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九歲。從小我就離不開酒。我的朋友們也喝,可是他們能控製。我們會帶上煙卷、啤酒、兩三個女孩,出門去要塞那邊。我們會做些傻事。有時候你裝作不省人事,好讓女孩來察看你。她們會把手擱到你的褲子上麵,而你躺在那兒憋著不笑出聲,要麼她們會往後靠,閉上眼睛,讓你摸遍她們全身。有次開派對時我爸爸去後麵陽台小便。我們能聽到人們說話比電唱機還響,看到人們隨便站著哈哈笑著喝酒。我爸爸完事後拉上褲鏈,看了一會兒燦爛星空——當時夏天的夜晚總是星光燦爛——然後又進屋。女孩們得回家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在要塞睡了一整夜。我們親嘴唇,互相觸摸。我看見快到早晨時星星隱去。看到一個女的睡在我家草坪上。我看看她的裙子,然後拿了瓶啤酒還有一根煙。朋友們,我當時覺得這就是生活。屋裡,有人在一罐芥末醬裡弄熄了煙。那瓶酒我喝了點純的,然後喝了口不涼的冰鎮果汁酒,然後又喝了威士忌。儘管我去了一個又一個房間,家裡沒人。真是運氣啊,我想。好多年後,我還想放棄朋友、愛情、燦爛星空,換座無人在家的房子,無人回來,酒想喝多少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