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耳曼人的社會結構與政治組織(1 / 1)

從查理曼大帝時代開始,(譯注:查理大帝(742~814 A.D.,法蘭克王國的國王)在公元800年經教皇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擊敗伊斯蘭教的擴張,建立橫跨整個歐洲的大帝國,首都亞琛成為當代的學術中心。)經過10個世紀的努力,古代日耳曼的氣候變得更溫和,土地也更為肥沃,在同樣麵積的地區內,目前可以輕易維持100萬農夫和工匠的人口,過去卻無法用簡單的生活必需品,供應10萬名懶惰的戰士。(愷撒的《高盧戰記》第一卷裡提到,從瑞士出來的海爾維第亞族有36.8萬人。到了現在,佩德沃德(位於日內瓦湖北岸一個很小的區域,以好客、文雅著稱)的人口隻有11.2萬多人。)日耳曼人將廣大的森林棄而不用,除了狩獵以外,其餘大部分的土地用來放牧,隻有剩下很小的麵積,進行毫不在意的粗放耕作,這樣做之後卻還埋怨國土的欠缺和貧瘠,無法維持為數眾多的居民。他們沒有維生的技藝,經常發生饑饉,隻有把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青年遷移出去,(保羅·迪亞科努斯(8世紀倫巴第的曆史學家)這批學者認為,遷移是很正常而且普遍的必要措施。)減輕民族所遭遇的災難。文明人擁有財產和享用財產,才能與國家的進步產生密切的聯係,這是定居在一塊土地上的有力保證。日耳曼人隨身攜帶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他們的武器、他們的牛群和他們的婦女,欣然放棄沉靜的森林,抱著無窮的希望去進行搶劫和征服。人數龐大的群眾從這個民族的大熔爐中一擁而出,因為害怕被外人所奴役,他們的後裔對這一點深信不疑,使得這種向外遷移的現象更是一發不可收拾。有這樣一種學說經過渲染逐漸成立,聲譽卓著的學者也表示讚同,那就是在愷撒和塔西佗的時代,北方的居民要比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數還要多。(威廉·坦普(1628~1699 A.D.,英國政治家和文學家)爵士和孟德斯鳩對於這個題材一直是充滿著幻想。)經過深入探討各時代的人口問題,證明這些現代的智者,他們的假定不但錯誤而且極不可能。馬裡亞納和馬基雅維利固然大名鼎鼎,但是羅伯遜和休謨在這方麵更有成就。(譯注:馬裡亞納(1536~1623 A.D.)是西班牙曆史學家,著有《西班牙史》;馬基雅維利(1469~1527 A.D.)是佛羅倫薩的外交家和政治家,著有《君主論》;羅伯遜(1721~1793 A.D.)是蘇格蘭的曆史學家,著有《蘇格蘭史》。)如日耳曼這樣好戰的民族,既沒有城市、文字和技藝,也沒有金錢,卻能夠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算是在野蠻狀態下找到的一些補償。就好像我們的欲望和財產,成為專製政治中難以解除的桎梏一樣,隻有貧窮能使他們保有自由。塔西佗說道:“在蘇歐尼族當中,財富掌握在高階人員的手裡,因此他們臣屬於一個絕對專製的君主,對人民毫無信任,甚至不讓他們自由使用武器,就像通行在日耳曼其他地區那樣。他們既不將武器交付給公民,也不交付給自由人,而是托付給奴隸。他們的鄰居賽東尼族,人民的地位比奴隸都不如,全部要服從一個婦女的命令。(弗倫息米烏斯對於羅馬人不尊重北國的女王,感到極為憤怒。)”在提到這些例外事件時,這位偉大的曆史學者非常清楚政府機能的一般理論。我們唯一感到困惑的是財富和專製,用什麼方法才能深入北方的遙遠角落,澆熄在羅馬邊境熊熊燃燒的大火。再來是那些丹麥人和挪威人的祖先,他們的後代以頑抗不屈的精神著稱於世,怎可能如此聽命於人,放棄日耳曼人自主不羈的偉大個性?(難道我們不認為“迷信是專製之母”?奧丁(北歐神話的主神和世界統治者,這個神話的族群能維持到公元1060年)的後裔據說統治瑞典超過1000年,烏普薩的廟宇就是宗教和帝國的古老所在地。