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宋明瞪起的眼睛,有些嚇人,石軍很心虛地解釋說,他是走到這裡才想起來,那個屠宰場非常隱蔽,一般人很難發現,上次他和布衣,要不是跟蹤那裡的工人,也根本發現不了;四人來到那個屠宰場,但除了門口的那條鋼絲繩還在,廠子裡卻空無一人,幾個人在那裡,又四處搜尋了一下,石軍發現,那廠子裡,不僅沒了人影,連那些屠宰的設備,也不見了蹤影,於是他就給毛義打了電話,讓毛義幫忙聯係當地派出所,看一下那個廠子歸誰所有,電話打出去沒多久,一輛警車閃著警燈,就開了過來,警車停下以後,從車上下了一個年輕的警員,布衣走上前,主動和他打了招呼,那個年輕的警員告訴布衣,礦區歸邁穀東郊警署前進派出所管轄,因為他才到派出所不久,對這個地方也不是太熟,他看了一下布衣所指的地方,然後打電話問他的同事,但因為這個地方廠房大都相同,他很難找出其獨有的特點,向同事描述,因此他同事也不敢校準,布衣所指的那個屠宰場,到底是誰的,後來有個老警員,又開車趕了過來,老警員在派出所,曾乾過爆炸物品專管員,因此對礦山的情況比較了解,他來到以後,一下就說出,那個礦石加工廠,原來的業主廠主的名字,那個業主名叫做米耐爾,但經過蘭花集團,大規模的收購以後,他也不知道,米耐爾是否已將該廠出售,於是宋明等人,就來到蘭花集團,在蘭花集團的財務處,有一個收購總台賬,在收購的礦主名單中,他們找到了米耐爾的名字,這說明那個廠房,已經被蘭花集團收購,宋明就讓布衣問會計,蘭花集團,是否又將那個廠房租給彆人,會計就又拿出了,另外一個檔案盒,那個檔案盒裡,全是蘭花集團,向外出租廠房或門市的信息,宋明等人翻閱了一下那個檔案,在裡麵並沒有找到,該廠房的出租記錄,這讓宋明十分疑惑,既然那個地方,已經被蘭花集團收購,沒有蘭花集團的允許,怎麼可能讓彆人,隨便占用?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會計找來了該集團的冷副總,但冷副總也不知道,有人租用過那個廠房,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宋明就問冷副總,蘭花集團將那些企業收購以後,是否就把那些企業的廠房,往那一扔,就沒人管了。冷副總告訴宋明,那個地方,其實也沒有什麼好管理的,蘭花集團將那裡買下來,隻不過是作為資源備用庫,因為現在根本用不著,所以才在那閒置,即便是閒置,也並非是完全不管,蘭花集團有十個保安,分成兩個班次,隔三差五的就去那裡巡邏,宋明聽到這個消息,就讓冷副總,把保安隊長叫來,因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那個黑屠宰場,在那裡生產了,至少半年以上,他們在那,營業了那麼時間,保安巡邏的時候,不可能發現不了;宋明猜想的果然沒錯,保安隊長被找來後,他對那個黑屠宰場,果然知情,保安隊長告訴宋明,半年前他們巡邏的時候,見那裡偶爾有人出入,就進去查看過,黑屠宰場的老板,當時告訴保安,他占用那個地方,是經過他們蘭總首肯的,後來,保安隊長把此事,向蘭花集團管安全的左副總,進行了彙報,左副總後來反饋回來消息,這事他已經向蘭總核實了,蘭總說情況確實如此,於是宋明等人又找到了左副總,左副總對此事果然了解,他告訴宋明等人,那個黑作坊的老板叫維爾吉森,大約20年前,蘭總搞房地產搞開發的時候,在動員老百姓拆遷方麵,吉森曾為他立過汗馬功勞,後來吉森因為故意殺人被抓,蘭總還找人幫他協調,最後他才被判了死緩,據吉森本人講,他在監獄裡,總共待了十八年,中間兩次減刑,應該是前年才放出來,回來以後,吉森一直在家務農,有時也在周圍的鄉村,收點土雞、鴕鳥,殺了以後賣肉維持生活,這兩年攢了點錢,就想把這個生意再做大點,想開個屠宰加工廠,但卻因為沒有合適的廠房,就向蘭總提出,想借用一下蘭花集團,再東郊礦區的廠地,東郊那些廠房,本來就是在那閒著,而且早晚都得拆除,因此,蘭總就答應,讓吉森隨便用,而且願意用哪個用哪個,至於吉森的具體身份,以及他住在什麼地方,不僅左副總不知道,蘭總對他,同樣也一無所知,但這個問題,對宋明等人來說,已經不是問題,因為他們知道了,維爾基森的名字,加上吉森還有前科,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他們很容易就查到了,吉森他的身份信息:威爾吉森,男,1956年7月8日出生,戶籍地是芭提雅市黃土嶺鎮土門子村。這個戶籍地址,宋明看著很眼熟,他皺著眉頭思索了一下,終於想起,葛大壯身份證上寫的,應該也是這個地址,吉森和葛大壯竟然是同一個村的,這一點倒是有點出乎他的意料,但從這一點分析,葛大壯每次從流沙河回來,都把車開進了礦區,他去的地方應該就是,吉森的這個黑屠宰場為了找到吉森,宋明等人在公安網上,查了一下他的活動軌跡,從吉森活動軌跡來看,他最近一個月,在邁穀開過房,到銀行取過款,在一周前,坐火車去了芭提雅,應該是回了他的老家;有了這些線索,宋明等人決定,到吉森的老家走一趟。芭提雅市位於曼穀的東南,和流沙河縣毗鄰,黃土嶺鎮屬於,芭提雅市的東部山區,是全市有名的貧困鎮,土門子村,又是黃土嶺鎮最窮的地方,那裡雖然叫土門子村,卻沒有多少土,山是石頭山,地也是石頭地,這就是石門村貧窮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