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主教的辦公室裡與他隔桌而坐,顧客的位置,就像我是一個來申請大宗貸款的銀行客戶。可除了我在屋裡的位置,我們兩人之間已經不再拘泥什麼禮節。我不再規規矩矩地坐著,直著脖子,挺著背,兩腳並攏放在地上,雙目以敬禮姿勢朝向對方。如今我的身體以一種放鬆、甚至舒服的姿勢坐著。我脫掉了紅鞋,腳墊在身子底下坐在椅子裡,不錯,寬大的紅裙邊把它們遮得密不透風,但我確實是這麼坐著,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人們經常去野餐的時候,坐在篝火旁就是這個姿勢。假如壁爐裡有火,火光會在光滑鋥亮的壁爐表麵閃爍,溫暖地在身體上微微閃現。火光是我加進去的。至於大主教,今晚簡直隨便得有些出格。沒穿外衣,胳膊肘抵在桌子上。這副樣子隻要在嘴角再放一根牙簽,就是活生生一幅鄉村民主廣告,像在蝕刻畫裡見到的。留有蠅屎斑的,燒掉的舊書裡。我麵前遊戲盤裡的方格子正在填滿:此刻正在進行今晚的倒數第二輪遊戲。Zilch(一無所有),我拚著,毫不費力地用數值很大的Z拚了一個單元音詞。“有這個詞嗎?”大主教問。“不信可以查字典,”我說,“是個古體詞。”“好吧,算你得分。”他說。臉上泛出笑容。大主教喜歡看我搶風頭,擺出一副老成樣,就像一隻忠於職守的小狗,時刻豎著耳朵,急於找機會表現自己。他的讚許如一陣暖流拍打著我。在他身上,我感覺不到絲毫敵意,而這是過去我在男人那裡,有時甚至包括盧克那裡,時常感受到的。爛貨這個詞,他連放在心裡想想都不會。事實上,他完全像老父一般慈祥。他的做法令我快樂,他喜歡這麼想。而我確實感到快樂,很快樂。他速度飛快地在袖珍電腦上加好了我們的最後得分。“你大獲全勝。”他說。我懷疑他做了手腳,為的是討好我,讓我高興。可為了什麼?這仍是個問題。他這樣遷就我到底能得到什麼?一定有什麼的。他往椅背一靠,兩手指尖頂著,這個姿勢如今我已再熟悉不過。我們之間早已對所有此類親昵隨便的小動作習以為常。他望著我,目光中不無慈藹,但同時也充滿好奇,似乎我是一個待解之謎。“今晚想看什麼書?”他問我。這也已成了必不可少的例行環節。到目前為止,我已經讀了一本《小姐》雜誌,一本很舊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老爺》(美國一份專供男性的月刊,創辦於一九三三年。)雜誌,一本《女士》雜誌,這本雜誌我恍惚記得小時候曾在我母親的某個住所見過,還有一本《讀者文摘》。他連都有。我已經讀完了一本雷蒙·錢德勒(雷蒙·錢德勒(Raymond dler,1888—1959),美硬漢派偵探家,筆下主人公為清貧正直的私家偵探Philip Marlowe。)的偵探,目前正在讀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艱難時事》,已經讀了一半。每逢這些時候,我總是狼吞虎咽、讀得飛快,幾乎是一目十行,竭力在下一個漫長的饑餓期開始之前,把儘可能多的內容吸收進我的腦海。假如這是在吃東西,我的行為就像餓鬼撲食,暴吃暴飲;假如這是性行為,那便好比在某個地方的小巷子裡偷偷摸摸站著匆匆做愛。我在看書時,大主教總是坐在一旁,看我,雖然一言不發,但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我。這種注視是一種好奇的性行為,他這麼做,令我有一種脫光了衣服的感覺。我希望他背過身去,在屋子裡隨便走走,自己也找點東西看看。那樣的話我會更輕鬆些,從容些。事實上,我這種違禁的行為在他麵前也像是一種表現。“我想我還是願意聊聊天。”我說。聽到自己說出這句話,我很是吃驚。他又笑了。他看上去毫不吃驚。也許他期待的就是這個,或是類似的反應。“哦?”他說,“你喜歡聊些什麼呢?”我猶豫不定。“隨便,什麼都可以。嗯,比如,說說你自己。”“我?”他繼續微笑著。“哎,我可沒有什麼好說的。我不過是個平平常常的家夥罷了。”這句話裡所包含的虛假,甚至連用詞都那麼缺乏真實——“家夥”——令我戛然住口。