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1 / 1)

聖殿 威廉·福克納 1433 字 2天前

陪審團出去了八分鐘。等霍拉斯離開縣政府大樓時,天色已近黃昏。原先拴著的馬車紛紛離開,有些得在鄉下土路上趕上十二到十六英裡路。娜西莎在汽車裡等著他。他從那些穿工裝褲的鄉下人中間慢吞吞地走出來;他呆滯地坐進汽車,像個老頭子,臉拉得很長。“你想回家嗎?”娜西莎說。“好的。”霍拉斯說。“我是說,回老屋還是去城外的家?”“好的。”霍拉斯說。汽車是她在駕駛。馬達在運轉。她看看他。她穿了件深顏色的新衫裙,領子是白色的,式樣很簡樸,她還戴了頂深色的帽子。“去哪兒?”“回家,”他說,“我不在乎哪一個。隻要是家。”他們駛過監獄。沿著柵欄站滿了跟隨戈德溫和副警官從縣政府大樓回來的無業遊民、鄉下人、少年無賴和小夥子們。女人站在院門口,戴著那頂帶麵紗的灰帽子,雙手抱著孩子。“站在他從窗口可以看見的地方,”霍拉斯說,“我聞到火腿香味了。也許我們還沒到家他已經吃上火腿了。”接著,他坐在汽車裡,在妹妹的身邊哭起來。她開得很平穩,車速不快。不久,他們離開了城鎮,兩邊一行行健壯的新植的棉花平行地向後移動,變得越來越小。在上坡的車道上還有一小層雪似的刺槐的落花。“春天真夠長的,”霍拉斯說,“春天真長。你簡直會認為其中有一定的目的。”他留下來吃晚飯。他吃得很多。“我去看看你的屋子收拾了沒有。”他妹妹說,口氣相當溫和。“好的,”霍拉斯說,“你的心真好。”她走了出去。珍妮小姐的輪椅停在有固定輪子的狹槽的平台上。“她的心真好,”霍拉斯說,“我想到外麵去抽袋煙。”“你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在這兒屋內抽煙了?”珍妮小姐說。“是啊,”霍拉斯說,“她的心真好。”他朝門廊邊走去。“我原先打算就在這兒停步的。”他說。他看著自己穿過門廊,然後踩上那纖細的白雪一般的最後一批刺槐落花;他走出鐵院門,上了礫石路。他走了大約一英裡,有輛汽車放慢速度,表示要讓他搭車。“我隻是在吃晚飯前散散步,”他說,“我馬上就回去。”又走了一英裡,他看見城裡的燈光。燈光微弱,貼在地平線上,很稠密。他越走越近,城裡的燈光就越來越亮。他還沒進城,就開始聽見人聲嘈雜。後來他就看見了人群,湧來湧去的人群擠滿了街道,還有那光禿禿的低窪的放風場,上方高聳著那四四方方的有一個個狹窄的透氣孔的監獄大樓。在裝有鐵柵的窗戶下麵的場上,有個隻穿著襯衣的男人正麵對人群聲嘶力竭地比劃著。那鐵窗裡沒有人影。霍拉斯繼續朝廣場走去。治安官和推銷員們在一起,站在旅館外麵的馬路邊。他是個大胖子,長著一張沒精打采的寬臉,這跟眼睛邊流露的擔憂的神情相抵觸。“他們不會乾出什麼事來的,”他說,“空話講得太多了。亂哄哄的。而且還太早了一點。要是有一夥人真想乾什麼的話,他們是不會等那麼多時間說那麼多空話的。而且也不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采取行動的。”人群在街頭逗留到很晚。然而他們很守秩序。大多數人仿佛是來看熱鬨的,來看看監獄和那扇裝有鐵柵的窗戶,或者來聽那個隻穿件襯衣的人說話。過了一會兒,他說得精疲力竭無話可講了。於是人群開始散開,回到廣場上,有些人回家去,最後隻剩下一小群人站在廣場入口處的弧光燈下,其中有兩位臨時警官和夜班典獄長,他頭戴一頂淺色寬邊帽,帶著一個手電、一個考勤鐘和一把手槍。“現在回家去吧,”他說,“戲收場了。你們大夥都玩夠了。回家上床去,走吧。”旅行推銷員們在旅館門前馬路邊又坐了一會兒,霍拉斯跟他們在一起;往南去的火車要一點鐘才開。“他們要讓他乾了這種事還放過他,對嗎?”一個推銷員說,“用那根玉米棒子芯?