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在冬季那幾個月,去華盛頓州萬蒂奇附近的哥倫比亞河釣白鮭;我爸爸,“瑞典佬”——林格倫先生——還有我。他們使用腹輪(指一種固定在釣者腹前(而不是魚竿上)的魚線輪。),鉛筆長的魚墜,紅色、黃色或者褐色的假蠅,用幼蟲做餌。他們想離得遠一點,遠遠地走到淺灘的邊上。我用一個鵝毛杆浮子和一根直杆在岸邊釣。我爸爸把幼蟲放在下嘴唇裡麵讓它們活著而且不受凍。林格倫先生不喝酒。有段時間我更喜歡他而不是我爸爸。他讓我給他的車把方向盤,因為我的名字裡有個“小”(如前麵《我父親的一生》所寫,卡佛的全名為小雷蒙德·克萊維·卡佛。)而逗我,還說九*九*藏*書*網有一天我會長成一個男子漢,記得這一切,還要跟我自己的兒子釣魚。可是我爸爸做得對,我是說他一直默不作聲看著河裡,舌頭在魚餌後麵動著,像是在琢磨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