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寬容的宗教信仰(1 / 1)

皇帝和元老院的宗教政策,受到開明意見與迷信習俗的欣然支持。各種宗教儀式在境內流行,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它們是同樣的真實;對於哲學家來說,它們是同樣的虛妄;對於地方行政官來說,則是同樣的有用。如此忍耐所帶來的結果,不僅是彼此間的寬容,更重要的是宗教上的和諧。那個時代民眾的迷信行為,不會產生神學上的對立而引起彼此衝突,也不會因思想體係的束縛而使身心受到限製。虔誠的多神教教徒不僅喜愛本鄉本土的宗教儀式,也認同他人對世界上不同宗教的信仰。(沒人能像希羅多德(484 B.C.—430 B.C.,希臘史學家)那樣,把多神教的真實情況描繪得栩栩如生,休謨(1711~1776 A.D.,英國哲學家和史學家,為著名的不可知論者)的《自然宗教史》引用很多,波舒哀(1627~1704 A.D.,法國天主教主教和神學家)的《世界通史》表示不同的意見。埃及人的行為中,顯示出隱約的不寬容精神。基督教及猶太教則是很重要的例外,需要以專章進一步說明。)就這些信徒來說,恐懼、感恩和好奇的心理,一個夢境或某種預兆,遭遇到不如意事件的打擊,甚至是長途旅行所產生的阻礙,都會讓他們的信仰更為堅定,祈求更多神明的庇護。異教徒神話的架構非常淺薄,雖混雜著各種不同的材料,還不致形成矛盾和對立。所謂的聖賢豪傑和英雄人物,莫不與鄉土休戚相關、生死與共。這些使國家建立權勢和名聲的偉人,即使沒有受到世人像對神祇一樣的膜拜,至少也會獲得讚揚和尊敬。泛神論認為千山萬水都具備神性,默默地在所在地區發揮它們的影響力。羅馬人祈求台伯河不要降災,就不該嘲笑埃及人為了祈福而向尼羅河呈獻大量祭品。就物質方麵而言,自然界可見的力量、行星和元素,在整個宇宙是完全一樣,毫無區彆的。精神世界看不見的主宰,無可避免地由同一模式的傳說和寓言所鑄造而成,無論是善與惡,都有各自的神祇來作為代表。每一種技藝和職業的背後也都有他們的守護神,無論經過多麼長久的世代傳承、相隔多麼遙遠的國家,這些神祇所顯現的性質,全都和被保護者的特定需要有關。不論是哪一種係統的神界,在發展的過程和利益的歸屬上都會產生對立,要依靠一位至高無上者來調停。經過長時期的教化認同和頂禮膜拜,這位神祇逐漸被提升到極度完美的崇高地位,成為“永恒的天父”和“全能的君主”。(有關奧林帕斯神族統治的階級、勢力和權柄,在《伊利亞特》第十五卷有詳儘敘述。我指的是希臘原文,因為將《伊利亞特》翻譯成英文的波普先生已改進荷馬的神學體係,自己卻不知道。)古代的宗教精神是如此的溫和包容,以致各個民族對於崇拜的儀式,隻關切相互的雷同,而不在意彼此的差異。希臘人、羅馬人以及各地的蠻族,儘管他們各自信奉的神的名稱不同、敬神的儀式相異,但當他們在祭壇相遇時,很容易就能感受到他們實際敬奉的是同樣的神靈。荷馬的史詩所敘述的神話故事,賦予了古代世界的多神教一個瑰麗而通用的規範。(根據德·貝爾的說法,高盧在1到2個世紀之內,本土的神祇就出現墨丘利(財富之神)、馬爾斯(戰神)、阿波羅(太陽神)等稱呼。)希臘的哲學家是從“自然人”而不是從“神”演繹出倫理學和道德規範的。當然他們也曾抱持非常嚴肅的態度,沉思冥想神性的存在,經過深入的探討,明了人類的理解力雖然很強大,但是在這方麵卻極為有限。(西塞羅的名著《論自然》就是很好的證明,哲學家對這方麵的意見,不僅誠摯而且精到。)4個最知名的學派,斯多噶學派和柏拉圖學派致力於協調理性和虔敬之間利害關係的衝突,他們留給世人超凡入聖的明證,就是“原道”的存在和完美。但是,由於對物質的創造無法表達,斯多噶學派的哲學家在這方麵的成果不彰;相反的是,柏拉圖和其門徒強調屬靈層次的神性,脫離物質進入觀念的領域。學院學派和伊壁鳩魯學派很少討論有關宗教方麵的問題。前者重視虛懷若穀的科學精神,對上帝之國的天意抱持懷疑的論點;而後者以無知為由,全盤否定上帝之國的存在。受到競爭的鼓勵而產生的研究精神,也隻有在自由的環境裡才能生根茁壯,再經由哲學大師的倡導,成立眾說紛紜的學派。純樸的年輕人從世界各地湧入雅典,這裡也和羅馬帝國的其他學術中心一樣,教導大家要對世俗的宗教采取否定和排斥的態度。不過,說實在的,怎麼可能要哲學家把詩人所杜撰的故事,或者是上古流傳的事理不明的傳說,當作真理來建立對神明的信心?也不可能把“凡人”當成神來崇拜,事實上有些“凡人”的行為並不是很光明磊落,不僅不該受到敬拜,反而應該受到蔑視才對。為了反對這些毫無價值而又受到崇拜的偶像,西塞羅不惜自貶身價,用真理和雄辯當作針砭的工具。倒是琉善(譯注:琉善(120~180 A.D.)是希臘修辭學家和諷刺詩人。)的諷刺詩更有效,變成破除迷信的利器。