梅根第一次去見他的情形……也就是阿卜迪克……我琢磨著她回家時的樣子,當時她有點兒異樣,輕鬆了不少。”他大聲籲一口氣,“我不知道,也許是我做白日夢……”恍然間,我又有了跟昨天同樣的感覺:他不再是跟我說話,隻是在自言自語。他在我身上尋找共鳴,而我十分樂意為他扮演這一角色。“今天一整天我都在翻查梅根的東西。”他說,“我把整間屋翻了個底朝天,搜了好幾次,想看看能否查出她去了哪裡,不管什麼線索都行,也許是他的東西。但什麼都沒有,沒有電郵,沒有信件,乾乾淨淨。我想試試跟他聯絡,但診所今天休診,我又找不到手機號。”“你覺得這個想法明智嗎?”我問道,“我的意思是,你不認為你應該讓警方處理他的事嗎?”我不願意說出口,但我們都必須明白一點:對方是個危險人物。或者換句話說,至少他可能是個危險人物。“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他的語調中有種絕望的意昧,昕來讓人傷心,但我無法軟語相勸。我可以昕見他的呼吸在電話另一頭顯得很急促,仿佛他在害怕。我想問他身旁是否有人,可惜我不能問:那樣昕起來太唐突了。“今天我見到你前夫了。”他說。我頓時感覺汗毛直立。“是嗎?”“是啊。我出屋取報紙,看見他在街上。他問我是再還好,有沒有什麼消息。”“噢。”我又重複一遍,因為我沒有其他的話可說。我不願意他跟湯姆搭訕,湯姆清楚我並不認識梅根·希普韋爾,湯姆還清楚她失蹤當晚我在布倫海姆路上。“我沒有提起你,我沒有……恩,我不知道該不該說我見過你。””不,我覺得你不該。我說不好,可能挺尷尬。““好的。”他說。一陣久久的沉默。我等待著心跳慢下來。本來以為對方會掛斷,誰知他又開口說道:“她真的從來沒有提起過我嗎?”“當然……她當然提起過。”我說,“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是經常聊天,但……”“但你來過我家啊。梅根很少邀請彆人到家裡來。她真的非常注重隱私,十分在意私有空間。”我苦苦尋找著借口真希望從沒告訴他我去過他家裡。“我不過是去借本書。”我說。“真的?”他顯然不信。梅根壓根兒不愛讀書。我回想著他們的家:架子上一本書也沒有。“提起我的時候,她提到過什麼事情?”“嗯,她很開心。”我說,“我的意思是,跟你在一起很開心,對你們的戀情很開心。”話一出口,我就發現聽上去怪極了,但我不能說得太細,於是我努力救場。“跟你說實話吧,當時我的婚姻處於低穀,所以我覺得,那是相較而言的結果。提到你的時候,她整個人簡直熠熠生輝。”這些話真俗套。“是嗎?”他似乎並不在意,他的口吻中有種憧憬,“聽你這麼說真是太好了。”他頓了頓,我能聽見電話另一頭他又淺又快的呼及。“她離家當晚,我們……我們還大吵了一場。”他說,“一想到她還在生著我的氣,卻……”他啊下了後半句。“我敢肯定,她不會氣多久的。”我說,“夫妻嘛,夫妻哪有不吵架的。”“但那一架吵得很厲害,很糟樵,我不能……我不敢告訴任何人,因為如果說出去,他們會把我當作罪人看待。”他的口吻變了,變得心神不寧,滿是內疚。“我不記得是怎麼吵起來的了。”他說。我立刻覺得他在說謊,但轉念一想自己曾經忘掉的爭吵,於是沒有吱聲。“吵得不可開交。當時我非常……我對她非常凶。我真渾蛋,渾蛋極了。她很難過,上樓收拾了一些東西放進袋子。