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三四。”桃夭笑眯眯地看著她,三四看起來很高興的樣子,眼睛裡有種單純地遇到一個朋友的喜悅。“這裡平時就隻有你跟你爹?”桃夭又問。三四點頭。“我瞧著司府裡的人很少啊。”她又說。三四又點頭。“你在這裡多久了?”三四比了一個十字。桃夭驚訝道:“十年了啊,那你不是七八歲就來他們這裡做事了?”她點頭。“你平日裡除了喂馬,會出去玩麼?”桃夭隨口道,“這裡這麼大,人又這麼少,肯定很無聊吧?”她搖搖頭,在地上寫:“要照看好馬,不然少爺不開心。”“也不用時時刻刻守著它們吧。”桃夭撇撇嘴,“你家少爺還真不講道理呢。”她慌忙擺手,寫道:“少爺很好。少爺朋友少,他喜歡馬。”“你家少爺朋友少,所以把馬兒當朋友?”桃夭撓撓頭,“苗管家說少爺脾氣不好,那麼朋友少也是應該的……”她尷尬地笑笑,臉上隱隱泛起兩塊紅暈。臉紅?有情況……這副少女懷春的模樣,自然逃不出桃夭的眼睛,同時讓她對那還沒見過麵的司家少爺又多了幾分興趣。桃夭正要開口問少爺的事,卻被一個提著一大包東西來到馬場的老頭打斷了。三四見了那人,立刻起身迎了過去。“給你買了幾件新衣裳。”丁老頭喜笑顏開地對女兒說,“回去試試看合不合意。”三四指了指桃夭,對著父親比劃了一番。“就是她了?”丁老頭打量著桃夭,“還行,看起來不笨,就是年紀小點兒。”老頭還真不會說話,桃夭心裡哼了一聲,起來同他打招呼:“丁大叔吧,我叫桃幺幺,以後就在這裡做事了,之後還請您老多指教。”正說著,苗管家回來了,手裡拿著一疊文書,走過來看著他們三人道:“都見上麵啦,好好,不用我再介紹了。”說著又對丁老頭道:“以後桃姑娘就交給你們了,希望在離開之前,能讓她對一切都熟悉起來。”然後便是簽文契按手印,按契約上的條款,工作十天可休息一天,包三餐,平日裡若無特彆原因,不能隨意離開司府。苗管家將桃夭帶到旁邊的木屋裡,說讓她暫時跟三四住在一間房裡。一切看起來都十分順利,一天之內,不但有了可以賺錢的差事,還不用再繼續住在那間破屋子裡,也不用再吃柳公子煮的飯,生活突然有了曙光呀!桃夭跟苗管家說好,回去收拾完東西,明天一早就正式開始當司府的雜役。準備離開時,天已快黑儘了,跟丁家父女告了彆,苗管家很客氣地送她出去。快出馬場時,桃夭的餘光裡突然冒出來一個白乎乎的小東西。她扭頭看去,離木欄幾米開外地上,有個小雞仔大小的東西,圓乎乎的像個長滿白毛的麵團子,綠豆大小的眼睛不停眨動著,一對鳥爪子似的小腳每走一步都憤怒地踩一下,身上還長了翅膀,不過隻有右邊一隻,並且扛了半根不知從哪兒找來的折斷了的筷子,氣哼哼地朝馬場那邊的大樹走去。妖怪呀,桃夭盯著它。它似乎也突然發覺有人在看它,停下來,仰頭看著桃夭。不起眼的小妖怪罷了,懶得理會。桃夭移開視線,裝作什麼都沒看見,哼著小曲兒走開了。小妖怪也像什麼都沒發生似的,繼續氣呼呼地走自己的路。桃夭提醒自己現在是一個普通雜役了,不是什麼要緊妖怪的,擦肩而過就好。翌日清晨,桃夭準時出現在苗管家麵前。隻是臨出門時把她惡心壞了。柳公子跟磨牙還有滾滾,三個家夥跟要飯的一樣,可憐巴巴排在門口,柳公子揮舞著手裡的擦桌布,故意扭捏作態地喊:“以後我們一家大小就靠相公你養活了,一定要好好賺錢,記得按時回來交房租喲!我們會在心裡掛念你……的工錢呢!”這種賤兮兮的老妖怪就該讓雷神劈死才對……不過,暫時不用再看見那幾個討飯組成員的生活,還是很讓人期待的。當雜役的第一天,很快就過去了。苗管家親自帶著她在司府裡轉了一圈,告訴她哪裡是大少爺住的地方,哪裡是二少爺住的地方,哪裡又是廚房哪裡又是雜物房,哪裡可以去哪裡不可以去,交待得仔仔細細。不過,桃夭並沒有見到兩位少爺。苗管家說大少爺出門辦事,二少爺性子清冷不喜見人,多是在僻靜處讀書,萬不可打擾。