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意義下,“知”的真正對稱便是“感”,所以我們要在這裡插入“感”的說明。指“感”這個詞的概念始終隻有一個否定意味的內容,即這樣一個內容:那出現於意識上的東西不是概念,不是理性的抽象概念。在此以外,不管它是些什麼,就都隸屬於“感”這概念之下。[感] 這個概念有著廣泛無邊的含義圈,所以可包括一些極不相同的東西;如果人們還沒認識到隻有這些東西在這否定的意味上不是抽象概念這一點上是互相一致的,還決不能理解它們何以能類聚在一起呢?因為最不相同的,甚至敵對的因素都並存於這一概念中,相安無事;例如:宗教感,快適感,道德感,分為觸著感、痛感、色彩感、聲音感、諧音感、不諧音感的各種身體感,仇恨感,憎惡感,自滿感,榮譽感,恥辱感,正義感,非正義感,真理感,美感,有力感,軟弱感,健康感,友誼感,性愛感等等等等。所有這些“感”之間,除了否定意味的共同性,即全都不是抽象的理性認識這一點外,根本沒有任何共同性。這還不算,最為觸目的是人們把空間關係先驗的直觀認識,甚至把純粹悟性所有的先驗直觀認識也置於這一概念之下;或是說每一認識,每一直觀,隻要僅僅是直觀地意識到的,還沒有在概念中沉澱的,都是人們感到的。這裡為了說明起見,我想從新出的著作中舉幾個例子,因為這些例子對於我的解釋是非常巧合的一些證明。我記得在歐幾裡得德譯本的導論中讀過這樣的話,意思是說人們應讓初學者在講課之前,先繪製幾何圖形,以便在未從講課獲得完整的認識之前,先就感到幾何學的真理。同樣,在席萊爾馬哈所著《倫理學批判》中也談到邏輯感和數學感(第339頁),還談到兩個公式間的相同感或不同感(第342頁)。此外,在滕勒曼著《哲學史》第一卷第361頁上也這樣說:“人們感到那些錯誤推論是不對的,但又找不到錯誤何在。”[總之,] 人們一天不從正確的觀點考察“感”這個概念,不認識那唯一構成其本質的否定意味的標誌,那麼,這概念,由於其含義圈過於廣泛,由於它隻有否定的意味,完全片麵規定的,貧乏的內容,就會不斷引起誤會和爭論。在德語中我們還有意義頗為相近的感覺(die Fmpflndung)這個詞,[也足以引起混淆,] 所以指定這個詞專用於身體感,作為“感”的一個低級類彆,那或者更要適當些。“感”這概念,既和其他一切概念不成比例,無疑的有著下述這樣一個來源:一切概念——凡是詞所指及的也隻是概念——都隻是對理性而有,都是從理性出發的;所以,人們以概念說話就已經是站在一個片麵的立場上了。可是從這樣一個立場出發,近於我的就顯得清楚明白,還要被確定為肯定的方麵;遠於我的就含混不清了,並且隨即也就隻計及它的否定意味了;所以每一民族都稱其他一切民族為外國人;希臘人稱其他一切民族為夷狄,凡不是英國或非英國的,英國人都稱為“大陸”和“大陸的”,基督教徒稱所有其他的人為異教徒或多神教徒;貴族稱一切其他的人為“小民”;大學生稱一切其他的人為市儈,如此等等。這種片麵性,人們也可說是由於驕傲產生的固陋無知,聽起來儘管有些特彆,競要歸咎於理性自己;因為理性用“感”這一個概念來包括任何樣式的意識內容,隻要這內容不是直接屬於它自己的表象方式的,即是說隻要不是抽象的概念[就都包括在內]。理性為了這種作法,由於它沒有通過徹底的自我認識而弄清楚自己的工作方式,直到現在,還不得不看到自己領域內發生的誤解和混亂而自食其果;不是現在竟還有人提出了一種特彆的“感”的能力,並且還在為之構造理論嗎?
第一篇 世界作為表象初論 §1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