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狼來也(1 / 1)

曆史大淵的開國元勳聞人冬烈曾無數次地提到那位百年前救大烆於水火中的大烆鐵血皇帝周長清,言語之中頗有恨不早生與君同世的憾意。曆史似乎特彆喜歡蕩陰山這個地方。在大烆曆史上發揮巨大作用一度讓北蠻鐵騎膽寒的蕩陰七城卻堵死了大烆最後的路。周長清以冷酷強硬聞名於史,十三年的戰爭打垮了哈裡莫也拖垮了大烆,窮兵黷武和好大喜功一樣適合這個一手開創隆武中興的男人。他對文臣武將也從不曾顯露真心。唯一例外的是那“十把刀”。令人尷尬的是人們隻知道大烆皇帝周長清有“十把刀”,他們組成了戰無不破的皇家近衛軍把北蠻趕回了蕩陰山,但關於“十把刀”到底是誰,卻好像被人為地抹去了。有人說“十把刀”就是皇家近衛軍各分部的代號,他們每個人身上都帶著鐵血皇帝賜的一柄玄黑長刀,也有人說他們是十個人,因為共同的信仰聚集在一起,效命於大烆。圍繞這個問題後世史家爭論不休,大烆史官秉筆如刀,就算殺頭滅門也不肯敷衍史實,可偏偏在這件事上含糊不清,凡有遇到提及,便以軍令中的代號寥寥數語帶過,仿佛刻意暗淡了他們在舞台上的燈火,使他們的麵孔在曆史的迷霧中無可捉摸。但總有心思細密的人從曆史的蛛絲馬跡裡尋到端倪。“十把刀”如同彗星般橫空出世,幾乎在勤王詔書下達的幾天內,迅速集結成了皇家近衛軍這支彪悍的部隊,死死拱衛著帝都,將北蠻一點一點地趕回蕩陰山,更是在最後決戰時一舉擊潰哈裡莫本部。此時的大烆雖損失過半,但完全有能力越過蕩陰山,徹底摧毀北蠻。可鐵血皇帝卻罷議,不許再提。“朕有刀十柄,鋒利無匹,今斬蠻人,十損七八,尚有誰能替朕殺賊!”那個時代本身就是個迷,太多的巧合被時空的大手拚湊在了一起。以至於後世的史學家無數次的產生錯覺——鐵血皇帝和北蠻君主的對決,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了。那時候周長清還是沒人關注的八皇子,哈裡莫也還在北蠻某個部落給貴族當奴隸。劉知府嘿嘿一笑,伸出三根手指。聞人道:“三百?”劉知府尷尬道:“三十人,這已是本知府未得調令的情況下能夠調集的全部兵力了。”聞人當即氣道:“蒼州城乃朝廷邊塞重鎮,劉知府又是朝廷從三品官員,怎麼可能隻調得來這麼點兵力?”鄭玉堂道:“這……蒼州實在地處尷尬,臨近皇都,故而官員的限製較之其他州縣更是嚴苛,三十名兵丁,說不定還得上一道賊匪為患的奏折,才敢調動。”馬誌道歎了一口氣,說道:“兩位大人,此事事關重大,可否容我等眾人考量一番,想得良策後,再行答應?”劉知府苦笑道:“嘿嘿,諸位壯士,非是本官強人所難,你們等得起,那五百頭惡狼可等不得啊,怕是多等得幾夜,我蒼州城北百姓……”聞人看了看一邊正在發呆的陳錦,這位大爺像是還沒長大的頑童一般,一向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毫無以天下為己任的想法,任你天塌了有高個子頂著,自己一身修為奇高,行事卻多憑好惡,聞人也知她性子,直言道:“喂,五百頭狼騎兵,打不打得過?”