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抓捕(1 / 1)

黎明前的黑暗,夜色是最深重的。四四方方的天歌夜總會,在黑黢黢的夜色中,如同一頭踞坐的猛獸,俯視著正向它快速靠近的十幾條黑影,仿佛要一口將他們吞噬下去。好在夜總會廊前,還亮著微弱的燈光,大堂裡也有燈亮著。麵對著十幾名忽然湧進來的警察,被拍醒的大堂服務員不由得一個機靈,濃重的睡衣一下子就飛到了九霄雲外,眼睛瞪得老大。“噓!”帶隊的耿波豎起食指放在嘴邊。正準備開口的大堂服務員硬生生將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大夥雖然都穿著便服,但耿波和其他人手裡的手槍,他卻是看得清清楚楚的。“馬世勇,認識嗎?這個人……”一名刑警掏出了馬世勇的照片,遞到大堂服務員眼前。這是臨時從戶籍資料中找到的老照片,相似度不是太高。不過大堂服務員隻瞄了一眼那張照片,就很篤定地點頭,低聲說道:“認識,就是那個做玉石生意的馬總馬老板?”“對,就是他。他是你們這裡的常客吧?”耿波大喜。“是,他是經常來我們這裡唱歌,昨晚上都在,還睡在這裡。”幾個人對視一眼。很好!看來這一趟不白跑了。“住那間房?”約莫十來分鐘之後,刑警們在大堂服務員的帶領下,躡手躡腳地向二樓208包廂靠近。據服務員說,昨晚上馬世勇帶了幾個人在這裡唱歌娛樂,還叫了幾名小姐相陪,很晚都沒走,後來就睡在包廂裡。服務員還給他們送了許多啤酒,宵夜進去。據服務員說,當時208包廂裡男男女女有十來個人,不知道後來走了幾個。但他沒見馬世勇走,應該是還在包廂裡。除此之外,大堂服務員還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消息——其中一個男的,看上去很凶,像是道上的!所謂“道上”是一個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名詞,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解釋。比如在普通人眼裡,一個街頭混混就能被當作“道上的人”,在他們看來,任何不守規矩,喜歡打打殺殺的人都是一夥的。而在王為眼裡,差不多要青龍那種“級彆”,才有資格自稱是道上的。被他活捉的二虎,親手擊斃的阿貓,雖然手上都有過人命,在王為看來,隻能算是犯罪分子,還沒資格被稱為“道上的”。不過天歌夜總會的大堂服務員,彆的不說,在看人這個方麵,應該還是很有經驗的,各色各樣的人見得太多了。一般的街頭混混,絕對不會被他當成“道上大哥”,就算是經常打打殺殺好勇鬥狠的混混頭目,應該也沒這個“資格”。連他都認為是“道上的”,多半就是悍匪之類的了。這個消息讓在場刑警們興奮之餘也有一絲絲緊張。如果真是劫匪,那就隨時都有可能遇到強烈反抗,甚至爆發槍戰。當然,哪怕再危險,也必須行動。都已經到了這裡,哪裡還有讓他們溜掉的道理?走道上燈光昏暗。208包廂房門緊閉,看不到屋內的情形,也聽不到什麼聲響。離包廂還有幾米遠的時候,大堂服務員兩腿打顫,說什麼也不肯往前走了。他雖然不知道馬世勇犯了什麼事,也不知道208包廂裡那個長相很凶的客人到底是不是道上大哥,單單看警察這邊的陣勢,就已經足夠嚇壞他了。十幾個人,十幾條槍啊!就算展開一場小型戰鬥也足夠了吧?這要一打起來,槍子兒可不長眼睛。萬一被流彈打死了,算白死還是算烈士?就算評為烈士,他也不樂意啊!耿波沒有強迫他,直接從他身邊繞了過去。大堂服務員身子緊緊貼著牆壁,渾身輕輕地逗,恨不得將自己變成一張薄紙,死死貼在牆上,不讓任何人發現。刑警們陸續從他身邊經過,腳下無聲無息。每個人都訓練有素。王為緊隨在耿波之後,處於第二位。十幾名戰友,他最年輕,耿波身為總指揮衝在最前邊,王為沒理由再落後於其他人。“王二愣子”的外號可不是白叫的,也不是說他隻會耍橫!在另一個時空,上級領導對他的評價中有這麼一句:不怕困難,不怕危險,迎難而上,敢打敢拚。兩人一左一右,逼近208包廂,自然而然地側耳傾聽了一下,包廂裡似乎有人說話,聲音壓得很低,聽不出來具體的情形。