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晨,我在布埃納維斯塔海角撞見了那一幕:一艘雙桅縱帆船停泊在港口裡,幾艘小艇靠在岸邊,卸下的板條箱被人拖到海灘上,或是堆在那些被綁住雙手、神情沮喪地坐在沙地上的人們身邊,或是堆在無聊地看守著他們的英國士兵身邊。當我趕到之時,第三條小艇也靠了岸,又有士兵下了船,看向那些俘虜。對於那些人被綁著的原因,我不太確定。他們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海盜。外表倒像是商人。不過等又一艘小艇靠近之後,我便明白了緣由。“艦隊指揮官往金斯敦那邊去了。”其中一名士兵喊道。他和其他士兵一樣,戴著三角帽,身穿背心,手拿滑膛槍。“我們要征用那傻大個兒的船,然後跟上他。”這就是理由。那些英國人想要他們的船。他們自己就跟海盜一樣壞。商人們對食物的喜愛程度幾乎與飲料相同,因此他們大都偏胖。但其中一名俘虜比同伴們的臉色都要紅潤,身形也更加臃腫。他就是那些英國人口中的“傻大個兒”,我聽到了他的名字:斯泰德·邦尼特。聽到“金斯敦”這個詞的時候,他似乎來了精神,還抬起了頭——雖然在這之前,他一直對著沙地,像是在思索自己為何會落到這般田地,如今又該如何脫身。“不,不,”他說,“我們的目的地是哈瓦那。我隻是個商人……”“閉嘴,你這該死的海盜!”有個士兵惱火地用腳挑起沙子,甩在那可憐人的臉上。“閣下——”他瑟縮了一下,“我的船隻是停在那裡進行補給而已。”接著,出於某種隻有他們知道的理由,斯泰特·邦尼特的同伴們選擇在此時逃跑。或者說企圖逃跑。儘管雙手都被綁著,他們還是掙紮著站起身,突然朝我藏身的森林這邊跑來。與此同時,那些士兵看到了他們的舉動,舉起了手裡的滑膛槍。子彈呼嘯著嵌進我周圍的樹木裡,我看到其中一個商人倒在血泊和腦漿之中。另一個尖叫著重重倒下。與此同時,有個士兵將槍口對準了邦尼特的腦袋。“給我個不把你的腦袋打開花的理由!”他咆哮道。可憐的老邦尼特,他被指控是海盜,即將失去他的船,而且腦袋眼看就要挨上一發金屬彈丸。他做了相同處境的人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他結結巴巴,語無倫次。說不定還嚇尿了褲子。“呃……呃……”我抽出彎刀,背對著太陽走出樹林。那士兵目瞪口呆地看著我。至於長袍飄飛、刀光閃耀的我在他眼裡是個什麼樣子,我不得而知,但他的的確確楞了片刻。而這片刻的代價就是他的性命。我刀尖上挑,割開了他的背心,令他的內臟撒在黃沙上,隨後順勢一轉,刀刃劃過站在附近的另一名士兵的咽喉。一眨眼的工夫,兩個人便倒地而亡,緊接著我便用彎刀刺穿了第三個。他的身體從刀刃滑下,在沙灘上抽搐了幾下,隨即死去。我用另一隻手拔出腰帶上的匕首,重重刺進第四個士兵的眼睛裡,而他驚叫一聲連連後退,鮮血從匕首刺入的位置泉湧而出,染紅了他嘶喊時露出的牙齒。這些士兵把子彈都打向了那些逃亡的商人,儘管他們上彈的速度不算慢,卻仍然比不上真正的劍客。這是正規士兵最大的弱點。他們太依賴滑膛槍,最擅長的是嚇唬天真的女人,不擅長近距離應對我這種在布裡斯托爾的酒館裡久經磨煉的打架好手。下一個士兵被我乾脆利落地兩刀砍下腦袋時,手裡仍舊握著他的滑膛槍。最後那個士兵終於等到了朝我開槍的機會。我聽到子彈呼嘯著破空而來,掠過我的鼻子,於是在震驚中做出了反擊,瘋狂地劈砍著他的手臂,直到他的滑膛槍脫手落地,而他也跪倒下來,抬起手向我求饒,最後我用刀尖刺穿了他的喉嚨,讓他徹底閉了嘴。他含糊不清地叫著倒了下來,鮮血在他周圍的沙地上開始蔓延。我站在他身前,雙肩起伏,大口喘息,汗流浹背,但我對自己的表現非常滿意。邦尼特感激地對我說:“感謝上帝,先生,您救了我。真是感激不儘!”但他感謝的並不是來自布裡斯托爾的農家小夥愛德華·肯威。我又重新開始了。我成為了鄧肯·沃波爾。後來我才發現,斯泰德·邦尼特不僅失去了船員,而且他絲毫不懂航海的技藝。我讓他的船免於遭受被英國人征用的命運,但無論從哪方麵來看,我都是自己征用了他的船。至少我們有一個共同點:我們要去的都是哈瓦那。他的船速度很快,而他雖然饒舌,卻是個不錯的旅伴,於是我們便作為互惠的夥伴一同踏上了旅途——至少暫時是這樣。在掌舵的時候,我跟他聊了些關於他的事。我發現他雖然有錢,但十分浮躁,顯然對那些——這麼說吧——可疑的賺錢方式很感興趣。比方說,他一直在打聽海盜的事。“大部分海盜都在古巴和伊斯帕尼奧拉島之間的向風海峽遊蕩。”