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最牛的縣委書記複出的消息,給網民添了堵,也給網民添了刺激。其實這樣的堵和刺激,早就有過了,比前西豐書記高得多的官員,丟官之後複出,已經有若乾個了,如果再往前推,可能更多。單從這一點而言,網民原不該揪住這位前書記不放的。當初書記的辭職,到底算不算處分,其實大家並不清楚,按組織慣例,書記不做了,級彆待遇應該沒有變,因此,隔了一年出山,也順理成章。犯了錯誤,或者因失誤被解職的官員,可不可以重新得到任命?按慣例,隻要沒有受到刑事處罰,都是可以的。但是,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重新做官,需要多長時間,被免職的官員本人需要做到那些條件,我們目前的製度,還是相當含糊。在實行文官製度的國家,政府官員分為政務官和事務官兩類。政務官隨執政黨進退,進則為官,退則為民。事務官即所謂文官,一般說來是一種終身的職業,一般沒有重大過上萬的大學生,都湧上去考公務員,什麼職業,也沒有公務員吸引力大。麻煩就出在這裡,既然沒有退出機製,那麼,那些因事被免職或者自己辭職的官員怎麼辦?無論這種免職或者辭職,屬於問責製度的結果,還是乾脆就是組織上讓這些人躲風頭的臨時措施,都不可避免地麵臨一個這些人怎樣或者什麼時候重新出山的問題。涉及的官員級彆越高,恐怕重新出山的必要性越大,當然遭遇網民的質疑,幾率也就越高。按老理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怎麼能不出來?按新道理說,既然我們的官員既非政務官,也非事務官,那麼,就不能按文官製度的要求來約束。說到底,官員退出機製在製度上難以實現,還是因為官員的含金量實在是太大了,所謂的金飯碗,真的是用金子打造的。在改革之初,還聽說過有人辭官不做下海的,現在則很少聽到這樣的事了。一個具有實權的官員,即使不貪,付出的代價太高,因此,任誰也難以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