之後的幾天,桃夭更是忙得連上茅廁的時間都沒有。原以為喂馬是件簡單事,卻不料裡頭有那麼多講究,丁老頭每天都扯著她巴拉巴拉地講,還要她記住每匹馬的名字與特性與口味,誰愛吃乾草料,誰得往草料裡加蜜糖,誰又得加點鹽,誰吃得涼誰吃得熱……所以這些還能叫牲口嗎?活脫脫的馬大爺啊!太多東西要記住,害得她非得拿個本本記下來,得空就要看幾眼背下來。想勤勞致富還是有難度的呀……而丁三四完全拿她當姐妹看待,但凡桃夭不明白的,她都會仔仔細細地寫給她解釋。晚上怕她冷,還把自己的暖壺早早放到她的被窩裡;白天有空時,還帶著她去廚房找好吃的。大概這姑娘在司府裡從沒有遇到過與自己年紀相當的朋友吧,所以對她好得無話可說。隻可惜她是個啞巴,不然,她一定是那種會跟自己的小姐妹頭挨頭躺在床上,借著窗外的明月光,捏著被子邊說一夜女兒家小心事的姑娘。雖然認識她沒幾天,桃夭能確定的是,丁三四這個丫頭確實有心事。她在偷看一個人!這幾天都是,一到落日時分,她就會跑到司府西麵那個叫“妄園”的地方去。其實就是個被圍牆圈成一個圓的壩子,牆上生滿碧草,野花零星其中,幾竿翠竹自牆內探出頭來,時不時飛下一片竹葉。她並不敢進去,即便妄園的大門並沒有鎖,她也隻敢偷偷摸摸地在圍牆外墊起幾塊夠站腳的石頭,站上去從圍牆上露出眼睛,屏息靜氣地朝牆內看。所以昨天當桃夭不聲不響地站到她身後扯了扯她的衣裳時,她嚇得差點滾下來。幸好圍牆裡的人沒有被驚動,依然端坐石桌前,一杯茶一本書。圍牆上多了一雙眼睛。桃夭眼力一貫好,她看到那個玉簪束冠長發過肩標準貴公子打扮的男人手裡,拿的是一本《孫子兵法》。不過,說他麵如冠玉似乎不夠,這個人會引起你注意的地方並不僅僅在一張耐看的臉,而是他整個人出現在你的視線中時,你隻會詫異於“不動如山”四個字居然會被一個二十來歲的活人表現得那麼好,仿佛連時間都在他身周凝固下來,麵對這樣的一個男人,總覺得連說話大聲一點都是冒犯。幸好司府人丁稀薄,傍晚時分的妄園更是人跡罕至,不然“掛”在圍牆上的兩個家夥就不能偷看得如此愉悅了。這男人真是賞心悅目啊,連翻書跟飲茶的姿態都格外好看,難怪丁三四這丫頭天天在這兒掛著!直到夕陽隻剩下最後一點,男子放下書,揉了揉額頭,丁三四才趕緊拽著桃夭跳下來,忙慌慌地把墊腳石搬開,然後趕在男人出來前一溜煙跑掉。不用猜也知道這位是誰了,司家大少爺出門辦事,那他自然就是二少爺了。馬廄前,丁三四的臉還是紅霞一片,心思恍惚地往食槽裡加草料。馬兒們呼呼地吃著,才不在乎這個喂養自己的人在想什麼。桃夭笑嘻嘻地碰碰她:“二少爺長得不錯啊。”她咬咬嘴唇,嗔怪般地瞪了她一眼,嘴角卻是藏不住的笑意。“托你的福,我可算看見咱家的二把手了。”桃夭壞笑,“你喜歡他呀?”她像被什麼擊中了,把草料一扔,手都顧不得擦便來捂桃夭的嘴。桃夭嬉笑著閃開:“喜歡就喜歡嘛,又不是啥見不得人的事。”她又急又惱,比劃著讓她千萬不要再說了。“好啦好啦,不說就是了。”桃夭吐吐舌頭,又道,“那樣一個男人,誰見了都歡喜。你家少爺叫什麼來著?”她左右看看,確定四周隻有馬沒有人之後,才蹲在地上,直接用手指在鬆軟的泥地上寫下了“狂瀾”兩個字,這應該是她寫過的最工整的兩個字。“司狂瀾?”桃夭“撲哧”一下笑出來,“名字跟人不配啊,他明明就隻是比石頭多口氣而已嘛。”她卻隻管看著地上那個名字臉紅。不能靠近他,但即便隻是寫他的名字也會忍不住滿懷甜蜜。哪怕隻是兩個字,相思好像也有了寄放。一個害羞的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時候,就是這種模樣吧,怕被知道,又盼著被知道。偷看二少爺的事,以前是丁三四一個人的秘密,現在變成了兩個人的秘密。從那之後,桃夭每個傍晚都要去妄園外幫她搬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