我發現公元1153年有一項特彆法令,除國王衛隊外,禁止其他人等使用和佩帶武器,難道不是對打算恢複古老製度的一種曲解?)或許,在波羅的海海岸的某些部落,雖然沒有完全放棄個人的權利,但卻承認國王的權威。不過,在日耳曼大部分地區,政府采用民主政治形式,與其說是經由普遍與明確的律法決定,不如說是由血統、勇氣、辯才和迷信所形成的偶然優勢來加以製約。日耳曼人最初的理念是為了共同防衛而采取自願參加的聯盟方式成立政府。為了達成目標,每個人必須舍棄私人的意見和行動,服從大多數參與人員的決議。日耳曼的部落滿足於這種粗陋而自由的政治社會架構,一個雙親都是自由人的青年,成年時被引入同胞所組成的會議,被很莊嚴地授予矛和盾,成為軍事共和體製內地位平等而能發揮作用的成員。部落的戰士會議,在固定的季節或突發的危險狀況下召開,會議議題包括有關防衛措施的檢討、官吏的選舉以及和平與戰爭的重大事務,每個人都有發言權,最後再做決定。有時這些重要的問題會事先經過審慎的考量,在特彆推選的部落酋長會議中再提出來討論。官吏可以審慎地思考,然後用言語說服參加會議的人,而人民隻能參加表決和貫徹執行。日耳曼人在下達決心時,不但快速而且會運用激烈的手段。蠻族習慣於肆無忌憚地發泄情緒,逞一時之快而漠視未來所產生的後果,心中滿懷憤怒,表現出藐視的神色,根本不理會法律和政策的約束,常用毫無內容的牢騷話,表達他們對懦弱商議的不滿。等到一位口若懸河的演說家,提議大家要在內憂外患的困境中奮發圖強,不論是為了維護民族的尊嚴,還是要從事危險和榮譽的行動,全體都會用矛敲擊著盾,發出巨大的響聲,以表示對會議的熱切讚美。日耳曼人經常隨身攜帶武器來開會,此時最值得擔憂的就是心誌不堅的群眾被不合的言辭和大量的飲酒所催動,拿出武器來宣示他們憤怒的決心,並且擺出不惜一戰的姿態。我們可以回想一下,波蘭的議會經常發生流血事件,逼得人數眾多的黨派屈服於狂暴而激情的小組織。(我們古老的議會需要投票表決的案子不多,但是上議院議員最大的問題,就是武裝的隨員太多。)日耳曼人在危險的時刻選出部落的領袖,要是局勢非常嚴重而急迫,幾個部落可以共同推舉一位將領,最勇敢的戰士會受到提名,以身先士卒而不僅是發號施令的方式來指揮同胞投入戰場。他的權力受到很大的限製,但還是難免遭人疑忌。這個權力會隨著戰爭的結束而終止,日耳曼部落在平時並不承認任何最高領袖,不過,在一般的會議上會指派“諸侯”(譯注:歐洲君主國的“諸侯”是貴族階級的頭銜,層級有時比公爵高,而且一定會有封地,像日耳曼就有很多的選侯國。),負責在各自的區域之內執行法律,也可以說是調解糾紛。在選擇這些行政官員時,家世和功勳同樣的重要,聯合政府會派給他們衛士及一個百人議會。早期的諸侯享有卓越的地位和榮譽,羅馬人會用合法的頭銜來向他們表示敬意。從行政權力的運用,就可看出日耳曼習俗衍生的製度所具有的特點。諸侯在所負責的行政區域之內,操持著土地財產的絕對權力,同時根據一種劃分方式,每年重新加以分配。但是他卻沒有處死、監禁甚至毆打公民的權力。一個民族如此保護人身的權利,而不重視他們的財產所有權,造成的結果必然是他的人民完全無視於勤奮的工作和技藝的學習,但是會受到高度的榮譽感和責任心的啟發和激勵。日耳曼人隻尊重那些加諸自己身上的責任,士兵以藐視的態度抗拒行政官員的權力。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亞誌》這本書中提到:“出身高貴的青年若沒有列入著名領袖的忠誠戰友名單中,去奉獻他們的武力和服務,就會感到慚愧。這些忠誠夥伴之間進行著高貴的競爭,以便受到領袖的尊重,而獲得更高地位。領袖之間的競爭,在於獲得多少英勇的戰友。永遠被一群精選的青年所圍繞,就是領袖的驕傲和力量,在和平時這些人是他的裝飾,在戰爭時這些人是他的保障。這些英雄的榮譽會散播開來,超越部落的狹隘範圍。禮物與使者被送來懇求得到他們的友誼,他們使用武力帶來聲望,保證所讚助的黨派獲得勝利。領袖的驍勇善戰若在危險的時刻被其戰友超越,他會感到極不光彩;從戰友的立場來說,若無法與領袖同樣的驍勇善戰,更是個人最大的恥辱。領袖在戰場上被擊倒而他卻全身而退,這是一輩子洗刷不掉的汙名。保護領袖的個人安全,用自己的功勳當戰利品來裝飾他的榮譽,這是他們最神聖的責任。領袖為勝利而戰,戰友為領袖而戰。