陳錦嘁了一聲:“你把他叫過來,莫說是五百頭,便是再加五百頭,姑奶……本少爺也殺給你看。但是這和護你到青雲山有什麼關係?咱們可先說好了啊,你自己不走正道,非得往哪險惡之地送死,我可不管。”聞人頓時有些傻眼。如月見罷,在一旁輕輕一笑,撫著阿莎的頭道:“我聽說漠北狼騎,是蠻人少有的精英兵種,蠻子自小和座下狼騎同吃同睡,心意相通,一上戰場,恣意撲殺,尋常馬匹見著兀先驚慌,亂了陣腳,便是我大烆陷陣士,都要讓他三分,我等修行之人,雖說身負絕學,但也不可不自量力,胡亂吹些牛皮。”阿莎點點頭,乖乖答道:“是,師姐。”陳錦一聽頓時心裡不痛快,道:“怎麼?你天羅的人做不來,就不許彆人做得?就不承認彆人能做到?哼,小爺我今天就偏要做給你看!”說著,一拉聞人就要往外走,邊走邊道:“囉哩八嗦這麼久,一點也不乾脆,苦著個臉像個什麼樣?走,我帶你去把他們都收拾了再說。”聞人無奈道:“你知蘆峰山怎麼走嗎你就拽著我?”陳錦一呆,道:“誒?你也不知道嗎?”經她這一鬨,眾人麵上都有了笑意,內堂終於不似之前那般尷尬,馬誌道讓大家都先坐下,既然已經決定要去了,那就得好好籌劃一番。“我一聽蘆峰山中最近有許多惡狼傷人這件事時,便覺得事情不太對勁,我清溪鄉離此地不遠,這蘆峰山也多有行過,莫說是尋常肉食野獸,便是山中野兔都少見,而且這群狼似乎能通人性一般,幾次上山的獵戶和斥候都有去無回,仿佛刻意不留活口一般,所以我才猜想這山中恐怕不是藏著狼這般簡單。”馬誌道壓低聲音說道,此時已是夤夜,他們一行三人摸著黑已經行到蘆峰山麓。按照之前的商議,先由陳錦趁著夜色到這山中探查一番,反正他們陳氏一族的饕餮血脈好處多多,三分像人,七分是野獸,夜裡也能看個一清二楚,且她本身修為奇高,連如月都不得不承認自己和她尚有不小差距,所以也不太怕,隻有聞人放心不下,硬要跟來,馬誌道也對此事頗感興趣,三人便趁夜色漸濃,一道前來。聞人將如月贈給自己的星辰輕輕舉起,探了探周圍的路,想起出發前,如月得知他也要跟著去後,忽然來到他閣間找他,一言不發丟給他一個大包裹後,也不多做解釋便離開了,等聞人打開一看,內裡裝的竟都是些天羅的奇巧道具,像隔音簾,蛛絲這類的小物件(如月口中不值錢的東西)儘給了他,這星辰也在其列,說是星辰,不過是一橢圓狀球體,不過一個巴掌大小,人手摸上時能夠兀自發光發熱(其實就是冬日裡阿莎用來暖手的東西),光芒也不甚耀眼,但是用在現在這種既需照明也不想暴露的情況卻也正好。包裹翻到底,尚有銀先生留下的一封信,信裡所說其他都是些打屁嘮嗑的閒話,唯獨關於自己那一身黑霧的解釋令聞人多了幾分心思。信裡說:“陳氏一族的力量體係和我中原神州是大不相同的,關於這一點你日後自然可以慢慢理會,你吞下的那柄刀相當於那陳姓女娃將自身血脈裡的力量給了你,這事有好有壞,這是饕餮的血,太過霸道,當時絕境裡貿然吞服,可解一時之難,但你自己也看到了,吞刀後你一個毫無修為之人能把那白眉一腳踏翻在地,卻也徹底失去了理智,成了一頭危險的野獸,還好你天賦異稟,刀刃不傷,兼我及時趕到將那黑霧逼出,不然就算是天賜金剛,也撐不住那麼烈的血,一時半刻逞完威風多半是要爆體而亡的。