耿波和王為對視了一眼,輕輕點了點頭。“行動!”耿波下了決心,猛地一聲令下,隨即抬起了腳,想要一腳把門踹開。王為早已先他一步,身子微微一躬,腳下用力,整個人如同離弦之箭,直撞過去,肩膀重重撞在了包廂門上。轟然一聲巨響,本就不多結實的包廂門被重重撞開。“不許動,警察!”王為第一個衝進包廂,雙手持槍,直指而前,嘴裡一聲暴喝。“不許動!”“不許動!”緊接著,就是一連串的喝令聲,耿波和其他戰友,紛紛衝進了房內。剛衝進去的時候,包廂裡黑黝黝的,幾乎完全看不清楚屋裡的一切,隻能影影倬倬地感覺到,包廂的長沙發上橫七豎八地躺了好幾個人。緊接著,驚叫聲響了起來,不但有女人,也有男人的驚叫。“吧嗒!”有人打開了包廂裡的燈光。一般來說,KTV包廂裡就算燈光全開,也是非常昏暗的。天歌夜總會也一樣。不過已經足夠讓大家看清楚屋裡的情形。沙發上亂成一團!男女都有,穿得都不多,甚至有人衣不蔽體,在警察黑洞洞的槍口下躲躲閃閃。“不許動!”又有警察暴喝。這種拘捕的難度在於,人多混雜,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被捕的經驗”,尤其是一些在這裡陪唱的小姐,更是沒見過這樣的大場麵,動不動就尖叫,就是不肯安靜下來。除非真的發現對方有槍,並且有攻擊性的動作,否則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隨意開槍。這樣的情況,對警察素質的要求極高。不能隨便開槍,但萬一對方有槍並且反抗,又要能夠搶在嫌犯開火之前先製服他,否則就要承受難以預估的傷亡損失。好在現場雖然亂,卻沒有人反抗,也無人掏出槍來。王為等幾名刑警隨即亮出手銬上前,將幾個男子一一銬住。王為直接銬的馬世勇。儘管從戶籍資料上翻拍的照片,失真度很高,王為仍然一眼就將馬世勇認了出來。確定此人就在天歌夜總會,麵對麵了,照片再模糊,還是能認得出來的。就在這個時候,衛生間裡忽然傳來一陣聲響。王為,耿波,白嬌嬌幾乎是第一時間調轉了槍口,直指衛生間。九六年那會,夜總會KTV包廂自帶衛生間的還很罕見,天歌夜總會不愧是整個城關鎮最高檔的夜總會,配置很齊全。“誰躲在裡麵,出來!”耿波一聲大喝。大夥都握緊了手中的槍。沒有人出來,卻聽到了開窗戶的聲音。王為疾步上前,一腳將衛生間門踹開,身子隨即閃向一邊。必須要提高警惕,以防嫌犯負隅頑抗。衛生間裡沒有人。“靠,跑了……”王為疾撲過去,身體緊貼牆壁,往外一掃,隻見一道人影已經直接跳到了樓下,順勢向前打了個滾,抵消跳下去的衝擊力,翻身爬起來,撒腿就跑。“快追!”王為嘴裡大喊,身子已經直接翻出了窗戶,動作之敏捷,令人歎為觀止。耿波已經在下邊留了三個人隨時準備接應和“檢漏”。但等那三名刑警回過神來的時候,王為已經一躍而下,采取和剛才那逃跑者同樣的姿勢,落地之後順勢往前翻滾,抵消掉大部分衝擊力之後,翻身站起,拔腿向前猛追。相繼又有兩個人跳了下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緊隨王為之後,從二樓衛生間窗口一躍而下的,居然不是男同誌,而是一群刑警中唯一的女生白嬌嬌。白嬌嬌身手幾乎和王為一樣乾脆利落,毫不拖泥帶水,落地之後向前翻滾,隨即起身,拔腿直追。關鍵時刻,白大隊的真功夫就顯露出來了。這女孩能被洪峰看中,大力栽培,年紀輕輕就提拔到了重案大隊副大隊長的位置上,可不僅僅是因為在刑偵上有著傑出的天賦,基本功同樣非常紮實。沒兩把刷子,白嬌嬌憑什麼在重案大隊服眾?這麼行雲流水,一氣嗬成的動作,宛如教科書一般經典。可惜沒有觀眾,也沒有掌聲。第三個從二樓窗口跳下的警察,是耿波。相對來說,耿波的年紀算比較大了,將近四十歲,骨頭基本都硬了,身手不能同年輕人相比,從三米多高的地方硬往下跳,難度不是一般的大。況且,他是現場指揮,縣局副局長,原本可以不跳的。但他還是跳下來了。原因很簡單,前邊跳下去的兩個,都是市局來的同誌,縣局的人,不能就這樣被比下去了。市局有英雄好漢,通遠縣局也不含糊!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