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持偵查許多重大案件時,我往往根據現場的線索而推斷出偵查的方向,破案後有些人以為我有第六感,私藏一顆水晶球。我常常告訴同事,這不是第六感,隻不過是邏輯,演繹和推理的綜合結果而已。天下事都有前因後果,有其因必有其果;未卜先知則要看個人的智慧和經驗,一般人卻以為這是第六感。就如偉大的科學家,如楊振寧,李政道及何大一等,他們能預測其專業領域的發展,是基於自己的背景及經驗。我們能預測刑事偵查的結果,也是因為我們回溯自己的經驗及所學之故。憑經驗預測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是,如果多次的預測都證實準確,個人就會被神化,會被人認為能與鬼神和幽靈通話。有些美國人常說我能與死者交談。事實上,我的確能與死者溝通,但是並非透過言語——被害者屍體的位置會說明生前是否曾經與凶嫌打鬥過;屍體僵硬程度與屍斑則告訴我死亡的時間;屍體上的微物分析則透露凶嫌剖繪。這些皆非言語溝通,但都可以提供訊息,屍體在衣櫃裡,地下室,或地毯上都有不同的原因。白天公忙,沒有時間深思,我通常在獨自開車,或是在更深人靜時靜靜思索。這些時候,我的思路最活躍也最集中,才能組合所有的線索,加以解釋或猜測,可能出現一種猜測,也可能是幻覺,有人就說是“托夢”,畢竟,“夢中申冤”就是古代的嫌犯剖繪。一九九○年,康州的陪審團在一宗缺乏屍體的案件中將嫌犯定罪,這個案件後來不但被寫成書,還被好萊塢拍成多部電影和電視節目;節目中我被描繪成一位有第六感的鑒識人員;是耶非耶?請我從頭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