我不清楚究竟是些什麼,但後來我注意到她的牙刷不見了,於是我知道她不打算回家。我以為……我想她一定是去塔拉家過夜,以前曾經有過一回,隻有過一回。這種事並不常見。”“我甚至沒有追上去。”他說。正在這時,之前那種感覺再次襲來:他不是在對我傾吐,他是在懺悔。他在懺悔室的一頭,而我在懺悔室的另一頭,我麵目不清,不在他的眼中。“我就那麼讓她走了。”“那是星期六晚上?”“是的,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據我從報刊上讀到的報道,目擊者曾在7點半左右看見梅根(或者說,看見某位“與梅根形貌相符的女子”)向威特尼站走去。那是有人最後一次見到梅根,自此以後再沒有人記得曾在站台或火車上見過她的蹤跡。威特尼站沒有監控係統,柯菜站的監控係統又沒有拍到梅根,不過報道聲稱,這並不能證明她沒有到過柯菜站,因為該站的攝像頭存在“諸多盲點”。“那你後來聯絡她是什麼時候?”我問道。又是一陣久久的沉默。“我……我去酒吧了。嗯,肯利路街角叫作‘玫瑰’的那間酒吧。我必須靜一靜,把腦袋裡的一閉亂麻理清楚。我喝了幾杯才回家去,當時接近10點鐘。我原本希望她有時間冷靜一下就會回來,但她沒有。”“這麼說,你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大約是10點鐘?”“不。”他的聲音已經幾近耳語,“我沒有。到家後我又喝了幾瓶啤酒,看了會兒電視,然後睡覺去了。”我回想起當初與湯姆一次又一次拌常,想起我忍無可忍惡言相向,衝到街上朝他大吼,告訴他再也不想見到他。但他總會打電話給我,溫言軟語地哄我回去。“恩,我以為她正坐在塔拉家的廚房裡,口口聲聲說我是多麼混賬,所以我就隨她去了。”他隨她去了。昕上去真是鐵石心腸,所以我並不奇怪他對任何人都沒有提過這件事。讓我驚奇的是,眼下他居然說出口了。這並非我想象中的斯科特,並非我所知曉的斯科特,並非那位在露台上占到梅根身後,用一雙大手握住她那瘦骨辟峭的雙肩,一心為她遮風擋雨的斯科特。我準備把電話掛斷,但斯科特還在說。“我醒得很早。手機沒有收到短信,但我沒有慌,我以為她在塔拉家裡,還在生我的氣呢。我打了個電話給她,被轉接到了語音信箱,但我仍然沒有慌。我想她也許還在睡,也許隻是不理我。我找不到塔拉的號碼,但我有她家的地址。梅根的辦公桌上有張她的名片。於是我起床開車到了塔拉家。”我琢磨著“如果真的一點兒也不擔心,他為什麼覺得必須去塔拉家呢?”但我沒有插嘴。“到塔拉家時9點剛過,過了一會兒她才來開門,見到我顯得大吃一驚。很明顯,她萬萬沒有料到我會一大早登門造訪,那時我就知道……那時我就知道梅根不在她家裡。我開始想……我開始……”他說不下去了,我頓時為剛才疑心他深感內疚。“塔拉告訴我,最後一次見到梅根是在周五晚上的普拉提課程上,那時我才開始抓狂。”掛斷電話後,我尋思著:如果不認識斯科特,如果沒有像我一樣見過他如何與她相處,他說的許多話隻怕顯得有點兒假呢。我整個人昏昏沉沉。昨晚我睡得很香,但不停地做夢,今天早晨好不容易才醒過來。天氣已經再度升溫,儘管車廂裡隻算得上半滿,卻相當悶。今天我起床晚了些,還沒有來得及取報紙或上網查新聞就匆匆出了門,因此我正用手機上BBC的網站,可惜不知道為什麼,網站遲遲打不開。火車到了諾斯科特,一名隨身攜帶iPad的男子上車坐到我身旁。