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把口供帶走啊?”我紅了眼眶,弱弱的看著這兩個警察,眼睛吧嗒吧嗒又要擠出眼淚來了。“這個不行,這是有法律效應的東西,不是誰想拿就能拿走的。”年長的警察無可奈何的看了我一眼,歎氣道。“真的不可以嗎?那我都找不到證據了!”我的嘴巴,癟了。不是我矯情,隻是,如今的我,早已知道,弱女子在這個社會上,才會博得更多的同情。那警察看著我,又歎了一口氣。“還有一個辦法,如果你打離婚官司需要用到這個的話,然後由法院出具一份需要采納證據的證明,下發給公安局要求配合,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把這份口供拿出來當做婚外情確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