最高貴的戰士,即使本鄉本土太平無事,也要趕赴遙遠的戰場,保持人多勢眾的隊伍,去踐行他們永不服輸的精神,以冒險犯難來贏得聲名。戰友向慷慨的領袖要求獎賞,隻有久曆戰陣的駿馬,沾滿血跡和贏得勝利的槍矛,才是合乎戰士身份的禮物。領袖要表現自己的好客,在簡單的餐桌上擺滿豐盛的食物,來款待這些英勇的戰友。唯有戰爭、掠奪、友情,才能保證他們的予取予求。”當然,這種製度偶爾會使共和政體積弱不振,但整體而言,卻能激發日耳曼人在性格上的活力,使這些野蠻人易受影響的德行日趨成熟,以至於信仰和英勇、好客和禮節,在接著而來的騎士時代受到世人的矚目。據一位才高八鬥的學者宣稱,領袖將最早期的采邑作為贈予勇敢戰友的最光榮的禮物,等到征服羅馬的行省以後,則以一種帶著類似效忠職責與軍事服務的方式,將獲得的土地加以分配,因而產生了很多蠻族的地主。這種狀況與古代日耳曼人的原則相抵觸,他們喜歡互贈禮物,但不會形成雙方義務關係的負擔。“在騎士時代,更恰當地說是浪漫時代,所有男人都很勇敢,婦女都很貞潔。”貞潔是比勇敢更難保持的德行,這一切隻能靠古代日耳曼的婦女實現。一夫多妻製除了諸侯之間,一般並不常見,目的在於鞏固聯盟關係。習俗而非法律禁止離婚,將通奸視為無法赦免的罪行來加以懲處,(通奸的淫婦會被人用鞭子抽打著趕過村莊,不管有錢或是美貌都無法獲得同情,也找不到第二個丈夫。)基於先例和風氣,誘拐婦女也被視為不正當行為。我們很清楚地看出,塔西佗很坦率地拿蠻族的美德懿行和羅馬女士的淫蕩敗德來做比較。嚴格說來,日耳曼人的婚姻生活,在某些方麵已經形成一種忠誠和貞潔的風氣。文明的進步可以緩和人性的凶惡性格,但是對貞潔這種德行產生不了正麵作用,因為引起不貞的原因在於心靈的軟弱。要是一味在兩性的交往上琢磨,就會讓優雅的生活開始腐化,愛情的欲念轉變為難以控製的熱情,就會產生危險,要是被蒙蔽的話後果更為嚴重。優雅的服飾、動作和姿態,增加美麗的誘惑力,經由想象力,更加重了感官的刺激。奢華的歡娛、午夜的擁舞和淫亂的景象誘惑女性,增加了紅杏出牆的機會(奧維德用200行詩來研究最適合談情說愛的地點,最後,他發現在劇院最容易找到羅馬的美女,也最容易打動她們的芳心。)。要是拿這種危險的環境做個比較,蠻族未施脂粉的婦女,因貧窮、孤獨,以及需要辛苦照顧家庭生活,在貞節方麵更為安全可靠。日耳曼的茅舍,四周敞開一無遮蔽,對於配偶的忠誠,卻比波斯後宮的高牆、門閂和太監更為安全。除了這些理由,還要基於榮譽的天性,日耳曼人以尊敬和信任對待婦女,每逢重大情況必與她們商量,欣然承認在她們的心胸之中存在著比男子更高的尊榮和智慧。日耳曼的女性中有些解讀命運的人,像是巴塔維亞戰爭的維利達(譯注:維利達是當時有預言能力的處女,也可以說是女巫。),以神的名義統治著日耳曼最凶狠的國家。其他的女性雖然沒有被當成女神來崇拜,卻被尊為與士兵完全平等的戰友。她們從結婚典禮開始,一生都與丈夫安危與共、榮辱同當。(結婚禮物是一對公牛、馬匹和武器。塔西佗用華麗的文體來敘述這種題材。)在日耳曼人大舉入寇時,蠻族營地充斥著成群的婦女,無論是聽到刀兵相接的聲音,看見各種殺戮毀滅的場麵,甚至自己的丈夫和兒子受到重傷或死亡,她們仍然鎮定如昔,毫無畏懼之心。過去發生很多次這樣的狀況,日耳曼的軍隊已經喪失作戰的勇氣,因為婦女寧死也不願當奴隸,所以又被趕回去拚命到底。要是大勢已去,她們知道如何用自己的手,為自己和兒女做一了斷,以免受到勝利者的侮辱。(條頓人的妻子在全家自行了斷以前,也會投降,條件是她們願意做灶神處女的奴隸。)這樣的女強人真是令人欽佩,但說實在話,她們既不可愛也讓人無法感受到愛,要與男人一比高下,就得拋棄迷人的誘惑力,那就是女性的嬌弱和溫柔。日耳曼女人發自內心的驕傲,教導她們要壓製各種柔情,以爭取榮譽。女人的最高榮譽就是貞操,這些精神昂揚的女性的情操和品行,可以視為民族特性的成因、結果和證據。女性的勇氣,不論是由狂熱所激發還是習慣所確立,在隱約之間對男性並不完美的模仿,表現出那個時代和民族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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