讀新聞對他來說根本不成問題,他徑直點擊《每日電訊報》的網站,第二篇報道便赫然在目,用大號粗體字寫著:某男子因涉嫌梅根·希普韋爾失蹤案被捕。我嚇了一大跳,忘形地向右俯過身子想要看個究竟。對方滿臉詫異地抬頭望著我,幾乎嚇呆了。“對不起,”我說,“我認識她,那名失蹤女子,我認識她。”“我,真糟糕。”對方說。他是名中年男子,談吐優雅,衣著得體。“你想讀報道嗎?”“那就拜托了,我的手機什麼也讀不出來。”他和氣地微微一笑,將iPad遞給我。我點擊標題,報道隨之顯示:一名二十六歲男子因涉嫌梅根·希普韋爾失蹤案被捕。梅根·希普韋爾現年二十九歲,居住於威特尼,自7月13日(星期六)起下落不明。警方並未證實被捕男子便是梅根·希普韋爾的丈夫——曾於周五被警方質詢的斯科特·希普韋爾。警方發言人今天早晨聲稱“警方已逮捕了一名涉嫌梅根失蹤案的男子,此人還未受到任何指控。警方將繼續搜尋梅根,目前正在搜查的地點可能正是案發現場。”正在這時,火車從梅根家旁邊駛過;火車破天荒第一次沒有在信號燈前停留。我“唰”地回過頭,可惜已經來不及了。房屋已經消失了蹤影。我把iPad還給它的主人,一隻手仍瑟瑟發抖。他傷感地搖搖頭。“請您節哀。”他說。“她沒有死。”我回答道。我的聲音頗為沙啞,昕上去連自己也不信。淚水湧上了我的眼眶。我到過他家裡,我到過那裡。我與他相隔一張餐桌,我曾正視他的眼睛,心中有所觸動。我回想著斯科特的大手——如果說他能輕輕鬆鬆要我的小命,他也能輕鬆對付嬌小玲瓏、弱不禁風的梅根。火車駛近威特尼站時,刹車發出一聲尖嘯,我猛地跳了起來。“我得告辭了。”我告訴鄰座。對方看上去有點兒驚訝,但仍明智地點點頭。“祝你好運。”他說。我沿著站台疾步飛奔,一溜煙下了台階,與人流相悖而行。快到台階底部時,我絆了一跤,有個男人說:“當心,”但我沒有抬頭看他,因為我正緊盯著水泥台階的邊緣。倒數第一、二級台階邊緣有閉血跡,我不知道染上多久了。也許是一星期前染上的?是我的血嗎?是她的血嗎?難道她家裡發現了她的血跡,因此警方才逮捕斯科特?我努力回想著斯科特家的廚房、客廳和氣昧:非常乾淨,有消毒劑的昧道。那是漂白劑嗎?我不知道,我記不清了,我能清楚記得的隻有他背上的汗珠和他子出的酒昧。我奔過地下通道,在布倫海姆路拐角處跌了一跤。我快步沿著人行道往前走,屏著子吸,垂著頭,但當我大起膽子抬頭時,眼前卻並沒什麼熱鬨可看:斯科特家的門前連一輛警車也沒有。難道警方已經搜遍了他家?如果有所發現的話,警方斷然不會離開。翻遍屋子並處理證據總得花上幾個小時吧。我加快了腳步,走到他家旁邊才停下深吸一口氣。樓上樓下的窗簾都拉著,鄰居家的窗簾則蠢蠢欲動——有人在窺探我。我走到門口,抬起一隻手。我不該來;我不知道自己來乾什麼。我隻是想瞧瞧,想摸清情況。有那麼一會兒,我感覺拿不定主意:究竟是死活跟本能對著乾敲響房門,還是轉身離開呢?我轉身剛要離開,房門卻開了。我還沒有來得及動彈,他伸手一把攥住我的胳膊把我拖了過去。他的嘴民成一條縫,眼神頗為狂野。他已經孤注一擲。我頓時全身汗毛直立,仿佛望見一個黑洞正向我逼近。我張嘴想要高子,可惜已經來不及了。他猛地把我拽進屋子,“膨”地關上了身後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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