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羅阿田(1 / 1)

羅阿田。這是那個電工的名字。黃大媽不但喜歡八卦,而且記性很好,其他街坊都不記得那振林那個姓羅的徒弟,到底叫什麼名字,黃大媽卻記得很清楚。儘管這個名字,隻偶爾聽那振林提起過一次,黃大媽卻牢牢記在腦海之中,毫不遲疑就給警察報了出來。瞧那篤定的勁頭,顯得對自己的記憶力,極其有信心。這個傍晚,刑警們收獲豐厚,不但知道了羅阿田的名字,而且還給他畫了像。根據黃大媽和其他幾個見過羅阿田的街坊鄰居的口頭描述,岩門市局的技術專家,畫出了羅阿田的正麵像。純粹手工畫像,現階段,電腦畫像技術遠遠未曾達到成熟水準,為罪犯畫像,還得是純手工。不過國內已經有科研機構在嘗試了,估計用不了多久,電腦畫像的技術就會逐漸成熟,並且在全國公安機關推廣,對於刑事偵查,這是一個技術性的飛躍。岩門市局技術專家的水平相當高,畫出的畫像很像,經過黃大媽和其他幾名見過羅阿田的街坊鄰居反複辨認,確認這個頭像就是羅阿田。馬上複印,發給各單位,儘快找到這個羅阿田現在的確切住址,並且第一時間向市局重案大隊彙報此人的行蹤。與此同時,劉浪派人帶著羅阿田的畫像,前往鹽業公司,毛紡廠,金菊花園小區,大正街等地,尋找當年案發時可能見過羅阿田的目擊者,進行核對。不久之後,從金菊花園小區傳來消息,據門衛大爺的回憶,說有一段時間,羅阿田確實進出過他們小區,為幾乎新裝修的業主安裝水電。而這個時間段,正和趙萍在金菊花園小區遇害的時間段相吻合。羅阿田的嫌疑立即飆升到最高等級。在李作勇的堅持下,原本已經因為“偵查終結”而停止工作的專案組,再次運轉起來。當然,部分省廳支援的專家已經返回雲都,就沒有必要再請回來了。重新運轉的專案組,人員相對來說要精乾了許多,原本已經決定近期就向市裡向省廳彙報“結案”的周金沙,聽從了李作勇的建議,暫時把報告壓了下來。再給他們一點時間。不過周金沙也明白說了,最多再給他們三天。三天之後,如果他們還是抓不到所謂的“真凶”,周金沙就不等了,會直接按照原議上報。三天!聽到這個期限,王為不知為什麼,忽然很想笑。總是他給人家定三天的期限,這一回,也終於有人給他定三天期限了。但從下邊傳回來的消息,卻並不十分樂觀。已經查明,羅阿田就住在清源派出所的轄區之內,也屬於老街街區,和丁誌平所居的清源街一百六十二號隻相隔了兩條街區,直線距離不到五百米。雙方住得那麼近,丁誌平確實有可能和羅阿田認識,並且從羅阿田那裡學過武術。至於他們之間到底如何產生的交集,最後丁誌平是不是真的死於羅阿田之手,被羅阿田殺人滅口,那就隻有等把羅阿田請到公安局之後才能知道答案了。一開始,專案組內部的氣氛還是比較樂觀的。已經知道了名字,有了正麵畫像,而且還知道了住址,隻要這個羅阿田沒有提前跑掉,要抓他歸案應該不難。基本上隻要這邊一出動,他就隻剩下束手就擒的份了。至於說羅阿田是個“武術高手”,老實說,並不十分放在專案組的心上。現在畢竟已經是熱武器時代。武術神馬的,聽聽就好。然而清源派出所報上來的消息,卻一下子讓專案組這種樂觀氣氛降到了冰點。清源派出所彙報的消息也不多麼複雜,歸根到底隻有一句話——羅阿田不見了!尼瑪啊!怎麼這家夥又不見了?等等,好像在此之前,就沒人見過他。所以這個“又”字,實在是很值得商榷的。然而一個詭異的念頭,幾乎是不約而同地在大家心裡冒出來——這位,不會也被誰滅口了吧?當時去抓丁誌平的時候,也是信心十足,全市布控,各個出城的路口設卡盤查,不說一隻蒼蠅也飛不出去,一個大活人像不聲不響溜出城,難度還真不小。誰知三天後,丁誌平的屍體就在石湖公園浮了起來。而當時,專案組誰也沒見過丁誌平,最後直接見到了他的屍體。現在,羅阿田不會又成為“聽說過”的人吧?知道有這麼一個人存在,也知道他很有嫌疑,最後卻隻找到屍體!真要是那樣,劉浪懷疑自己會被氣瘋過去。羅阿田到底跑了還是沒跑呢?沒跑!不但沒跑,還在吃宵夜。羅阿田有個特點,不能緊張,他一緊張就想要吃東西,而且約油膩越好。