我一邊駕船,一邊忍著笑說。他補充道:“說實話,我倒是不怕被海盜伏擊。我的船很小,我又沒什麼特彆值錢的東西。隻有甘蔗和甘蔗的副產品——糖漿,還有朗姆酒之類的東西。”我想起了和自己同船過的那些水手,不禁大笑起來。“沒有哪個海盜會放過朗姆酒的。”哈瓦那港的地勢很低,周圍是森林和高大的棕櫚樹,青翠的葉子在微風中輕輕搖擺,仿佛在朝入港的我們揮手。在繁忙的城鎮上,那些紅色屋頂的白色磚石房屋多年來曆經日曬風吹,顯得破舊不堪。我們把船停好以後,邦尼特便開始和我們的舊敵西班牙人進行友好的交流。換句話說,他要利用巧妙的交際手腕,把貨物賣給他們。他似乎很了解這座城市,於是我沒有獨自出發,而是等待他做完交易,然後答應陪同他到酒館去。在前去那裡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或者說從前的那個我,也就是愛德華·肯威——本該對此行很是期待。他肯定很口渴了。但現在的那個我並不想喝酒——思索著這些的時候,我們正穿行於哈瓦那城,與那些在陽光曝曬的街道上匆忙趕路的行人擦身而過,還有些坐在門口、形跡可疑的老人打量著我們。我所做的隻是換了名字和裝束,可我卻像是……噢……像是迎來了第二次人生。就好像愛德華·肯威隻是人生的預演,為的是讓我反省自己犯下的錯誤。鄧肯·沃波爾才是我一直以來想成為的人。我們到達了目的地。愛德華從前去過的那些酒館都光線昏暗,天花板很低,牆壁上不時有光影舞動,人們端著酒杯,一邊喝酒一邊聊天。而在古巴的炎炎烈日下,這間露天酒館裡擠滿了水手,數月的航行讓他們皮膚粗糙,肌肉發達。還有好些肥胖的商人——當然,其中有些是邦尼特的朋友,以及不少當地人,捧著水果叫賣的男人和小孩,還有試圖出賣自己的女人。邦尼特跟他的聯絡人碰頭去了,而我找了個座位坐下,這時有個臟兮兮、醉醺醺的水手不懷好意地看了我一眼。也許那家夥不喜歡我的長相——自從被布萊尼莫名其妙地痛恨以後,我已經對這種事習以為常了——又也許他隻是為人正直,看不慣我順走那個睡著的醉漢的麥酒。“朋友,有什麼事嗎?”我端著酒杯對他說。那水手咂了咂嘴。“沒想到在這麼遠的外國還能撞見老鄉,”他含糊不清地說,“我也是個英國人,正在這兒消磨時間,等著下一次開戰。”我撇了撇嘴。“老喬治可真走運,是吧?有你這樣的尿壺給他賣命。”這話讓他吐了口口水。“噢,見鬼。”他說。他身子前傾,朝我噴出酸臭的酒氣,我都能看清他嘴唇上的唾液。“我見過你的臉,是不是?你是跟拿騷那些海盜一夥兒的,對吧?”我的身體凝固住了,目光看向背對我站著的邦尼特,隨後又掃視酒館。看起來其他人都沒聽到。至於旁邊那個醉漢,我根本沒放在心上。九-九-藏-書-網他繼續前傾身子,更加貼近我的臉。“就是你,沒錯吧?你是……”他開始抬高嗓門。附近的幾個水手看了過來。“就是你,沒錯吧?”他幾乎已經在大喊了。我站起身,把他拽出座位,重重按在牆上。“閉上你的臭嘴,要不我就用子彈讓你閉嘴。聽到了沒?”那水手目光迷離地看著我。就算他聽到了我說的話,也沒有表現出任何跡象。他反而眯起眼睛,對我說:“你是愛德華,沒錯吧?”該死。在哈瓦那的酒館裡,想讓一個多嘴多舌的水手閉嘴,最有效的法子就是用刀割開他的喉嚨。其他方法包括用膝蓋撞他的下體,或者我選擇的那個方法——我狠狠地用額頭撞向他的臉,於是他把接下來的話連同折斷的牙齒一起吞下了肚,然後倒在地板上,不再動彈。“你這雜種。”聽到這話,我轉過身去,看到了又一個麵紅耳赤的水手。我攤開雙手。嘿,我不想惹麻煩。這沒能阻止他的右拳打中我的臉,下一秒我隻能頭暈眼花地看著另外兩個水手趕來。我揮出一拳,命中了目標,也為自己贏得了寶貴的幾秒鐘時間。這時的我又變回了那個愛德華·肯威,因為無論在世界上的什麼地方,無論在布裡斯托爾還是哈瓦那,酒吧毆鬥都一樣。他們說熟能生巧,我雖然不敢說自己多出色,但我在虛度的青年時代所磨煉的打鬥技巧此時派上了用場,很快那三個水手就都呻吟著倒在地上,身邊是碎得隻能當柴火的桌椅。我還在拍著身上的塵土時,有人叫了起來。“士兵!”緊接著,我發現自己麵對著兩個難題:首先,要在哈瓦那的街道上拚命奔跑,逃離那些手持滑膛槍的紅臉士兵;其次,努力不讓自己迷路。我成功解決了這兩個難題,回去跟邦尼特在酒館會合的時候,卻發現那些士兵不僅沒收了他的蔗糖貨物,還拿走了我從鄧肯·沃波爾手裡得到的那隻小背包。也是我要帶給托雷斯的那個背包。見鬼。邦尼特的貨物丟就丟了。但那個背包關係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