平平常常的家夥可不會成為大主教。“你一定擅長某個方麵。”我說。我知道自己在慫恿他,投其所好,引他回答,我不喜歡自己這樣,事實上,我對此感到厭惡。可我們倆都在自我防衛。不是他說就是我說。對此我一清二楚,我可以感覺到話語積壓在我心裡,蠢蠢欲動。畢竟我已經太久沒有和人好好說過話了。今天與奧芙格倫同行時壓低嗓子交換的隻言片語根本算不上什麼,但卻有撩撥的作用,像開場白。既然那麼點簡短的交流都讓我如此輕鬆欣慰,我當然渴望與人更多地交流。可是如果由我開口,我一定會說錯話,泄露心底的秘密。我可以感覺到這股衝動,出賣自己的衝動。但我不想讓他知道得太多。“哦,我過去先是搞市場研究,”他底氣不足地回答,“之後稍稍擴大了研究範圍。”我突然想起,雖然我早就知道他是個大主教,卻懵然不知他是哪方麵的大主教。他主管的是什麼範疇?或者像人們過去常說的,他的專職是什麼?他們沒有具體的頭銜。“哦。”我應道,竭力讓他覺得我對他的話了然於心。“你可以稱我為所謂的科學家,”他說,“當然,隻是在有限的範圍內。”接著有一會兒他緘默不語,我也一言不發。兩人都在等對方開口。我先打破了沉默。“這樣吧,也許你能為我解答一件令我疑惑不解的事情。”他表現出興致盎然的樣子。“那會是什麼呢?”我是在自投羅網,可一時卻控製不住自己。“是從某個地方記下來的一句話。”最好不要說是哪裡。“我想它是用拉丁文寫的,我想也許……”我知道他有一本拉丁語詞典。他有各式各樣的詞典,在壁爐左邊的頂層書架上。“說來聽聽。”他說。口氣疏遠了些,但明顯警覺起來,或者這隻是我的想象。“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我念出來。“什麼?”他問。顯然我的音沒有發對。我不知該怎麼念。“我可以把它拚出來,”我說,“寫下來。”這個新鮮大膽的主意令他遲疑了片刻。可能他根本不記得我會寫字。在這間屋子裡,我從未握過任何一種筆,連得分也從未加過。女人不會加法,他曾經開玩笑地說。當我問他是什麼意思時,他說,對女人來說,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不等於四。那等於幾?我問,以為他會說等於五或者三。還是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他回答。可這會兒他卻回答:“好吧。”接著便隔著桌子把他的圓珠筆扔過來,幾乎有些不顧一切地,仿佛在接受某種挑戰。我環顧四周,找能寫字的地方,於是他把計分簿遞給我,就是那種案頭使用的記事簿,每頁頂端印有一張小小的圓形笑臉。這種東西仍在繼續生產。我用印刷體仔仔細細地寫下那句話,憑著頭腦裡的記憶,按照櫥櫃裡這句話的原樣,一筆一畫抄寫下來。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此時此刻,此情此景之下,它既不是禱文也不是號令,僅是一句可悲的塗鴉,被人胡亂塗寫下來,之後又棄之不理。筆握在指間的感覺真是舒服,簡直像具有鮮活的生命。我能感覺到它的威力,它那包容萬語千言的威力。筆是嫉妒的對象,麗迪亞嬤嬤常說,她引用的這句話是感化中心的又一格言,為的是警告我們遠離此類物品。千真萬確,它讓人產生嫉妒。就這麼握著都讓人嫉妒。我對大主教的筆嫉妒不已。這是又一件我渴望偷偷拿走的東西。大主教從我手裡接過有圓形笑臉的紙頁,看了一眼。隨即便哈哈大笑起來。他臉紅了嗎?“這不是真的拉丁文,”他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笑話?”我說,完全給弄糊塗了。難道我如此鋌而走險,為弄懂它費儘心機,就為了個笑話?“什麼樣的笑話?”“你了解學校男生們的德性。”他說。笑聲裡飽含懷舊情緒,此刻我看出來了,這是一種對其舊我遷就縱容的笑聲。他站起身,穿過房間走到書架前,從他收藏的珍品中取出一本,但那不是字典。而是一本舊書,看上去像一本教科書,折了角,上麵滿是墨汁。他先是帶著沉思、懷舊的神情拿在手上翻看了一陣,然後才遞給我。“你看。”他說著,把書攤開放在我麵前的桌子上。