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臘月在刑部的讞審中,紫柏遭受了杖擊與竹篦的酷刑,但他毫不屈服。法官在權貴的授意下,必欲置紫柏於死地。四天之後,法官再將紫柏帶到刑堂,當麵宣讀罪狀並判定刑期。至於是何樣的刑期,史載不詳,但決不會太輕。明代對詔獄的犯人,被判有罪的,最重是殺頭,99lib?最輕的也是蠻瘴地區充軍,並終身不赦。宣判的頭一天,紫柏似乎已經知道了結果,因為他寫了一首《十四日聞擬罪偈》:從這首偈中,看出紫柏在大難臨頭時心情的平靜,而且可以肯定地說,他做好了接受一切後果的精神準備。當夜,他還寫了一首七絕《憶卓老》:卓老即明末另一位思想狂人李卓吾。此老在張居正當政時,曾當過三年的大理知府,茲後就拋家彆子,雲水天涯,過著半俗半僧的生活。晚年定居湖北麻城十八年,後遭人詬害,在北京通州被逮,卓吾不肯認罪,遂在獄中自殺。他的《焚書》《續焚書》兩部書,是明朝重要的思想文獻。紫柏在李卓吾自殺後的一年同樣在北京被逮。惺惺相惜,此時的紫柏寫詩懷念李卓吾,其心境完全可以理解。李卓吾並未真正地剃度,但在麻城卻一直住在庵寺中,過著出家人的生活。他收了不少女弟子,這一點,引起僧俗兩眾的反感,也讓恨他的人抓到了把柄。所以,他到死也是一個爭議很大的人。紫柏卻很欣賞並同情他,僅從這一點看,紫柏的慈悲已達到了無纖塵的境界。當法司定罪的第二天,紫柏便做出驚人的決定,他要在牢房中坐化。當他的幾位弟子聞訊趕來,他已沐浴更衣,坐定在蒲團,麵對追隨他的弟子,他從容念出九首偈,因這是紫柏的臨終文字,故在此全部錄出。偈詩九首,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從中可以看出紫柏疾惡如仇的性情,了脫生死的態度,去來無礙的禪風。大約法司給紫柏定罪,很重要的一條是“鼓動民眾反抗朝廷”,故偈詩中有“儘稱達老鼓風波”的句子。對此,紫柏是不承認的。所以,他以死來抗爭。臘月十六日,離除夕不到半個月。不堪受辱的紫柏,決計不肯在人間多待一天,自從參透禪關,修成金剛不壞的法身之後,生死的界限早已被紫柏打破。這個世間若能住就多住一些時候,不能住即刻就可以離開。紫柏念完偈語後,就坐在蒲團上微閉雙眼,在弟子們靜靜地注視下,他從容地坐化。這一年,他剛好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