不過好處也是有,這一身烈血不是白在你四肢百骸裡走一遭的,它留下了類似種子一樣的東西,若是你日後有心要在武道上修行,一來你天賦卓爾,二來這顆力量的種子亦能助你事半功倍,境界和瓶頸的突破會更加容易。臨彆一言:收於皿中的黑霧乃是那柄刀最本源的力量,敲碎那盞皿便可再次放出使用,但若是你的實力還未達到一品,定然無法馴服,除非你還想變成那個野獸模樣,不然還是彆開為妙。”聞人將思緒拉了回來,他想著此間事畢,一定要好好盤問陳錦一番,他沉默片刻,低聲道:“所以你就猜此地的狼群其實是蠻子的狼騎?”馬誌道嗯了一聲,道:“我其實一開始也不敢確定,所以才問那鄭統領唯一一位回來的斥候身上是否有刀傷,狼騎所用的砍刀我素有耳聞,非是我大烆那種尋常快刀,而是一種帶著鋸齒和放血槽的凶惡兵器,這種刀其實不太鋒利,但是沉重異常,偏座下狼又是靈敏,最擅長撲躍,借著慣性往往一刀下去便能輕鬆扯掉敵人的盔甲。”聞人對這些事還真不甚了解,他無論是出外巡遊亦或是居上醫閣中,所見所識,全是和大烆有關之事,最近幾年蠻人那邊又有了蠢蠢欲動之勢,他才對此有些關注,但也遠不及馬誌道這般詳知,於是問道:“馬兄如此見多識廣之人,怎的甘於庸碌,在這小小蒼州城中買些字畫為生?”還好此時夜已深,馬誌道老臉一紅沒能被瞧見,道:“嘿嘿,聞人公子一聲馬兄,實在是太過抬舉小人了,此事結束後若我尚有命在,你還認我這個朋友,便喚我一聲老馬罷了。其實非是我自賣自誇,我幼時便在四裡八鄉有神童之譽,也多讀詩書曉些禮義,長而無聞,多年赴考無果,早已涼了這份功名的心,古人雲‘讀萬卷書,行萬裡路。’我便四處遊學,幾乎什麼職業都有涉獵,這次歸鄉裡想著最後一次赴考再試一試,沒想到路遇搶匪,將身上路資儘數掠去,沒奈何,隻好在此地逗留,陷此窘境。”馬誌道此話其實不假,中第確實是他的內心深處最強烈的欲望,但這願望其實並非他自己所想要的,而是他背負著神童的“美譽”,背負著一家人就算挨著辛苦也要“不令其勞作生產,專使其讀書。”的愧疚,不得不考取此功名, 偏偏多年不中,心中的淒苦隱忍早已積攢了幾大壇。聞人也不知該如何安慰他,隻拍拍他的肩膀,默不作聲。陳錦雙手抱在胸前,十分無語,這兩大男人貓著腰,不時低語,老馬臉紅聞人苦笑全被她看了去,心想這兩人原來一般矯情,便道:“慫成這樣,羞也不羞。”說罷雙手抓起地上的兩捧土,蓋到這兩人臉上,聞人和老馬二人還未及反應,冷不丁被摸了一臉的臭泥,聞人忙推開她的手,氣道:“作甚麼?好好地怎又欺負人!”陳錦白了他一眼,道:“你看老馬。”隻見馬誌道被陳錦抹了一臉泥以後,再接再厲,抓起泥往自己身上也抹去,見聞人看向自己,便道:“聞人公子,這你恐怕就不太懂了,狼群的嗅覺最是敏銳,陳公子此舉是在用地上的泥土遮去我們身上的氣味。”聞人眉頭一皺,他本就愛潔,此時要往身上抹泥,端的是讓他被狼咬三口還難受,但是想到不能拖累了身邊的同伴,還是硬起心腸來往身上抹了幾把。“噓,”聞人還未抹完,陳錦忽然道:“它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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