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幅圖片:《米勒的維納斯》,黑白的,身上被人笨拙地塗上了胡須、黑色的胸罩和腋毛。與之相對的一頁上是《羅馬競技場》,用英語標明,英文上麵是一行拉丁文的動詞詞形變化:sum es est,sumus estis sunt(此為拉丁文“是”動詞的詞形變化,意為“我是,你是,他是,我們是,你們是,他們是”等。)。“喏,就在這裡。”他說著指給我看。於是,我在空白處見到了那行字,用的是和維納斯身上的腋毛相同的墨水: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不懂拉丁文的人要領略這句話的可笑之處還真有些難,”他說,“過去我們經常寫這類東西,五花八門,什麼都有。我搞不清那些句子都是哪裡來的,可能是從學長那裡一屆屆傳下來的。”此時他已完全忘了我的存在,進入一種忘我狀態,隻是一味地翻著書。“看這裡。”他說。這幅圖叫《薩賓女》(古代意大利中部一民族,公元前三世紀時被羅馬征服。)。空白處是一行潦草的筆跡:pim pis pit,pimus pistis pants(均非真的拉丁文,而是仿照注上頁拉丁文杜撰的校園下流戲語,意為“我尿尿,你尿尿,他尿尿,我們尿尿,你們尿尿,他們尿尿,他尿濕了褲子”。)。“這裡還有一行,”他讀道,“Cim,cis,cit ...”(此行略去了t一詞,該字眼為對女性陰部的下流稱呼。)他戛然而止,意識重又回到現實,顯出很不自在的樣子。他又一次笑了起來,這一次的笑可以稱得上是咧開嘴笑。我想象著他臉上長滿雀斑、額前翹著一綹頭發的模樣。這一刻我幾乎喜歡上他。“可那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問。“哪句話?”他問,“哦。那句話意思是‘彆讓那些雜種騎在你頭上’。我想當時我們全都自命不凡,自以為很了不起吧。”我勉強擠出一絲笑容。一切都真相大白了。我終於恍然大悟她為什麼要把這行字寫在櫥櫃壁上,同時還知道她一定是在這裡,在這間屋裡知道了這句話。除了這裡,還能有彆的什麼地方?她又不是男生。一定是在過去某個追憶少年時光、傾吐內心秘密的時刻聽來的。這麼說我並非第一個。並非第一個闖入他沉默的領地、同他玩兒童拚字遊戲的人。“她後來怎麼樣了?”我問。他幾乎一點不變聲色。“你和她熟嗎?”“有點熟。”“她上吊死了。”他說,語氣中沒有悲哀,隻有幾分沉思。“出事以後我們便把燈具拆了。就在你房間裡。”他頓了頓。“她來我這裡讓賽麗娜發現了。”他說,仿佛這便解釋了一切。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一條狗死了,再弄一條。“用什麼來吊?”我問。可他無意告訴我。“這很重要嗎?”他問。我猜一定是用撕碎的床單。我自己就曾往這方麵想過。“我想是卡拉最先看到的。”我說。所以那天她會發出尖叫。“是的,”他說,“可憐的姑娘。”他指的是卡拉。“也許我不該再來這裡了。”我說。“我以為你來這裡很開心。”他輕輕地說,但雙眼卻盯著我,目不轉睛,閃閃發亮。要不是我頭腦清醒,我會以為那是擔憂。“我希望你開心。”“你希望我可以忍受目前的生活。”我說。它不是以一個問句說出口,而隻是一個語調平平的陳述句,平鋪直敘,沒有絲毫抑揚頓挫。假如我的生活尚可忍受,也許他們所做的一切便都合情合理,無可厚非了。“你說得對,”他承認,“我確實希望如此。我願意那樣。”“那麼……”我欲言又止。一切都不同了。現在我終於掌握了他的秘密。這個秘密就是我可能因此喪命。這個秘密就是他受到良心譴責。終於明白了。“你想要什麼?”他說,還是那種輕鬆的語調,好像這不過是一筆金錢交易,而且是很小的一筆交易:區區煙糖錢的交易。“你是指除了潤手液。”我說。“對。除了潤手液。”他說。“我想……”我說,“我想知道……”這話說得遲遲疑疑,猶豫不決,甚至有些發傻,是我不假思索說出口的。“知道什麼?”他追問道。“所有的一切,”我說,可這太沒有針對性了,“正在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