一個社會文明水平較高的階層,難免對平民的迷信行為發出藐視的私語。極有聲望的文人雅士,同樣也不願故土的神明被揭穿,甚至受到公眾的訕笑和攻擊。(在反對宗教信仰的時代,我認為迷信、夢幻、預言和神怪不會喪失蠱惑人心的力量。)縱使安東尼時代反對宗教信仰的潮流甚囂塵上,但依然考慮到了祭司階層的利益,以及民眾在精神上的寄托。古代的哲學家在作品和語錄中,強調理性應有獨立自主的尊嚴,但他們的言行卻莫不符合法律和習俗的規範。他們眼見凡夫俗子的各種謬誤,不禁露出一絲憐憫和無奈的苦笑,隻能心甘情願地奉行祖先的祭典,不時到廟宇去參拜神明;還得在聖潔的長袍下掩飾住無神論的心意,裝模作樣地參與各種迷信的場合。賢達之士不會為世俗的信仰和宗教而爭辯不休,更不會像愚蠢的民眾那樣涉身其中。他們在踏上利比亞(譯注:利比亞是希臘神話裡的女英雄,她和海神生有二子;阿非利加的利比亞就是以她來命名。)、奧林匹斯山和朱庇特神廟祭壇時,心中雖不以為然,但外表仍呈顯恭敬神色。(蘇格拉底、伊壁鳩魯、西塞羅和普魯塔克,曾不斷教誨大家對本土和人類的宗教要有虔誠的尊敬之心,而伊壁鳩魯的行為更可以作為楷模。)若說羅馬的議場衍生出宗教迫害的動機,這點實在讓人無法理解。很多高階官員本身就是哲學家,雅典的學院把法律傳授給元老院,這些人對迷信有根深蒂固的成見,執行政令不會受到宗教信仰的蒙騙。元老院已經把世俗和教會的權力集於一身,不可能為野心和貪婪所驅使,他們選舉最賢明的元老院議員擔任祭司,皇帝本人身兼大祭司的職位。他們不但重視宗教帶來的利益,也明了與世俗政府之間的關係,要把公眾的祭典節慶作為教化人民的工具。為便於推行政令,他們也使用各種占卜和預兆的手段;為鞏固社會的安定,他們聲稱偽證罪會受到神明的懲罰,不管今生或來世都逃不掉法條的追訴。(波利比阿很感慨地提到,在他那個時代,這種對神明的恐懼已失去效果。)所以羅馬的官吏和議員承認宗教具有莫大的價值,即便是名目雜亂、無奇不有的儀式,他們也深信終究還是有益於世道人心。因此,每一個國家和鄉土的崇拜儀式,經過時間的發展和經驗的累積而為眾人所接受。被羅馬人征服的國家,原來壯觀的神像和華麗的廟宇,經不起貪婪的搜刮(敘拉古、他林敦、安布拉基亞和科林斯這些城市都得到這種悲慘的下場。)和無法顯現神威而日益沒落,但遠古遺留的宗教實體,仍一如往常受到羅馬的寬容和庇護。看起來隻有高盧行省似乎是個例外,德魯伊(譯注:德魯伊教是古代高盧和不列顛等地的凱爾特人所成立的半宗教組織,由一批有學識的人員擔任祭司、教士和法官,負責各族的祭典和法庭審判等工作。)教徒掌握很大的權力,提比略和克勞狄兩位皇帝在位時,以廢除活人祭祀為借口大力加以鎮壓,避免未來可能的危險。但是祭司本身以及神祇和祭壇,仍安全地保存在隱密處所,直到異教完全被根除為止。羅馬是偉大帝國的首都,全球各地的臣民和異鄉客絡繹不絕到來,引進他們在本土信奉的宗教,並持續在此祭祀各自的神明。帝國的每一座城市都希望維護古老宗教儀式的純淨,元老院也運用權力,阻止異國的儀式不致泛濫成災。埃及的迷信風氣格調很低且使人墮落,經常受到查禁,祀奉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寺廟常遭摧毀,信徒被驅離羅馬和意大利。(羅馬建城後701年(53 B.C.),元老院下令摧毀祭祀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廟宇,由執政官親自動手。愷撒去世後,公家出錢修複。奧古斯都在埃及時,把塞拉比斯尊為主神,等他回到羅馬,卻又禁止祭拜埃及神祇。不過,在他統治期間,百姓還是盛行供奉埃及神明,一直到提比略即位,才采取嚴厲壓製手段。)冷酷無情卻執行不力的政策,終究擋不住宗教狂熱。被放逐的人員偷跑回來,改宗的信徒反而增加,重新蓋起的神殿更加金碧輝煌。最後,塞拉比斯和伊西斯在羅馬神祇中占有一席之地。這種情形當局並非放縱不管,而是宗教的寬容政策沒有背離政府所秉持的古老原則。在純樸的共和國時代,羅馬的軍隊常常特派一位使節,把自然女神希布莉和醫藥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迎進國門,(譯注:羅馬軍隊圍攻敵人城市時,會向敵人的神祇許願,請求城市的保護神放棄對該城的保護,條件是攻克後將這些神明迎進羅馬的神廟,繼續享受人民的祭祀。)並承諾給予其更多尊榮,來誘取城市守護神放棄對這兩座城的庇護。此種做法幾乎已成慣例,羅馬逐漸成為帝國臣民共有的聖殿,這座城市給予人類所有的神明以自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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