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曉峰與畢一傑走出審訊室,帶著警員坐上警車,四十五分鐘後來到了橡石路,很快找到了劉平口中工作的工地,還有工地對麵的阿胖飯館。 飯館夥計對劉平與李梅梅兩人很有印象,因為那天晚上他們在飯館裡聊了很長時間,都十一點了,飯菜涼了,兩人還不離開,最後還是在飯館老板提醒下才離開。因此,當警員拿著劉平與李梅梅照片時,夥計一下就認了出來,並說明兩人當時坐著的位置還有離開的時間。與劉平所述一樣,確實是十一點左右離開的。 畢一傑詳細問夥計:“他們是誰先離開的?” 夥計想了想說:“男的跑都來不及,那女的在飯店門口逗留了很長時間,由於時間晚了,我怕一個姑娘家出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