所以這幾天,羅阿田都會在深夜冒出來,出現在石湖二路的燒烤一條街,找個平時最喜歡也最熟悉的燒烤攤,好好啃一隻鹵豬蹄,吃幾串大腰子,再來幾串魷魚須,就著兩瓶涼涼的冰啤酒喝下去,才能勉強將心中那股緊張之意壓下去。羅阿田的緊張,並不是從今天開始的。而是從幾天前,丁誌平找到他的時候開始的。丁誌平慌慌張張地跑到他家裡來告訴他,自己殺了人,把女朋友的媽媽給殺了。對羅阿田,丁誌平還是很信任的。丁誌平也絕沒想到,自己這位看上去沉默寡言,膽小自卑,從來不招惹是非,和誰都不多說話的“師父”,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連環殺人狂魔。自己在無意中學的“殺人模式”,其實就是眼前這位外表土不拉幾,甚至頗有幾分猥瑣的羅師傅一手創造出來的。這個人,才是真正的殺人狂魔,雙手沾滿鮮血。雖然說,殺一個人和殺無數人都是一樣的罪惡,沒有輕重之分。但論到“窮凶極惡”,丁誌平實實在在跟羅阿田不在一個檔次上。至少丁誌平就從沒想過,有朝一日要殺了羅阿田。所以當羅阿田殺他的時候,他一點防備都沒有,一聲不吭就被羅阿田打暈了過去,然後扔進水中溺死,最後將屍體丟進了石湖之中。羅阿田是一個極有決斷的人。大凡心狠手辣的家夥,都有這樣的特性。沒有決斷的人,遇到大事的時候,根本就下不去手,更不要說下狠手了。應該說,羅阿田這一手很見“功力”,差一點就將警方欺騙了過去,丁誌平被定性為畏罪自殺。實話說,如果不是王為,白嬌嬌,穀帥意外參加了專案組的工作,而且有李作勇的堅持,羅阿田這招“李代桃僵”已經湊效了。說不定在“結案”會議開過的次日,偵查終結的報告就已經上報市裡和省廳。從今往後,隻要他羅阿田老老實實,安安分分過自己的小日子,再不冒出來,他曾經犯下的那些滔天罪惡,說不定就此被掩埋在曆史的長河之中,再也無人知曉。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而是極高。但羅阿田除了極有決斷,還是一個極其小心謹慎的人,所以在殺了丁誌平滅口之後,他就躲了起來。所謂躲起來,其實也簡單,一點不複雜,壓根就不是人們想象中那種躲在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地方,完全不和外人接觸。在羅阿田想來,這是最愚蠢的躲法。或許會很有效果,但從今往後,就真的與世隔絕,再也融不進主流社會了。那樣的日子,生不如死。羅阿田是絕對受不了的。每隔一段時間,他骨髓深處那種暴虐的因子就會活躍起來,就一定要嗜血,要殺人,要強|奸,要虐待,不然就難以忍受。對這個花花世界,他其實說不出的喜愛,說不出的迷戀。沒有這個花花世界,沒有這些蹄髈,這些大腰子,這些烤魷魚須,這些涼涼的冰啤酒,他怎麼滿足自己虛空的脾胃?沒有這個花花世界,沒有那些千姿百態,花枝招展的女孩,沒有她們被折磨,被虐待時的淒慘呻|吟,沒有她們臨死前恐懼的眼神,求饒的目光,他怎麼滿足自己內心的惡魔?所以,壓根就沒必要那麼複雜,隻要換個地方住一段時間就可以了。等風聲過去,一切都會恢複正常的。他又可以像以往一樣活得滋滋潤潤,瀟瀟灑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殺了誰,就殺了誰!至於警察,老實說,羅阿田瞧不起他們的,很瞧不起。一開始的時候,羅阿田並沒有這樣的想法,相反,他對警察還很敬畏,所以第一次作案之後,他很緊張很緊張,曾經連續七天狂吃海喝,一直吃到拉肚子,整整拉了三天,差點將他的腸子都拉出來。但是並沒有警察上門來把他抓走。到第二次作案之後,他還是比較緊張,連吃了三天的燒烤。結果一樣,也沒有警察上門來抓他。等到吳燕案之後,他已經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裡了。這些廢物!羅阿田狠狠喝下一杯冰啤酒,重重將玻璃杯墩在桌麵上,嘴角一扯,浮起一絲譏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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