你們這兒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啊?要什麼樣的事情才能惹你們這兒的人生氣發火啊?”“在我老家,大夥兒根本沒那份耐心等他出庭受審。”另一個推銷員說。“連送監獄都不可能,”又一個人說,“她是乾嗎的?”“女大學生。長得挺漂亮的。難道你沒看見她?”“我看見她了。她真是個漂亮的小妞。老天爺,我才不會用什麼玉米棒子芯呢。”終於廣場上安靜下來了。鐘敲響了十一下;推銷員們回到旅館裡麵,看門的黑人出來把椅子放回到牆邊。“你在等火車嗎?”他對霍拉斯說。“是的。你聽到消息了嗎?”“火車準時到。不過那還得等兩個小時。你願意的話可以在樣品室裡躺一會兒。”“可以嗎?”霍拉斯說。“我來領你去。”黑人說。這樣品室是推銷員們陳列貨品的地方。裡麵有一張沙發。霍拉斯關了燈,在沙發上躺下了。他看得見縣政府大樓周圍的樹木和高聳於安靜空曠的廣場上方的大樓一翼。但人們並未入睡。他能感覺到這種保持清醒的狀態,鎮上的人都醒著。“反正我也睡不著。”他自言自語地說。他聽見大鐘敲十二下。然後——也許過了半小時,也許過了更長一些時間——他聽見有人在窗外奔跑。腳步聲比馬蹄還響亮,在空寂無人的廣場上激起了回聲,響徹本應是寧靜的睡眠時刻。霍拉斯聽見的不是一陣聲響;那是奔跑聲消失在其中的一種難以捉摸的東西。他順著走廊朝樓梯走去時並未意識到自己在奔跑,後來他聽見一扇房門內有人說,“起火了!這是……”這時候他已經衝了過去。“我嚇著他了,”霍拉斯說,“他隻不過是個從聖路易來的人,也許吧,他對這種事情還不習慣。”他奔出旅館,衝上街頭。旅館老板跑在他前麵,樣子很可笑;這身高肩寬的男子漢兩手在麵前緊緊抓住了長褲而背帶卻在睡衣下晃蕩,禿了頂的腦袋上亂七八糟地豎立著一圈蓬亂的頭發;還有三個男人奔跑著經過旅館。他們仿佛來自烏有之鄉,從虛無縹緲中出現時步子正邁出一半,卻衣冠整齊地在街中心奔跑著。“著火了。”霍拉斯說。他看得見火光;火光把監獄的剪影襯托得突出而凶惡。“就在那塊空地上,”旅館老板說,抓緊了長褲不放,“我去不了,因為沒有人值班……”霍拉斯奔跑著。他看見前麵還有人在跑,他們拐進了監獄邊的小胡同;接著他聽見那聲音了,大火燃燒時的呼呼聲;汽油燃燒時狂暴的喧囂。他拐進了胡同。他看見了那堆大火,就在趕集的日子裡拴大車的那塊空地中央。火焰襯托出黑色的人影,姿態千奇百怪;他聽見喘著粗氣的叫喊聲;他從稍縱即逝的人縫裡看見一個人轉身奔跑起來,像一團火焰,手裡仍然拎著一個五加侖的煤油桶,就在那人拎著它奔跑時,它爆炸了,像火箭般冒出衝天火焰。他衝進人群,衝到空地中心圍著一堆在燃燒的大火的人圈裡。人圈的一側傳來那煤油桶在身邊爆炸的人的哭叫聲,但大火中心的那堆東西卻沒有任何聲息。這堆東西已經無法辨認了,火苗從一堆白乎乎的熾熱的東西裡竄出來,旋繞著長長的火舌,迸發著劈啪的轟響,而那堆東西裡依稀可見幾根燒儘的木樁和木板。霍拉斯奔跑著衝進火堆;人們拉住了他,但他毫無感覺;他們七嘴八舌地說著話,但他充耳不聞。“這是他的律師。”“這是那個為他辯護的人。企圖為他洗刷罪責的人。”“把他也扔進去。還有火,還可以燒死一個律師。”“讓我們用對付他的辦法來對付這個律師。用他對她的辦法。隻不過我們可不用玉米棒子芯。我們讓他希望我們用的是玉米棒子芯。”霍拉斯聽不見這些人的說話聲。他聽不見那個自己引火燒身的人的尖叫聲。他連大火的呼呼聲都聽不見,雖然火勢並未減弱,火苗還在旋繞著往上竄,仿佛靠著本身在不斷燃燒,而且無聲無息:猶如夢幻中的憤怒聲音,從寧靜的虛空中默默地咆哮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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