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上名字,我心裡舒坦了很多。總覺得,這事兒已經定下來了。那天晚上,我開始收拾東西。既然真的決定要跟肖瑋好聚好散,這房子是他的,我就沒理由再住下去了。我的東西不多,左右不過就是一些女人的衣服,首飾等等。其他的東西,電器之類的,肖瑋說我可要帶走,可我根本不想要。這些東西如果撤了的話,那麼房子就太空了,那就太傷感情了。收著收著,一開始我還能兀自鎮定,到後來,每收一件,我都會黯然神傷。這所房子,我住了四年,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