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忘忘實習的最後一天,我早早下班回家陪他。我們一起吃完飯,去海邊散步回來之後開始收拾行李。“拖鞋要帶走嗎?還是不帶吧,反正我還會回來。這件T恤要帶嗎?還是彆帶了,給你當睡衣穿吧。剃須刀呢?短褲和背心呢?”他反複自問自答,然後收著收著就停了下來,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像個小媳婦兒似的望著我說,“怎麼辦,其實我一點也不想走。”“那也沒辦法,你要回學校上課了。”我說。其實我也舍不得他,但是我習慣性表現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可是我們不能每天晚上一起散步了,不能早上一醒來就看見你了。”他一臉傷心。“我們可以視頻聊天啊。”“電影裡,不都是女主角舍不得男主角,哭天喊地嗎?我們怎麼就反過來了?”“那男主角還吻掉女主角的眼淚呢?”我翻個白眼說。“你哭啊,你哭了我就吻。”就算他居高臨下地看我,眼神也是溫柔的,而我總是叉著腰抬頭看他,他總說我,明明是個看起來柔柔弱弱的小姑娘,腦門上卻像刻著“我是大佬”四個字。其實,他不知道我隻是在他麵前狐假虎威,因為我知道他永遠都會包容我。雖然我確實是不舍得他,但也不至於哭吧,那多矯情。但我天生演技好,結果我還真就硬生生擠出兩滴眼淚來,王忘忘頓時就傻眼了。“你到底親不親啊,再不親就沒了。”我指著臉上快要滑到下巴上的眼淚說。王忘忘愣了幾秒,還是親了下來,我問他味道怎麼樣,他說就像小時候不小心舔到的鼻涕,然後他被我狠狠踹了一腳。那天晚上,他一直拖拖拉拉在房間裡耗到十點多才拖著行李箱下樓,我送他去公交車站。海風很大,月光很亮,他一直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望著我們在地上投下的影子,我踮起腳才到他肩頭,忽然感覺有點像日本電影《白兔糖》裡的鬆山健一和蘆田愛菜。每一輛公交車來的時候,他都找借口不上車,不是人太多了,就是人太少了,最後是被我推上車的,上車後還一直朝我揮手,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是生離死彆呢。當然,我明白王忘忘的小心思,他不過是想跟我多待一會兒。最初在上海見到王忘忘的時候,我可沒想過,這個身高180厘米的大塊頭居然也會有紅著眼眶,膩膩歪歪的時候,但是見他這樣,我也會有一種存在感和被依賴感。也許,每個人在愛情裡都會變得矯情和脆弱,這大概是因為對方有給你變矯情和脆弱的可能。送走王忘忘,我一個人披著月光吹著海風回公寓,推開門看著空蕩蕩的房子和隻剩自己衣物的衣櫥,心裡一陣失落。這時候王忘忘發來消息:我已經開始想你了。我在床上抱著枕頭回複他:我也是。“真想下車回去找你。”他說。我望著這句話,眼眶有點發熱,我曾寫過一句話,叫作“遇見對的人,才是特效藥,可治愈一切疑難雜症”。那天晚上,我深深地意識到,王忘忘就是我的特效藥,而療效是一輩子。王忘忘回學校第一天晚上,我失眠了。我忽然就想不起在遇見他之前,我獨自走南闖北的時光,數千個日日夜夜究竟是如何度過的了。仿佛同他在一起之後,我人生裡就隻有他了。淩晨三點半,我給王忘忘發消息:我睡不著。本來我隻是想留言,沒想到,他很快也回消息說他也睡不著,但又怕我睡了沒敢發消息給我,於是我們開始在深夜聊天。“你小時候有沒有印象深刻的事?”我問他。“有啊,小時候家裡不給零花錢,說窮養男富養女,夏天人人都有冰棍吃,我就跟著校霸當小弟,每天放學時他給我買一根冰棍。沒想到有一天,我剛撕開冰棍包裝袋走出學校就碰見我爸了,我嚇得手一抖,冰棍掉地上了。”“從小就給人當小弟,沒出息。”我說,“還有嗎?”“到了五年級我的身高開始突飛猛進,校霸給我當了小弟。”他說。“我才不信。”我說。“小時候你就沒有喜歡的女生嗎?”我故意問他。“沒有。小時候我隻有一個鄰居,叫小紅。 ”他說,“就是那個幼兒園開學跟老師報告說我上男廁所的小女孩。”“小紅好看嗎?可愛嗎?現在還有聯係嗎?”我問。“好看,可愛,沒聯係。”“你竟然覺得她可愛好看。”“那不可愛,也不好看……”“你小時候是不是喜歡她 ?”“沒有。”“肯定有!”然後,我們就這個究竟有沒有喜歡過小紅的問題,來來回回說了半個小時,等我困意襲來的時候,窗外的天已經透亮了。“好了,今晚就到這裡,下次再說小紅的事。”我說。“小紅是誰?我不認識什麼小紅。”我縮在被子裡一邊狂笑,一邊打字:“沒有小紅,還有小綠小白小花呢?”“沒有沒有,我的世界裡隻有你,從過去到未來,從遇見到永遠。”結果當天中午,我看到王忘忘發的朋友圈——女生吃起醋來,真可愛(pa)啊。我忽然有點同情他遇見我這麼一個無理取鬨的女朋友。但是有什麼辦法呢?誰叫你倒黴,這輩子都要栽在我手裡了。嗯,是一輩子。 自從到廈門工作以後,我就很少寫了。那天逛微博我忽然收到一封私信,是一本青春雜誌的編輯跟我約稿,我磨了兩天才交了稿子。其實在認識王忘忘之前,我已經開始給雜誌寫稿了,隻是因為業餘寫的也少,王忘忘知道我不僅是編輯還給雜誌供稿的時候特彆興奮。那時候我們還沒在一起,但他跟我要了我所有發表的故事來看,還說要當我的頭號粉絲,一有空就去報亭買有我文章的雜誌來收藏。我當時並未放在心上,現在想起來才覺得很可疑。“原來你從那時候就處心積慮地想追我啊?”我問他。王忘忘發來一個賤笑的表情後接著說:“被你發現了,但我還是你天下第一死忠粉,這一點永遠不會變。”我盯著這句話,心裡暖暖的。我決定繼續寫作,這樣才能讓王忘忘繼續當死忠粉,於是我們商量好,一個月寫一篇的話他就請我吃一頓大餐,以此類推。“我一定要發憤圖強,爭取有一天能吃到你求我不要再寫稿。”兩年後,我辭職做自由撰稿人,最多的一個月發表了15篇稿子,我在王忘忘麵前盤算著這十五頓要怎麼吃,他捂著錢包問:“你不是說要減肥嗎?”“你嫌我胖?”“沒有沒有,你連身上的肥肉都好看!”“我有肥肉?”“沒有!”“這十五頓飯還吃嗎?”“吃……”王忘忘雖然這麼說,但是我知道他其實很為我高興,吃飯的時候,他說希望我一直寫下去,他永遠支持我的理想。“我也支持你。”我說。“支持我什麼?”他一臉疑惑。“支持你永遠喜歡我啊。”我說完才發現,不知不覺中我被他帶著學會膩膩歪歪了,以前我明明是波瀾不驚、安之若素的高冷文藝女青年啊。“這個不勞你費心。”他說,“喜歡你,是我這輩子的主業。”這句話深得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